当前位置:首页 » 贷款类型 » 2020儋州市生源地贷款名单
扩展阅读
萧丰贷款公司 2024-11-30 10:41:54
有一次逾期贷款下不来 2024-11-30 09:39:44
公积金二万能贷款多少 2024-11-30 09:34:46

2020儋州市生源地贷款名单

发布时间: 2023-04-30 04:31:52

Ⅰ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哪家银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部分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打开学生贷款省市公开招生书学生贷款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工作已经完成早期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审查的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应用程序的开放应颁发的研究生院或省市大学生信用贷款。

2、如果一个省或市以外的学院或大学在其原籍地开设了学生贷款,在该省或市注册的学生必须提供其所在学院或大学的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也可以使用军警证作为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2020儋州市生源地贷款名单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信贷学生贷款(以下简称生源贷款)适用于户籍在具有生源贷款的省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一名学生和他/她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构成学生贷款的联名借款人。

贷款来源地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

3、新学生和大学生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高校自己的专业,高等职业学校和初级学院和大学被批准建立和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信;

4、入学前的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在城市、县(市、区)的户籍;

5、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的基本费用。

参考资料:网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参考资料:人民网-教育部: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启动

Ⅱ 2020生源地贷款每年都要续贷吗 流程是什么

申请助学贷款的考生们,特别是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考生,都想知道生源地贷款每年都要续贷吗?,来看一下:

生源地贷款每年都要续贷吗

生源地贷款每年都要续贷的,生源地贷款办理后国家开发银行一般会按借款人上学的学年分期发放贷款,只有在办理续贷手续后才会发放下一学年的贷款,所以是需要每年续贷的。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如下

1、首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续贷材料。

3、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若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Ⅲ 生源地贷款预申请怎么弄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预申请

1 、生源地贷款的预申请主要是由学校为主导进行的,每年各高中会面向高三年级的学生进行助学贷款预申请统一办理;

2 、每年县级资助中心会组织辖区内所有高中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工作,有贷款意向的学员可将要求报给学校,高中会将高三有贷款意向的学生名单录入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内;

3 、通过预申请的学员在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正式贷款申请。

以上就是生源地贷款预申请怎么弄相关内容。

生源地助学贷款 的好处

1 、有利于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与风险防控 : 生源助学贷款的金融业机构是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导筹办,同时激励别的金融机构进行该项业务 ;

2 、有利于高等院校操作贷款业务与大力发展 : 生源地助学贷款方法便捷,协调 性 强,对学生家中经济状况的评定在本地进行,本地银行可以深层次到借款学生家中调研,实际操作便捷,评定的费用也相对较低 ;

3 、有利于学生申请办理贷款与获得 资助: 从学生视角看来,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本地金融业机构申请,学生凭入学通知书等有关原材料就能申请办理贷款手续,到大学报道时就可以携带所需 资金。

本文主要写的是生源地贷款预申请怎么弄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Ⅳ 2020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各省汇总一览!快来看看吧!

对于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而言,贷款什么时间到账很重要,有些学生指望着助学贷款的资金来交学费和住宿费。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下2020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情况。

2020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汇总
每个省份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时间都有不同:
1、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到账的省份:
重庆市、云南省(部分已到账)、甘肃省(在11月14就已全部发放)
2、生源地助学贷款未到账的省份:
山东省:助学贷款的资金将于11月20日之前,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发放。
陕西省:助学贷款的资金何时到账暂无明确通知,根据过往的到账时间,一般是在11月中旬。
四川省:根据部分学生反馈,助学贷款的申请进度有些还在审批中,有些则显示“审批通过”,但资金暂未到账,可能是在放款中。而2018年和2019年,助学贷款的到账时间为11月13日。
湖北省:根据官方的通知,会在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往年的到账时间为11月16日。
江苏省:暂时没有官方通知说明具体的到账时间,2019年到账时间为12月中旬,2018年到账时间为11月中旬。
广西省:官方通知助学贷款的资金会在11月份到账。
湖南省:没有明确助学贷款的具体到账时间,会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
2020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各个省份不一样,贷款到账后,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不需要支付利息,毕业后才会开始计息,贷款最长可以时间22年,极大地缓解了借款学生的还款压力。

Ⅳ 生源地贷款要求

法律主观:

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综述2007年8月,国家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二、申请条件(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二)共同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户籍在本市、县(市、区)。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一)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三)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四)本金和利息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桥念姿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提前还款时除应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费用。四、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一)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流程: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街道办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3、县资助中心审查、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并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4、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要求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字),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5、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执),敏绝共同借款人保留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二)学生在高校办理流程:1、借款学生入学后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并交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帐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并出具学生在校无贷款证明,加盖公章。2、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及学校出具的无贷款证明一并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3、借款学生贷款资金由生源地承办银行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借款学生须高余及时关注学校网页上公布的到款学生信息,贷款资金到达学校帐户后,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领款等各项手续。五、注意事项(一)准备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与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的一切相关事宜。(二)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三)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四)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五)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六)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法律客观:

2013大学生助学贷款规定一、定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三、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四、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1、2010年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4)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6)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副标题#e#(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6)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7)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4)最近一个年度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出示核对,不上交)。(5)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