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款类型 » 商业银行开展贷款业务

商业银行开展贷款业务

发布时间: 2023-05-01 03:12:35

商业贷款业务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商业贷款业务,只能是依法设立、并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各种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❷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

商业银行是指为民间企业、个人及政府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其可以经营的业务包括:
1.存款业务:商唤孙业银行可以为客户开立各种存款账户,提供现金存取、转账、支票等服务。
2.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向客户提供各种贷款产品,如消费贷款、房屋贷款、车辆贷款、企业贷款等。
3.汇款业务:商业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国内外汇款服务,帮助客户将资金转移到国内外的银行账户或现金。
4.结算业务:商业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结算服务,协助客户进行贸易结算、工资代发等业务。
5.保险业务:商业银行也可以代理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意外险等服务。
6.投资理财业务:商业银行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各种芹链斗投资理财产品,如定期存款、基金、理财计划等。
7.外汇买卖业务:商业银行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外汇买卖
8.信用卡业务:商业银行可以为客户发放信用卡,方便客户在国内外进行消费、提现等操作。
9.网络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为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包括存取款、转账、理财等。
10.其他业务:商业银行还可以提供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如代发工资、信用证、保函、贸易嫌磨融资等。
不过,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范围可能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商业银行了解具体情况。

❸ 银行的信贷业务主要有哪些

银行的信贷业务主要有:
1、按照贷款发放的对象来说,银行信贷业务,可以分为法人信贷业务、个人信贷业务。其中法人信贷业务包括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小企业贷款、房地产企业贷款等;个人信贷业务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
2、按照贷款期限来说,银行信贷业务分为短期贷款,即一年以内;中期贷款,即一年以上五年以下;长期贷款,五年以上等三种类型;
3、按保障条件来分,银行信贷业务可以分为信用贷款、孝弊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等三个类别;
4、按照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其中流动资金贷款解决的就是贷款人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而项目贷款则主要用于满足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过程中产生的资金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竖禅审查巧纤族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❹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哪些业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有:
1、商业银行可以经营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从事银行卡业务;
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3、提供保管箱服务;
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商业兄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仔尘森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念亩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❺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A、B、D、E
根据多样化投资分散风险原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昌游型应是全方位、多种类的,而不应集中于同一业务、同一性质甚至同一个借款人耐猜。商业银行可通过信贷资产组合管理或与其他商业银行组成银磨禅团贷款的方式,使授信对象多样化,从而分散和降低风险。

❻ 商业银行法对贷款规定

法律分析:1、贷款业务发展战略。由于商业银行属于高风行业。因此。多数商业银行都将安全性..稳健性作为发展战略的核心主导思想。在安全性.稳健性原则的指导下。根据自身市场定位的不同。制定具体的发展战略。

2、贷款审批的分级授权。贷款审批的分级授权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授权的安排由董事会提出统一原则。由商业银行的最高管理层负责具体操作并将贷款审批分级授权的安排报董事会批准。贷款审批的授权是根据信贷部门的层次.每一层次信贷部门信贷人员的职务.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以及所负责的具体贷款业务的特点。决定每个信贷部门层次和每位信贷人员的贷款审批品种和贷款审批权限。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通常由三个层次组成。最高层次是商业银行董事会的贷款审批权。董事会一般对金额特别大.期限特别长的贷款和一些特别的贷款进行审批;第二层为银行信贷委员会的贷款审批权。信贷委员会一般对金额大和期限长的贷款进行审批;第三层为一般信贷人员的贷款审批权。一般信贷人员通常对大量的日常贷款进行独立或集体审批。

3、贷款的期限结构和品种结构。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结构是指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在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中的比重。商业银行贷款期限结构的确定。主要受资金来源的期限构成以及借款人的生产周期两个因素影响。贷款的品种结构是指各类贷款在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中的比重。贷款的品种结构主要取决于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第七条

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严格审查借款人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本息的规定。

广义的“信贷业务”指银行的信用业务,是银行存款、贷款等业务的总称,包括存、取、贷、还;狭义的“信贷业务”专指银行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等借款人开展的以偿还本金为条件,并需按借用的数量和时间支付一定利息的业务。贷款有多种形式,可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人在借款时,银行要求其提供一定的抵押物作为贷款的担保,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用处置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采用抵押贷款的方式可以减少银行贷款的风险,借款人也能以比信用贷款较低的利息获得贷款,因此是一种运用较为广泛的贷款方式。“信用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对其进行贷款,信用贷款一般无须借款人提供用于担保的抵押物或质物。由于信用贷款风险较大,所以贷款利率较高,有的还附加某些条件。为了保证信用贷款的安全,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建立在负债业务的基础之上,所谓负债业务主要是存款,资产业务主要是贷款,建立在存款基础上的贷款,必须保证存款的及时提取,这就要求贷款能够及时收回,避免贷款风险,保证本金的安全。究其商业银余信行产生贷款风险的因素主要有:

1.商业银行从事贷款业务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工作人员对贷款的审查监督工作有漏洞或者故意发放人情贷款;

2.借款人经营不善或者信誉较差,不按借款合同归还贷款;

3.一些机构强令银行贷款;

4.外部经济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动荡,导致贷款收益降低或者根本无法收回贷款。

为了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商业银行及其人员必须提高风险意识,健全贷款规章制度,贯彻严格审查,择优供贷的原则,对借款人的资信进行严格的审查,包括对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的审查,以保证发放的贷款能够收回,并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为了确保贷款的安全,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商业银行法在本条规定了担保贷款的原则,避免借款人贷款到期不归还贷款时所造成的损失。担保贷款是信用贷款的对称,本条明确规定担保贷款,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进行贷款业务时,一定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或者保证人为该项贷款担保,在借款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为其担保的保证人必须代为清偿债务,或贷款方将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变价并从中清偿。商业银行在发放担保贷款时,也要注意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物、质权的可行首毁缓性进行严格审查。只有经过商业银行严格审查,认为借款人资信良好,确有偿还能力时,才可以考虑发放信用贷款。

本条第二款规者模定了商业银行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权利。商业银行依法进行的信贷业务受法律的保护,借款人在取得贷款之后,要信守合同的约定,如期偿还贷款,并支付利息,如不按合同履行,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商业银行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❽ 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

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闹弯州式的贷款风险,允许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
根据华律网查询,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允许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代为发放贷款。
委托贷款闹闭的意思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液蔽助收回的贷款方式。

❾ 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在几月份

各银监局、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为推动商业银行切实落实《商业银行网络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网络贷款行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风险控制要求。商业银行应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独立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有重要影响的风险控制环节。严禁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关键环节外包。

第二,加强出资比例管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严格执行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合作方在单笔贷款中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三,加强合作机构的集中管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本行对单一合作方(包括其关联方)发放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

四、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商业银行与所有合作机构共同出资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贷款总余额的50%。

动词 (verb的缩写)严控跨区域经营。地方性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当服务于本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没有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网上开展,但符合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除外。

六。本通知第二条、第五条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存量业务自然结算。其他过渡期与本办法一致。按照“一行一策、平稳过渡”的原则,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督促商业银行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制定整改方案,过渡期内完成整改。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达标。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根据辖内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风险水平和业务发展情况,在本通知规定的基础上,对出资比例、合作机构集中度、互联网贷款总限额等提出更严格的审慎监管要求。

八、外资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参照本通知和《办法》要求执行,银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❿ 贷款业务对商业银行的作用

信贷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赢利手段。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通过放款收回本金和利息,扣除成本后获得利润。

由于放款脱离了银行的控制,不能按时收回本息的风险较大,所以对信贷应在遵守合同法和贷款通则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贷款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建立贷款关系,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及发放,贷后检查,贷款收回与展期,信贷制裁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

(10)商业银行开展贷款业务扩展阅读:

贷款种类:

1、根据贷款主体的不同,贷款可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三种。其中委托贷款指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作为受托人按委托人指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条件办理贷款的手续,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的风险。

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银行发放的贷款。

2、根据借款人信用的不同,贷款还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等种类。

3、根据贷款用途的不同,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工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贷款和商业贷款等种类。无论何种贷款,除了经贷款人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外,其他的借款人均应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