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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农业企业贷款难

发布时间: 2023-05-02 04:32:07

A. 如何破解农民贷款难题

莫开伟 农民贷款难现状在全国具有普遍性,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已成当务之急,具有深刻的社会现实意义,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贯彻实施及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如何破解农民贷款难题,笔者认为应转变“四种观念”,创新“四种机制”,疏通“四条渠道”: 转变农民信用观念,创新信用激励机制,疏通诚信渠道。解铃还需系铃人,解决农民贷款难的根本点在于激励农民提高信用观念,彻底改变拖贷赖账等不讲信用行为,消除银行后顾之忧。同时,县、乡两级政府和村委会当好信用中介人,直接为农民与银行牵线搭桥;结合创建信用乡村等活动,构建农民信用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农民信用档案信息平台;县财政设立信用专项奖励基金,对按时归还贷款的农民实行奖励,实施贷款与各种惠农补贴直接挂钩的办法,对信用观念差、赖账不还的贷款户扣减或停发惠农补贴,并实行罚款、停止贷款、登记不良信用等惩罚方式,用制度手段增强农民信用观念,疏通好农民诚实守信渠道,为顺利贷款筑牢信用屏障。 转变农民生产观念,创新经营激励机制,疏通发展渠道。农民贷款难的瓶颈在于农业生产分散和抗风险能力弱,而破除瓶颈靠转变农民生产经营观念,在鼓励生产联合、发展专业生产合作社等生产形式基础上,探索出更加灵活的生产组织形式,提高农民整体抗风险能力。为此,县、乡两级政府应有所作为:一是构建农业生产激励机制,鼓励种养殖专业能手扩大农村承包规模,对发展农村经济作出贡献的农民进行奖励,发挥好示范激励效应。二是搭建农业信息平台,充当好市场引路人,实现农民生产与市场对接,为农民提供准确、及时的生产商情,提高农产品生产市场准确性;鼓励发展优质特色农业,实现农业增产增收,提高农民收入,疏通好农业发展渠道,为顺利贷款筑牢生产屏障。转变银行信贷观念,创新信贷服务机制,疏通信贷渠道。改变农民贷款难,关键在涉农银行确立社会大局意识,转变信贷支农无所作为观念,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大胆创新信贷管理模式:一是小额农业信贷上有新突破,建立乡、村联合审贷委员会,提高乡村干部贷款审批上的话语权,实现贷款全程公开透明,减少盲目性;同时把贷款收回率与乡、村负责人经济利益与政绩考核挂钩,增强乡村干部贷款审查责任感。二是实行贷款差别管理模式,按农户信用等级授信,在授信额度内经审贷委员会同意,简化手续,随时贷款;实行利率激励政策,对按期归还贷款的农民实行优惠利率、定期提高贷款额度,对信用差的农户实行浮动利率,削减直至取消贷款额度。三是对特色农业和农业专业公司进行重点支持,提高农业信贷规模化效益,疏通农民信贷渠道,为顺利贷款筑牢产业屏障。 转变社会支农观念,创新支农服务机制,疏通扶持渠道。破解农民贷款难题是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涉农银行很难奏效,需转变全社会支农观念,从撒“胡椒面”式的盲目支农向重点产业、农户转变,从资金救济式支农向农业保险转变。一是在财政机制上创新,用活用好各种惠农政策资金,把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财政补贴的一定比例用于农业生产保险,提高农民抗风险能力。二是在金融机制上创新,在县及县以下设立农业信贷银行,将县以下商业银行存款全部转入农业信贷银行,由农业信贷银行发放农民小额信贷并实行最低利率,其呆账和亏损由财政消化;建立农业政策保险机构,设立农业保险基金,将农业生产全面纳入政策保险,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三是加大社会扶农力度,鼓励社会慈善、福利机构与政府建立农民困难救助基金,对遭遇天灾人祸的农民实行救助,提高经济补偿能力,疏通扶持渠道,为顺利贷款筑牢社会屏障。

B. 农户贷款的当前农户贷款难的原因与对策建议

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比较复杂,存在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场因素
作为中部欠发达地区,传统农业比重较大,农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随着近几年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大力推进农业结构的调整,使农业结构渐趋优化,总体上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要求。由于受地域及局部环境的影响,地方有关配套政策相对滞后,政府短期目标行为比较突出,影响了当地农业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农业的深层次开发。表现为农业主导产业及特色不明显,重点不突出,在结构调整中片面强调市场导向,而忽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一些地方领导行政干预严重,不顾农民意愿,一哄而起,农业结构的调整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如鄂东某县前几年为发展蚕桑,要求农民大面积种植蚕桑,当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蚕桑卖不出去,又挖掉蚕桑,后来市场稍有好转,又重新种植蚕桑,不行后又挖桑,形成“种桑、挖桑、再种桑、再挖桑”的怪事,结果不仅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害,也使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贷款受到损失,挫伤了农民生产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农业是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小的行业,对农户贷款几乎没有什么盈利,从经营角度讲,农村金融部门对这种低效农业不甚愿意给予贷款,这在客观上制约了对农户贷款的发放。地方相关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长远眼光和对市场的准确把握,以及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必然影响到信贷功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削弱了其支农的力度。
(二)资金因素
农户贷款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发放,而信用社由于多年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和大气候的影响,经营中遇到很大困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重高,资金实力普遍不足。制约了对农业生产和农户所需的信贷投入。资金不足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突出问题。尽管近几年人民银行对信用社支农再贷款力度加大,资金总的看有所松动,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资金紧张问题。不少县市信用联社经常动用存款准备金,还有的县市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银行紧急贷款。信用社资金不足表现为:一是信贷资产质量板结,酿成了流动性陷阱,大多数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达80%以上,大量不良信贷资产造成信用社支农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亏损过大,占用了大量资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难,亏损的压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农能力,又加剧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结算短脚,异地汇款几度转汇,又难于到帐,使农民客户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务,致使一些大户和对公户纷纷转移他行,信用社的业务空间受到挤压,筹资能力受到削弱,进一步导致信用社负债比例失调。
(三)农村信用环境因素
在农村,尤其是在欠发达的贫困山区,人们的信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相对缺乏对信贷资金还本付息的主动性。农村金融业由于本身具有经营上的风险性,对法律机关的依赖性很强,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争的事实,使农村金融部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于无奈,对大量不良信贷资产只好采取消极态度,一般都不愿意使用起诉方法来保护金融债权,使许多信贷资产处于自然流失状态。农村行政干预贷款现象也十分严重,由于近几年基层商业银行信贷权限上收,机构撤并,一些县、乡行政部门指令信用社发放本不应由信用社发放的非农贷款,这些贷款往往都是有借无还,使那些急需资金的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
(四)农户因素
对大部分农户来说,贷款难主要是由于偿还能力的问题。目前农户联保、抵押担保还不健全,一些边远山区这一办法尚未启动,缺乏贷款保证条件是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农户抵押物来看,仅仅是陈旧的农机具和房屋,由于农村距城区较远,这些抵押物多数未经过公证和过户。对农户的大额贷款的抵押实际是形同虚设,一旦贷款出现风险,抵押物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尤其是近年来农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风险的项目不敢开发,农民单纯依靠种养业,收入很低,对贷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额信用贷款放出后很少能够归还,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单作质押,一般不放大额贷款,而单纯从事种养业的农户,很少有大额存单进行质押,这必然影响到大额贷款的发放。
(五)贷款机构因素
一是健全了内控机制,收贷收息力度加大,对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只惩不奖,使信贷人员普遍产生“惧贷”的心理,多以不贷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挂钩”的人事工资制度改革,使信贷人员感到收贷收息与工效挂钩的压力和责任不断加大,受个人利益驱动,造成信贷人员畏首畏尾,以规避风险、明哲保身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额度、权限也制约了农户贷款的发放,按规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贷款都必须报县联社集体审批。基层信用社只能发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农户的正常贷款。而且贷款手续繁琐,环节多,时间长,即使发放一笔小额贷款,从申请到发放,少则一个月,多则2—3个月。
三是在执行贷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对农户的等级评定中,要求申请贷款的农户必须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条件的,可评为一、二等,没有股金的则评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获得贷款的,使那些没有人股但又需要贷款的农户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贷人员作风不扎实,没有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农户的生产和资金需求情况,对信用社的支农政策宣传不够,服务不到位,只是被动地应付,甚至存在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的现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贷款而没有“路子”的农户实难获得贷款。
(六)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银行出台支农再贷款政策后,通过不断增加支农再贷款投入,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紧张状况,扩大了农户贷款面,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其积极作用是很明显的。但从支农再贷款的管理上看,支农再贷款期限较短,不能与农业生产的周期相适应。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季节性强的特点,其资金周转比较慢,一般地说,传统的种植业生产周期大多在6个月以上,养殖业大多在9个月以上,有的经济作物如林果特产品甚至达2—3年才能产生效益。而支农再贷款的期限最长为一年,与农业生产周期不同步,与农户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资信用社对支农再贷款的申请和使用采取极其谨慎态度。事实上,近两年已有一部分支农资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资金归还人民银行再贷款,影响了信用社对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支农再贷款的效果。 从当前看,要把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作为农村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务,要站在农民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把是否符合农民利益、是否让农民满意作为信用社支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建议之一:加大支农投入,增加支农信贷资金
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指出:“农业是经济的基础,农业问题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而解决其资金来源则应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因此,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加大信贷支农力度,进一步拓展信贷支农范围,扩大服务领域,把贷款重点放在支持农户和农业生产上。信用社支农信贷投入总量不能低于上年水平,对农户和农业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应达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资金组织工作,认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贷资金,两级联社要做好辖内信用社的资金余缺调剂工作,确保支农资金及时投放:信用社在资金不足时,可酌情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合理确定再贷款的期限和金额,保证用于信用社增加农户贷款。
建议之二:明确支持重点,搞好结构调整
农村金融部门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需要,拓展信贷领域,把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着力点放到支持结构调整上来。集中资金优先发放农户种养业贷款和为农业服务的农产品加工、运输、小型农机具贷款,支持以公司加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贷款和农户多种经营贷款。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专业大户起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它们为农金部门扩大信贷投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要重点支持专业大户从事农业结构调整的资金需要。为防止结构调整可能造成的信贷资金流失,政府可建立农业结构调节基金,增强农户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政府在农户优势项目的产出期,可按农产品销售额提取千分之五的风险调节基金,作为农业发展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或新发展农业项目风险补偿金,在农产品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政府从调节基金中适当拿出一部分,作为价格补差,以平衡农户 心理,保护优势项目的稳定发展,避免“跟着感觉走”的短期行为。
建议之三: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在这方面要借鉴广东高州市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行农村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的“三信”建设试点工作,由农信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共同建立一种“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具体通过评估农户资信、划分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核发贷款证等,建立“一户一档”的贷款管理制度,提高整个农村社会信用水平:为解决那些急需贷款扶持而又缺乏相应保汪条件的大额农户贷款问题,可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中介担保机构,为农民提供相应的担保服务,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贷款政策又具备贷款条件的农户,以利于争取信用社的进一步扶持,健全农联保贷款网络组织体系,农户小额贷款的联保可在自然村、组中进行,农村专业大户的联保应由所在乡、镇种养专业协会成员联保,无论那一类的联保都应手续齐全,切实做到既联保,又联责。
建议之四:完善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
一是对大额农户贷款亦可实行信用放款,在健全农户经济档案、夯实农户信息咨询系统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户信用贷款的额度,针对不同的农户,不同的农业项目准许发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贷款。
二是适当下放农户贷款审批权,对20000元以下大额农户贷款,只要资金充足,可由乡镇信用社自主发放,只报联社备案。
三是在加强内控机制的同时,建立信贷激励机制,推行信贷营销责任制,把发放“三农”贷款、扩大农户贷款面作为对信贷人员考核的内容之一。在进行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尽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相关配套措施,保证责、权、利的对等,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机制上消除他们的“惧贷”心理。
四是对贷款的责任追究应区别对待,如对种养业大户确因自然灾害招致贷款损失,不应由信贷人员承担全部责任,以减轻信贷人员的心理压力。
建议之五:改进工作作风,完善金融服务
要在加强贷款管理的同时,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改进贷款方式,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贷款。推行贷款公开制度,实现贷款发放“四公开”,即计划公开、对象公开、额度公开、利率公开,以接受农户的监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信贷人员要经常深入农户,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农户的生产、生活资金需求,想农户所想,急农户所急,为农民提供资金、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服务,当好农民致富的好参谋。
从长远看,为了解决信用社的历史包袱问题,增强信用社的资金实力,有必要从政策上加大对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对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粮棉油种养业贷款应免征营业税,对贫困地区信用社继续免征所得税,对高风险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免税优惠,使之能休养生息,降低财务风险。
第二,是实行优惠的财政政策。对信用社因承担政策性贷款业务造成的亏损包袱和信用社过去支付的保值储蓄贴补息,国家财政应予以补贴。
第三,是合理消化历史包袱。可考虑:A.对在行社脱钩时农业银行甩给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划回农业银行;B.过去政策性的农业学大寨贷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的村组集体贷款、小水电贷款等大多已成呆帐,应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用专项资金予以本息核消;C.对信用社近些年来承担的在抗灾、扶贫、扶持集体经济、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等政策性支农业务中形成的不良资产,应由国家财政和人民银行共同组建全国信用社不良资产管理机构,采取收购的形式予以剥离;D.加大农村信用社呆帐核消力度,对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许其提高呆帐核消比例。
第四,是实行低成本融资政策。各级政府可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以低利率、长期限(三至五年)借给信用社周转使用,人民银行可对各地流动性较好、信用较好,但暂时资金不足的信用社实行低息短期融资,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支持力度。

C. 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贷款办不下来如何做

1、贷款人可以联络银行的人员,了解贷款没法获准是怎么导致的,如果是材料准备不充分,贷款人可肢禅以立即挽救;

2、贷款人可以找寻别的贷款的方式,一个银行贷款不通过,可以换一个银行,或是在贷款机构申请办理贷款;

3、假如贷款人急切的需要资产,可以先与亲戚朋友借一部分,直到贷款放款以后再还款。

以上就是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贷款的作用

1、对农业贷款,可以帮扶农业发展,解决乡村发展过慢,居民收入过低的棘手难题,而且还可以刺激乡村的市场的需求,富有才可以消费的,自然,最压根也是最重要的,便是要平稳并全力发展农业,农业稳了培春,用餐才不愁的;

2、对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可以帮扶小微企业的发展,因为遭受金融风暴的影响,欧美国家经济衰落,要求减少,中小型企业运营艰难,周转资金贫乏,没法保持正常的运营了,而配饥耐中小型企业有众多的人群,占经济的比例也比较高,而且提供了大批量的学生就业,中小型企业出大问题了,那学生就业也不乐观,对平稳经济和推动学生就业是不好的。

本文主要写的是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的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D. 为什么农民贷款那么难

因为农民质押物少、农业风险大、金融机构放贷成本高、农民征信记录少等等,都让金融机构有所顾虑。

贷款难、贷款贵、贷款繁,可说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老大难”问题。201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农民对贷款需求非常强烈,但农村家庭正常信贷获批率只有27.6%,远低于40.5%的全国平均水平。

现实中,一些金融机构“货币池子”水源充沛,但就是不愿流向农民群体。究其原因,农民质押物少、农业风险大、金融机构放贷成本高、农民征信记录少等等,都让金融机构有所顾虑。

(4)灵石县农业企业贷款难扩展阅读

2015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指出,“发展普惠金融,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特别是要让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从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到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具体落实,我国多措并举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致力于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成效显著。

下一步,关键还是要聚焦“三农”、更好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以改革创新优化流程和服务,及时满足农民的融资需求。

E. 银行(农发行、国开行等)对农村、农业的相关贷款政策和优惠!银行对农村、农业难贷款的问题或者瓶颈

信息网(邮政。(二)办理肉类。 [编辑本段]六,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十五)办理代理保险。1995年4月底。 [编辑本段]三,严格区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以农业产业化信贷为一翼、管理手段先进、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推动粮棉产业化发展。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棉花贷款1173亿元: (一)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一级分行。(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四)办理粮食、棉花、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共接受各项贷款2592亿元。(十四)资金交易业务、二级分行。2007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是根据国务院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意见,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油料种子贷款、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等分别签订了双边人员交流协议。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运营资金的来源是,银监会批准农发行扩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加强内控建设,将传统贷款业务的支持对象由国有粮棉油购销企业扩大到各种所有制的粮棉油购销企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十七)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工商银行划转的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棉购销政策和有关经济,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总行行长出任亚太农协执行委员会的中国执行委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一)办理粮食,提高经营效益,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储备。 2004年以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机构体系,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2003年9月,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 (四)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粮棉企业附营业务等项贷款业务划转到有关国有商业银行。(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治理结构合理。(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林,实施人才战略,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新思路、支行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完成了省级分行的组建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截至2006年12月末,设立省级分行30个、少取;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办的农村扶贫,提出“多予,县(市)支行1600个,完善经营机制、保护广大农民利益、棉花:一,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业务、法规和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增设了省以下分支机构、油料收购.9万人,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14届大会暨第46届执委会会议,在昆明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农村金融政策与监管框架高层论坛暨第52届执委会会议。 [编辑本段]行长致词 按现代银行要求打造农发行 支持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继续做好粮棉油储备贷款的供应和封闭运行管理。(三)办理粮食;2000年10月。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准确把握和积极落实粮棉油购销政策,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搞好“农业,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农民”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政策。四是2007年1月、对外往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全面落实国务院对农发行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同业存款等业务、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亚太农协和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的正式会员、棉花,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调销贷款,降低营运成本、副,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继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路子、性质与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同业外汇拆借。(十三)发行金融债券。(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伴随着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 [编辑本段]二、外汇汇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集中精力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三是2006年7月,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其成立以来、组织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农业综合开发,以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格局、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农业银行,深化体制改革,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水网(包括饮水工程)。截至2006年底,县级办事处3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严控信贷风险,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与26家国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售汇业务,与国际金融组织和有关国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 (二)发行金融债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逐步拓展,并按照现代银行的基本要求,通过信贷杠杆、内控机制健全。二是2004年9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经营管理规范、代理资金结算; (三)财政支农资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目前、食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烟叶。(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电网、发展历程 为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十六)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农发行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4年4月19日发出《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羊毛、油料加工企业和农,直属国务院领导。1998年3月。(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农村、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资金来源与运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06年12月末、金融政策,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信贷政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先后组团考察了亚太地区和欧美地区多个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7年7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中国农村信贷扶贫国际研讨会。(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批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和组建方案。 [编辑本段]四,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42届执委会会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期成为国际金融协会的联系会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 [编辑本段]五、资产状况良好、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按照国家的法律,努力把农发行办成发展目标明确,促进粮棉流通体制改革; (五)同业存款 (六)协议存款 (七)境外筹资、电信)建设、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与日本农林渔业公库:是五大商业银行之一

F. 涉农贷款抵押难 如何盘活沉睡的资产

长期以来,中国金融体系是一个二元结构,分为城市金融和农村金融。农村金融一直存在着发展不完善、组织不健全、法律不规范等短板,农民 贷款 的三难问题“抵押难、担保难、贷款难”较为突出。记者近期对东部、中部、西部等地的农信社、农商行进行了密集采访,试图呈现这些问题,并寻求可能的解决之道。

农民要贷款,可以用什么做抵押?

众所周知,农业受自然灾害、气候、经济形势等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农民收入不稳定。农业面临着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这些特质决定了农民不是银行这样的盈利机构天然追逐的对象。

一位西北地区农信社信贷部门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记者介绍,在他们辖区内,农民贷款分为两种,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无需抵押物和担保物,通常农信社会对辖区内农户进行评估,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劳动条件、收入情况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一般为10万元之内,用于支持他们农业生产,如买化肥、搭建大棚、购买农机设备,“你可以理解为像 信用卡 一样”,该人士说到。而担保贷款一般用于支持农民的经营活动,如开设手工作坊、办工厂、农产品生产出来以后的运输和销售等,一般为10万元以上。这个时候就需要农民自己找担保人或担保公司。“一般担保人为公职人员,我们会更加认可。”

一位中部农商行人士则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额度不高的话,目前该行的农民贷款还是以担保为主,即农户自行寻找担保人。“他们会找村长村支书或者其他村干部为担保人,村干部相对来说也比较熟悉这些农户的人品、经营情况、经济条件等,或者就是找公务员、老师。”除了找担保人以外,该行还实行几户联保的模式,类似于古代的“连坐”,甲乙丙三人联保,如果甲还不上贷款,那么乙丙要承担责任。“如果农民在县城有房产、有车,这些也可以作为抵押物。”

一位沿海农商行负责人向澎湃新闻介绍,目前农户贷款,有四种方式,第一种是信用;第二种是担保,即自己的配偶、子女、第三方等;第三种是存单质押;第四种是有权证的不动产,如房产、车等,登记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可以抵押。培判

发达地区在抵押物范围的改革上似乎走的要更远一些。

据了解,邮储银行台州分行创新推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农场贷团中铅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等涉农贷款产品。同时,将农机购置补贴、大额粮食订单、林权、养殖塘租赁权、近海捕捞渔船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

陕西杨凌农商行正在进行农业生物资产抵押的试点工作。农民生产的资料,植物类如苹果猕猴桃等作物,动物类如猪牛羊等牲口,均可作为抵押物。此外,杨凌农商行还尝试将涉农企业的农业知识产权和专利及大型农业设备设施纳入抵押物范围。杨凌农商行农业生物资产抵押主要采用“银行+保险+企业”的浮动抵押融资运行模式。杨凌农商行的规定是,能够被认定为抵押物的活体动植物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必须取得由区畜牧部门颁发的活体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物资产价值达到一定规模,评估价值不低于10万元;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取得销售订单或远期交割合同。银行以及相关评估机构对借款人现有和将来可能的存在部分财产(抵押物)进行评估,按照60%左右的抵押率确定贷款额度。抵押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到区畜牧局办理活体动物抵押登记,到区农林局办理果树、苗木登记,并在产权交易中心备案。

扩大抵押物范围,难点在哪?

2月1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依法合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创新抵押贷款模式。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

不少农商行人士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坦言,扩大抵押物范围,最大的难点在于抵押物的变现问题。

“比如你塌好把果树抵押给银行,银行不会管理,又找不到人接手,这些果树一年就死了,最后一点价值都没有,这不是造成银行的坏账了吗?机器设备抵押给银行,银行卖不出去,最后就是一堆废铜烂铁,也没有任何价值。”上述西北农信社人士表示。

除了抵押物变现,抵押物的价值评估也是目前存在的难点。陕西省农村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村金融研究所所长罗剑朝教授长期研究农村金融问题,他表示,以动植物作为抵押物为例,动植物在幼年期、成长期、成熟期价值不一样,加上气候和自然因素,疾病和防疫问题可能造成的风险,这就需要建立动态评估体系。“对于银行来说,他们的麻烦在于找到新的接续经营者。”罗剑朝说。

上述中部地区农商行人士表示,评估机构不专业、管理混乱也是无法扩大抵押物范围的原因之一。现在的评估机构太混乱了,只要有关系,或者给钱就能出具报告,本来值不了多少钱的能给你说成两到三倍的价值。表面上走评估流程,手续是合适的,但是私下里很多操作都有问题。没有具有公信力的评估机构,银行无法信任评估结果,自然不能贷款。

罗剑朝认为,抵押物有效与否有三个标准,一是满足银行要求,可登记可追索;二是农村农民持有,产权清晰;三是易变现,能交易等。

G. 农业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哪些

一是企业规模偏小现状依然突出。在目前全市1376家年销售1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中,销售500万元规模以上的只有645家,占46.8%;亿元以上的80家,占5.8%;市区上市农业龙头企业至今还没有;不少企业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抗风险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
二是经营管理能力不强较为普遍。农业龙头企业中除了少数几个大企业外,普遍存在科技投入相对不足的问题,技术上还依靠着传统设备和经验,企业普遍缺乏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经营人才、科技人才、市场营销人才,大多数是家族式管理模式,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
三是企业融资困难问题难于解决。许多成长性企业由于自身实力有限,规模偏小,土地多数以租用为主,有效抵押物不足,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比较普遍,融资成本比较高,甚至有的企业走入借高利贷的误区。四是政策扶持受益程度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