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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上贷款审批时什么 2024-09-22 14:29:31

辽宁生源地贷款续贷

发布时间: 2023-05-05 01:16:07

㈠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续贷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如何操作

1 、申请学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从页面当中找到贷款申请,点击新增;

2 、填写续贷声明,填写完成并确认信息之后,点击提交;导出申请表,并且进行打印;

3 、学生携带贷款的申请表,到达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如果要求开具学校证明,那么学生还需要开具相关的证明;

4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学生需向学校资助中心递交贷款回执;

5 、学校将收据输入系统后,学生就可以收到来自生源地的贷款。

以上就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续贷的相关内容。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意义

生源地助学贷款能够让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有学可以上,能够培养这些学生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能够让更多优秀的人才来为国家服务。并不是每一个学生都能够享受 生源地助学贷款 的,申请学生需要得到学校和个人生源地的认可,判定是优秀、品德兼优的学生。申请学生需要经过学校和 生源地机构的批准,才可以向国家发起申请。本文主要写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续贷的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生源地贷款怎么续贷

一、生源地贷款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三种助学贷款:一种是学生在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贷款,即从学生的原籍地贷款。 ; 另一种是国家学生申请贷款; 最后是商业学生贷款。
2.生源地贷款办理流程
1、远程续贷:远程续贷是通过互联网登录助学贷款网站或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
登录官网,远程续贷步骤:
第一步,登录生源助学贷款官网,进入网站找到“贷款申请”,在页面点击“添加”;
第二步,根据页面显示填写续贷的报表信息。 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
第三步,将申请表导出打印;
第四步,持续贷申请表到县级资金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各地要求的材料可能不一致,以相关地区要求的材料为准;
第五步:贷款获批后,需将贷款收据提交至学校助学金中心,等待学校进入。 学校将收据录入系统后,即可从学生源头拿到贷款。
2、现场续贷:到县级资金中心办理现场续贷手续
现场续贷步骤:
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需登录各地区助学贷款网站,在网上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并 然后提交续贷申请。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综上所述:远程贷款续贷更方便,节省大量时间、成本和费用,还可以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现场续贷一般是由于缺少重要数据,或者需要出具现场证明等,需要到现场续贷。 这就是现场续贷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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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生源地助学贷款该要如何续贷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方法:1、在电脑上搜索“国家开发银行”,然后进入到“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登录进入。2、进入系统以后,选择业务栏中的“贷款申请”。3、在贷款续贷页面,填写贷款信息及补充共同借款人信息。4、确定信息无误就可以进行网上远程签订合同。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㈣ 生源地贷款线下续贷都要什么

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有关部门认可的借款《申请表》原件(需借款人本人签字)、在校证明和所在学校的学生证。当然,因为每个地区的规定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所以具体需要准备的资料可以主动咨询一下当地的教育局部门。
助学贷续贷流程:
1、打开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信息网,打开以后在主页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点击左侧的贷款申请按钮;
3、按照要求填写贷款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
4、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导出申请表;
5、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即可。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表必须由贷款学生本人签字,他人不可以代签。此外,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了变化,那么需要借款学生和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现场签合同,不可以互相代签。
申请贷款前,建议用户先到鹰心快查检测自身的大数据综合信用评分,评分越高,贷款通过的概率就越大。
(4)辽宁生源地贷款续贷扩展阅读:
生源地贷款第二年续贷需要什么手续?
生源地贷款第二年续贷的流程:用户直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按照提示用支付宝扫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完成身份认证以后,提交续贷申请;申请通过以后,直接在网上下载合同以及受理证明。由于疫情的原因,大部分地区都支持网上续贷。
而不支持网上续贷,用户必须去现场办理续贷,用户本人以及共同借款人需要前往当地的资质中心办理续贷。

㈤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次贷款怎么申请 如何续贷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次贷款就是续贷,如果续贷支持远程续贷,那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后,通过审核后借款在网上完成续贷。而不支持续贷的话,需要自己打印申请表,然后本人、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与申请表去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续贷。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次贷款的方法

办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若要进行续贷,那在高校公布的续贷约定时间内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里找到个人贷款,选择新增选项进行续贷申请即可。

将贷款金额、期限及个人相关信息、续贷声明等提交上去,受理方式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或者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合同签好后等审批通过,就会收到回执码短信或回执单,学生只要在开学的时候将其提供给学校即可,届时学校自会录入信息。

而回执单还需要寄回当地教育局,当地教育局汇总表交给省资助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后,耐心等待贷款资金发放就行了。

助学贷款资金一般是在11月中下旬左右下发,一般会直接放款至借款学生账户,然后再由系统划拨至学校学费账户里(通常全部划扣,学校扣除相应学费后,再会退回多余资金)。

助学贷款续贷必须本人办理吗

助学贷款续贷本人可以不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时,只需要贷款学生本人或者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携带续贷助学贷款是所需材料,前往户籍所在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签订续贷合同即可。

助学地生源贷款续贷需要的材料:

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即不需加盖公章)。

㈥ 生源地贷款如何续贷

1.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续?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销培燃展期流程如下:

1.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然后申请续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续贷音,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填写《贷款展期申请表》和《贷款展期声明》,完成后提交贷款展期声明;

3.如果“贷款展期声明”被批准,学生可以导出“申请表”,然后签字;

4.学生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签约;

5.中心开具收据,学生需要交给高校的老师,然后老师再录入系统。成功进入系统后,意味着贷款续贷成功。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续贷?

二、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相关应用笔记整理如下

1.签订贷款合同的频率:

为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第一次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在场;续签借款合同时,借款学生或中拦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凭委托书办理。2011年起,新的助学贷款合同条款规定,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默认相互授权,无需签署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

原则上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入学前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相同;当共同借款人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至60岁之间。如果共同借款人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密封的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只需出示本人户口簿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不需亏虚要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自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即可,不再邮寄纸质回执。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新申请所需材料:

我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如果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一方不能到受理现场,另一方可以凭委托书申请(2011年新合同不需要)。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三、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

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对于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严格审查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实现抵质押的可行性。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能够偿还贷款,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约定贷款种类、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㈦ 如何续贷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续贷包含了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学生签字申请表、贷款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源地借款学生信息表。
2、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入贷款系统并登录。
3、在网站点击贷款申请,填好贷款申请表并打印出来。
4、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去学生自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
5、将受理证明交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

㈧ 生源地贷款第二年怎么续贷呢

第二年继续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称为续贷,续贷操作具体有以下步骤: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㈨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续贷

很多朋友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后,第二年不知道如何续贷。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点击进入,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系统;

2.选择贷款申请,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增加按钮;

3.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填写申请信息,然后点击提交。

4.点击下面的出口申请表,打印两份;

5.携带申请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年度借款合同到当地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

1.有的地方办理贷款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建议联系当地助学金中心,确定学校是否需要开具证明。

2.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都不需要到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展期,只有一方可以去。

㈩ 辽宁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流程,辽宁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登录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等相关政策精神, 完善我省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促进教育公平,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2018年辽宁省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通过代理结算机构完成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享受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承担),且在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承办辽宁省除大连市以外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以下内容主要介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作为由大连市财政局、教育局协商确定承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具体承办大连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大连市户籍的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向建设银行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由贷款经办机构对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现场办理贷款手续。有贷款意愿的学生,请持本人《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及时向当地建行咨询和办理(具体的贷款条件及程序由大连市教育局和建行大连市分行另行公布)。

(一)申请条件

1.借款学生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参加辽宁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条件(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专指考入外省高校或民办高校),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至60周岁之间;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以下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进修类的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高校学费减免的学生;高校服义务兵役复学的学生、退役士兵考入高等学校的学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以下的)。

(二)贷款政策

1.贷款金额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金额为学生本人学费+住宿费之和(住宿费不能确定的,按800元/学年计),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含),但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限额为8000元(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限额为12000元(含)。

2.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3.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并且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4.贷款本息回收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资金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

(2)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内,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结业后第四年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

(3)每月1日至10日(11月除外),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扣款日为当月21日,无需审批。借款人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

5.还款救助机制

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具体实施办法以正式文件发布为准)。

(三)借款人应提交的材料

1.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前往就读高中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由就读高中或中职学校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2.借款人的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非大一或研一新生应为学生证)及被录取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学费及住宿费)通知单(上述材料均需出示原件供核对)。

3.借款人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均需出示原件供核对)。

4.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级资助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在前往县(市、区)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续贷之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续贷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再导出打印《申请表》。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

5.借款人完成贷款所有手续后,持贷款办理部门授权下发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主管部门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违约后果

1.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借款人需要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缴纳罚息,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3倍。

2.开发银行将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的有关规定,将借款学生的违约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违约记录将严重影响借款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申请等各种金融服务。

(五)相关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1.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监督)电话:024-26901948 、86896357,

传真:024-26901949

邮政编码:110032

辽宁省学生资助网:www.lnxszz.cn

公共邮箱:[email protected]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3.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咨询电话:024-22959955-8365/8366

4.辽宁省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由考生所在地区教育局或高中予以公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查询。

5.大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11-84603212,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服务电话:95533。

(六)其他有关事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以国家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具体由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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