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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发布时间: 2021-04-22 14:11:01

生源地贷款的共同借款人怎么填啊

不能,共同借款人要是亲戚之类的,最好是父母才行。相当于担保人一样,有能力还款的人。

❷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是什么意思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❸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共同借款人一起去吗

共同借款人需到场签字。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有共同借款人一起才能办理贷款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 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 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❹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每年共同借款人不一样行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户籍和你同一个县的,首选当然是父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年龄不满70周岁的直系亲属即可。

正式文件的答复如下: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二)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般只有借款学生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三)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原则上只有孤儿,才可以由非亲属的其他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四)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

(五)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六)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关于是否每年都可以改变共同借款人,如果是今年大一首贷,那么大二大三都可以和你的借款人其中一个去办理续贷,很方便。如果要重新办理,又要喊另一个共同借款人一起去签字,按手印。建议还是不换。

❺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怎么确定呢

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情况,学生的共同借款人,都是父母,兄弟姐妹,叔伯等等,基本上都是和学生有血缘关系的人,但是如果没有这些人,只要是成年人,又愿意为学生担保借款的人,都可以成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因为这是一项惠民政策,条件也是比较松的。

❻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有什么责任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的责任是,在借款人没有能力还款,需要共同还款人承担。

❼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具体条件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学生是孤儿或者没有法定监护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同学可以请其他近亲来作为共同借款人。近亲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必须在20-60周岁之间,办理过程中共同借款人年龄超过60周岁,需要更换他人;

2、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人原则上不可以作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

3、共同借款人要尽量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变更共同借款人流程:

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7)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❽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可以改变吗

可以改变共同借款人的的,但是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条件;可以更换为近亲亲属;因为规定可以,所以可以;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带上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本的,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续贷共同借款人变更:

请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办理需要材料:

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8)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可以享受到的利息与本金优惠: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❾ 每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不一样可以吗

可以不一样,但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的,需要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新共同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若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若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在同一地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9)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扩展阅读:

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1、借款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