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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法人代表

发布时间: 2023-07-22 19:54:48

Ⅰ 公司贷款法人承担责任吗

一般来说,公司贷款法人是没有责任的。一般贷款以公司财产承担,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必须承担原公司的债务。如果企业存在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股东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也要注意悄扮银行在放贷时,是否要求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单独提供个人担保,如果因为贷款个人提供了担保,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具体分析:
1、如果没有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情况的,股东不需要直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如无法归还贷款,对造成公司损失负责直接责任的董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经营期间可以更换法人,但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公司破产负责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可能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担任新设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承诺履行一定义务,该义务应该由其所在公司承担,而不是由该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或者约定的担保责任范围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主张仅在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民法典》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_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第六十二条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滑运困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信念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Ⅱ 公司贷款法人承担责任吗

以公司名义贷款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没有责任。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但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或有违法行为的,可能要对该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贷款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没有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情况的,股东不需要直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如无法归还贷款,对造成公司损失负责直接责任的董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经营期间可以更换法人,但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公司破产负责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可能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担任新设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承诺履行一定义务,该义务应该由其所在公司承担,而不是由该个人承担。
所以,企业的贷款由企业来偿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是不承担偿还责任,当然前提是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而且法人代表没有进行个人担保,否则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贷款的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公司贷款的风险防控
(一)强化贷前调查评估。与发放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贷款相比,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贷前调查涉及面较广、调查任务繁重。商业银行不仅要调查贷款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信状况,还要核查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信与实力;不仅要核实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审核应收账款能否转让和质押,还要审视合同价款是否正常与合理,以确保应收账款出质价格未被虚高;不仅要了解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状况,还要关注出质人对销售、资金回笼的管理措施以及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债权管理水平。
(二)选择合格的应收账款。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已发出并由购买方验收合格;购买方资金实力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购买方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并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的指定专用账户付款;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贷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等。
应当注意,下列应收账款不能用于设立质押,需从应收账款总量中剔除:一是对冲账款,即贷款企业同时欠应收账款债务人的钱;二是账龄超过90天的应收账款;三是信用质量较差的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全部应收账款;四是有瑕疵的应收账款;五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或限制)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比如医院、学校、公园等带有公益性质的民事主体基于公益而产生的收费权,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收益金等不宜质押。
(三)合理确定贷款质押率。贷款质押率是指贷款额与质押物价值的比率。应收账款的贷款质押率通常取决于应收账款的质量,一般应为60%~80%。而应收账款质量又主要取决于应收账款债务人(欠款企业)的信用等级,债务人财务稳健、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质押率高,反之则低。同时,确定贷款质押率还要考虑应收账款的集中度,集中度越高,应收账款的质量越差、风险越大。对集中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贷款时,质押率不得超过20%,即贷款额不能超过应收账款的20%。
(四)在贷款合同、质押合同中约定严密的风险防范措施。需要约定的主要条款包括:一是出质人不得有转让、放弃权利等行为,否则贷款银行有权予以撤销或可提前清偿债务及行使质权;二是出质人要书面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并取得债务人向贷款银行的书面承诺函,表明:应收账款真实,债务人在出质期间不会有损害质权的恶意行为,不得向出质人清偿,但可向贷款银行直接清偿,或予以提存,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三是出质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损害的,贷款银行有权代出质人行使,或贷款银行有权提前要求清偿债务或行使质权;四是明确提前清偿债务或行使质权的其他情形,如放弃权利、合同被解除、撤销或变更、权利管理水平恶化和财务可能恶化等。
(五)重视对应收账款的贷后管理。要及时设立应收账款质押专用账户,以加强对企业应收账款回笼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回笼资金挪作他用。在主债务到期未获清偿的情况下,应尽快与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协商,尽早采取行动以实现质权。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如果没有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情况的,股东不需要直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Ⅲ 企业有贷款可以变更法人吗

可以。贷款后,法人代表是可以变更的。不过法定代表人的更换须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变更须提供一些资料。
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公司决议以及免职文件和任职文件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执行职务的行为均由法升羡人承担后果。
法人,或者说法人代表,从法律上讲,叫做法定代表人,公司才叫做法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是没有限制的。
法人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仍然由原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款,没有证据证明为公司借款的,变更了也无法躲避债务。
公司换法人后之前公司债务并不因此而发生变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后,只要不存在抽逃出资等情形,其对公司债务一般不存在额外的责任。
实际上可以看到,变更法人在根本上是无法躲避债务的,如果是公司欠的债,那么和法人无关,法人变更还是不变更都无所谓,同样如果是法人个人所欠债务和公司无关,那么无论是不是公司法人都必须承担这部分债务,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及时联系律师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迟凯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码笑唤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Ⅳ 公司法人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一、公司法人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法人贷款的申请条件 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 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 居住证 实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借钱方及其经营实体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 质押 、 抵押 和保证担保; 在其经营领域有一年以上从业经验和良好的从业记录,经营期限原则上在一年(含、以上); 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良好的经营前景等另外的条件。 企业法人贷款的申请步骤 第一步:申请人向贷款机构发起 贷款申请 ,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步:银行对借钱方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步:银行内部审核经过后,双方签署贷款相关协议; 第四步:借钱方在贷款机构开立贷款帐户,提用贷款。 企业法人贷款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持有股份的股东,公司经营满一年; 2、 身份证 实:二代身份证; 3、住址证实:个人住址证实(电费单/水费单/燃气单/电话费单等、和经营主体证实(租凭合同、; 4、收入证实:最近6个月对公对私账户流水; 5、经营证实: 营业执照 ; 6、 房产证 实,房产证或 购房合同 购房 发票 贷款合同; 7、征信记录。若是 法人代表 以个人名义贷款的话,是和公司无关系的,不能执行公司的财产,他的借款是属于个人借款,应由他个人偿还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贷款条件,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提供银行流水,无不良信用记录。居住证实,身份证,银行认可的抵押物。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名称、营业地址(省、市、县)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3、税务证正、副本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的工作履历(工作经历及所任职务); 7、法人任职证明、法人简历;.授权 代理 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股权结构(股东姓名、股东占比)、企业注册资本、成立时间、企业净资产、总资产(万元); 9、 公司章程 复印件;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介绍(主要说明业务开展方式,结算方式,产品在技术质量上的竞争力); 10、验资报告复印件;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完整的附注),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11、房产面积、购入价值(万元)、房产具体位置; 12、最主要设备名称、最主要设备数量、最主要存货名称、最主要存货数量;13.应收账款(万元); 14、银行借款总额(万元)、其他借款总额(万元); 15、本次贷款总额(万元)、用途及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16、可以提供的担保方式(住宅抵押、商铺抵押、工业厂房、企业保证、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的权属证明);拟提供的 反担保 措施;17.贷款申请书; 18、企业决定申请 贷款担保 的股东会决议或 合伙人 会议决议; 19、特殊行业生产 经营许可证 的原件和复印件;20.基本账户开户行。 公司法人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的设立需要用到资金,公司在经营管理等过程中也需要用到资金,公司的扩大就是从融资到拓展再从融资再拓展的过程,所以公司的融资是非常重要的,向 银行贷款 也是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所以对于贷款方面的内容,公司也应该有所了解。

企业贷款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厅掘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人贷款的责任是:

1、公司如无法归还贷款,对造成公司损失负责直接责任的董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公司对外欠债等需要迟塌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法进入强制执行,则法定代表人会被扮旦核法院采取限制离境等司法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Ⅵ 用公司名义贷款,法人要担责任吗

以公司名义贷款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没有责任。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但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或有违法行为的,可能要对该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借款法人是承担责任的,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是个人借款,并不是公司借款,所以公司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借款的,公司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的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追讨公司债务怎么起诉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春秋,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哀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归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3)证实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具体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的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公司借款,那么公司肯定是需要承担还款的义务的,但是并不是属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的话,是不需要承担相关的还款责任等,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的话,公司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毕竟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完全不同概念。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_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Ⅶ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贷款吗

公司法人代表 可以贷款吗 法人代表 也是一个自然人个体,是可以享受贷款的权利的。 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贷款建议你去正规机构申请,选择没有前期,希望可以帮到你。 办理贷款的流程: 1、借款人向提交 贷款申请 材料; 2、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对通过初审和资信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4、通过审批的,通知借款人办理合同签订、放款、 抵押 或 质押 等相关手续; 5、 借款合同 生效后,发放贷款这种情况关键看你是不是公司股东和公司性质。如果公司为 有限责任公司 (现在一般是这种),而你又是公司股东,你需要在你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你不是股东,只是单纯法人的话则不用承担任何责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 法院在受理 强制执行 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 这种情况关键看你是不是公司股东和公司性质。如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现在一般是这种),而你又是公司股东,你需要在你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你不是股东,只是单纯法人的话则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 银行贷款 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 》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法人代表和法人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法人是一个组织体,涉及到多数人,法人代表仅仅是一个人,一个个体,一个自然人,一个为法人实施事物的自然人,法人代表是可以单独进行贷款行为的,是法律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