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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生源地助学贷款

发布时间: 2023-11-21 12:38:07

A.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属于什么性质的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属于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另一种形式。不过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实际上还是有区别的。比如说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为学生本人,生源地贷款的申请人为学生本人与学生父母。生源地贷款是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是在学校直接申请。因此,用户不管申请哪一种贷款,其实都是申请的都是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B. 山西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流程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困难的学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具体办理时间为7月15日开始,截至10月15日。当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按提示要求填写申请表,打印后,到生源地村、乡镇及县区民政部门盖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需要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站上下载打印);

3、录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的复印件或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4、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借款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和相关页复印件;

7、户籍(迁出)证明(户籍已迁往就读高校的学生)。

此外,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省教育厅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吴勤表示,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必须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不可以中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而且生源地助学贷款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同时申请。他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实现全覆盖后,高校助学贷款将逐步淡出,目前我省只对少数尚未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份的高校学生提供高校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助学贷款的考生和家长应尽量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2008年开始启动试点,2009年全面开展,当年向符合贷款条件的8974名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4647.17万元;201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成为高校学生助学贷款主渠道,全省共有4.3万名贫困大学生申请共计2.3亿元助学贷款。“一般计算贫困生的比例,是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0%,往年申请助学贷款的总人数不到10%,还有相当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了解或者没有申请。从目前情况来看,今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估计会比去年多。”吴勤表示,目前我省各县学生资助中心的相关工作已全面展开,可以接受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和家长的申请。

C. 生源地贷款是什么意思啊

生源地贷款是学生和家长户口所在地县(城区)的学生资助管理该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帮助家庭渡过难关经济困难的学生支付在学校的学习费用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贷款。
拓展资料
生源地贷款主要针对于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大专院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二学位学生(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并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贷款系统备案有效)。
生源地贷款申请条件:学生必须是是中国国籍,诚实守信,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在读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家庭经济困难。
生源地贷款利息对比于其他贷款是偏低的,这是国家给贫困大学生的福利,而且贷款要求我们在毕业后两年后将贷款还完。每年的贷款金额是不一样的,从大学毕业的第一年到第三年,这段缓冲时期每年只需要返回贷款利息,从第四年,然后在同一时间偿还贷款利率和还款协议匹配的资本。
即使我们申请了生源地贷款的话要及时在大学毕业两年后还款,否则逾期产生罚息并对我们的征信报告产生影响。如果我们申请生源地贷款后想要提前还款的话,可以向其相关部门申请提前还款,而且我们如果提前还款的话,是不需要支付后面产生的利息。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D. 什么是生源地贷款哪些人可以申请

为了不让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因为经济问题而放弃学业,国家对于贫困学生的推出了一系列的扶助政策,生源地 贷款 就是其中之一,对于没有经济能力上学的人来说,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贷款来完成学业,但是还有部分朋友对生源地贷款不太了解,那么什么是生源地贷款,哪些人可以申请?

生源地贷款就是指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家庭贫困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推出的一种福利性贷款,其目的是为了让这些学生不因为家庭贫困的原因而放弃学业。生源地助学贷款属于一种信用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高抵押物或担保,学生和学生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要想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那么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需要是取得高效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毕业生,或者是目前在高校就读的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并且生源地贷款对于就读的学校也有一定的要求,需要是国家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和独立学院。

2、借款人具有中国国籍,并且具备良好的个人信用;

3、只有借款人因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无力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费用的情况才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另外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还需要提供一个共同借款人,通常共同借款人为父母、法定监护人,对于没有法定监护人的同学来说,可以请近亲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需呀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共同借款人具备一定还款能力,并且需要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那么就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需要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然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贷款,学生可以用贷款获得的资金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E. 生源地贷款主要用在哪些方面

生源地贷款实际上就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因为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开立的一种贷款,贷款可以支付学费、住宿费以及生活费。

生源地贷款申请基本上是以高校学年制,读大学期间利息将由国家支付,毕业当年开始自行支付利息。如果中途不想续贷可以和贷款银行申请终止。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条件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学生具有我国国籍,持有居民身份证。

3、学生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

4、学习努力,能够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校期间获得收入并不能支付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

F. 生源地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新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新生所在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原件;
3.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另外,很多省份会接受高三毕业生在高中期间的助学贷款预申请。因此,大一新生可以在离开中学校园之前,通过所在高中预先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预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
1.高中期间享受助学金的高三应届毕业生;
2.家庭无稳定收入,属于城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3.没有购买高档珠宝、电器、时装、化妆品的经验;
4.高中期间没有经常去网吧、游戏厅、酒吧等场所的经历。

G. 生源地贷款每年放款金额是什么意思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放款金额指的是每年能使用的贷款金额。

生源地贷款一般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7)襄汾县生源地助学贷款扩展阅读: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