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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生源地贷款续贷

发布时间: 2023-12-20 14:43:13

㈠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续贷怎么办理

高校助学贷款第二年怎么续贷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2年可以在网上进行续贷的办理,只需要登录学生氏凳咐资助在线系统,点击填写续贷申明,就可以申请续贷了。所以如果你在第1年申请了助学贷款,第2年就不需要去现场办理贷款了,全程可以在网上办理,这就是远程办歼纯理续贷。这也是科学技术的发展,让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变得更加简单。

操作环境:

品牌型号:iPhone13

系统版本:iOS15.4

网址:

【拓展资料】

办理续贷的具体步骤: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登录进入后,在线填写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及续贷《申请表》,提交《续贷声明》,等待学校老师审核通过,通过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借款学生或申请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任意一方签字的《申请表》,前往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4.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意: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办理续贷时的注意事项:

1.姓名需要与身份证姓名一致,身份证号如果最后一位为字母X需要大写。

2.居住地址需要尽可能详细与准确。

3.高校名称需要写全,不要写简化的称呼。

4.申贷原因一定要注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程度。

5.注意申请额度不要超过12000元。

6.资格审查表均需要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7.申请表需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其他颜色,并且不能有修改的痕迹。

操作环境:

品牌型号:iPhone13

系统版本:iOS15.4

网址:

所以如果你想在第二学年办理助学贷款的续贷就要提早办理,并且在办理的时候是不需要回到家乡的,只需要你在网络上进行申请,在申请通过之后,你就会得到一个回执码,这个回执码一定要保存好。如果你不知道续贷的办理什么时候开始,也可以询问一下家乡资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让他在续贷申请开始办理的时候告诉你一声。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续贷


在第二年继续申请国家学生贷款称为贷款续签。 续贷操作有以下步骤: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生源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登录后,在线填写200字的续贷声明和续贷申请表,提交续贷声明,等待学校老师批准。 通过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申请首笔贷款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一个,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双方签字的《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资金中心办理 签订合同。

  4、提交回执:借款人尽快将回执交给学院老师,老师将回执录入系统(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续贷


很多朋友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后,第二年不知道如何续贷。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点击进入,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系统;

2.选择贷款申请粗拍,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增加按钮;

3.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填写申请信息,然后点击提交。

4.点击下面的出口申请表,打印两份;

5.携带申请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年度借款合同到当地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

1.有的地方办理贷款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建议联系当地助学金中心,确定学校是否需要开具证明。

2.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都不需要到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展期,只有一方可以去。

第二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手续和第一年一样。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1)来宾生源地贷款续贷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

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5、资格审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而贷款对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是指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申请时无需抵押和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出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积极试点,大部分城市已开始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若高校学生需要了解更多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和信息,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了解和助学贷款申请。

㈡ 生源地贷款如何续贷

1.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续?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销培燃展期流程如下:

1.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然后申请续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续贷音,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填写《贷款展期申请表》和《贷款展期声明》,完成后提交贷款展期声明;

3.如果“贷款展期声明”被批准,学生可以导出“申请表”,然后签字;

4.学生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签约;

5.中心开具收据,学生需要交给高校的老师,然后老师再录入系统。成功进入系统后,意味着贷款续贷成功。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续贷?

二、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相关应用笔记整理如下

1.签订贷款合同的频率:

为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第一次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在场;续签借款合同时,借款学生或中拦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凭委托书办理。2011年起,新的助学贷款合同条款规定,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默认相互授权,无需签署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

原则上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入学前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相同;当共同借款人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至60岁之间。如果共同借款人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密封的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只需出示本人户口簿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不需亏虚要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自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即可,不再邮寄纸质回执。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新申请所需材料:

我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如果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一方不能到受理现场,另一方可以凭委托书申请(2011年新合同不需要)。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三、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

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对于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严格审查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实现抵质押的可行性。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能够偿还贷款,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约定贷款种类、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㈢ 生源地贷款(续贷)怎么弄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为一年一申请,第二次贷款申请和首次无区别。

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5、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注: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3)来宾生源地贷款续贷扩展阅读: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6、无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