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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 2021-04-22 17:34:56

㈠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要怎么继续办理

第二年继续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称为续贷,续贷操作具体有以下步骤: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㈡ 本科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直读研,能续贷生源地吗要是能该怎么办理还是必须按首贷程序走

可以办理,先办理展期,再办续贷

生源地贷款(续贷)怎么弄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为一年一申请,第二次贷款申请和首次无区别。

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5、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注: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3)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6、无不良信用记录

㈣ 那个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是怎么弄的,有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㈤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续贷续贷流程又是怎样的

对于你所提问的这个问题,生源地的助学贷款如何去续贷,然后需要的流程是怎样,我们来给你说一下,再在旁边的打印店去打印一张,也是可以的,所以说你一定不要忘了,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就可以了,一定要有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学生证身份证在校证明,这是非常重要的,其他的东西都是可以去了再弄的。

㈥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要准备哪些东西

生源地贷款流程
1.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填写《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开具贵州省生源地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2.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持申请表前往当地居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3.学生凭“申请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学生到校注册后将《生源地贷款学校执回单》寄回你所在的相关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
1.次贷款只能用于交纳学费及住宿费
2.贷款证明及申请表每人仅有一份,请认真填写
3.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1)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2)学生身份证文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共同借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高校出具学生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㈦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流程是什么 知情人士

国家开放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没有什么变更情况。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5、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贷款证明材料

①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2、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