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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加金融模式不是对企业贷款融资对吗

发布时间: 2024-06-17 08:38:09

Ⅰ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跟金融互联网存在哪些区别

一、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1]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二、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的区别:
1、企业性质不同
金融互联网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最大的不同是企业性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民企性质,经营者追求目标与企业经营目标完全一致,没有人员和网点历史包袱,团队人员普遍年轻,使企业应对市场反应能力远快于金融互联网企业。
2、资金来源不同
现行监管规定,银行可吸收公众存款获得资金来源,而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且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3、监管要求不同
银行明确由银监会和央行监管,贷款业务有明确的资本充足率、贷前调查、贷款用途、受托支付、贷后资产处置、资产保全等要求。而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商务部等多个监管部门,但由于业务创新速度快,没有现成法规可循,往往游离于银监会和央行监管之外,银行需要执行的贷款面谈面签、贷款用途、受托支付、风险拨备、拨备覆盖率要求,而互联网金融小贷业务没有这种要求。
4、授信依据不同
银行个人授信业务一般基于客户收入、现金流量、职业、征信等,贷款授信前未采纳央行征信信息,很难规避客户在多家贷款机构获取贷款的可能;二是客户并非完全实名制,虚假交易较难规避;三是贷后催收、清收保全、资产处置等制度有待健全;四是没有像银行一样建立规范的风险拨备制度。
5、准入门槛不同
现行监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而以电商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准入的资本要求很低,即便在涉及金融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资本准入要求也远低于银行。
有关第三方支付监管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6、平台建设成本不同
金融互联网企业在建设互联网电子渠道时,要考虑与原有系统、网点和自助渠道衔接,是计算机、电子渠道取代人工和物理网点的过程,而采用互联网电子渠道后能否相应裁减人员和物理网点,是复杂和漫长的过程。
而电商企业则是一张白纸,可在借鉴金融互联网企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采用最新互联网技术,利用后发优势建设低成本、功能齐全的先进互联网金融平台,加之盈利模式不同,支付业务收费远低于金融互联网企业。

Ⅱ 基于互联网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应该找哪些数据分析

摘 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提升,网络信息化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而对于企业融资来说,则正逐步进入互联网金融时代。这种新的趋势推动,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融资渠道。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所发挥的作用,对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所面临的问题进行阐述,分析问题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7-0101-02

互联网金融(itfin,即internet finance)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和信息通用技术实现资金支付、融通、投资和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模式。随着互联网的成长以及向金融行业的延伸,互联网金融已经在我国蓬勃发展。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大数据金融、货币基金、p2p网贷、众筹、第三方支付以及第三方金融服务等多种模式。其中,货币基金就是利用互联网的特性研发出来的一种高效的理财产品,如现在较为流行的余额宝、理财通等;网络信贷在我国起步相对较早,证监会在2000年颁布的《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中进一步完善了网上证券业务,现在该项业务也正逐步延伸到手机网上交易、网上开户甚至推广电子券商;p2p网贷又可以称之为对等联网,是指有多余资金并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相连接,采用信贷的方式将资金贷给有需求的他人。目前,在国内出现的p2p模式有2种:第一种是线上模式(online),第二种是线上到线下模式(online to offline)。众筹则是有门槛低、种类多、依靠大众、注重创新等特性,是一种面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人或组织的行为。

黑龙江省经济快速发展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就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此前发布的哈尔滨市总商会民营企业投融资平台,也恰恰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信用担保体制不健全等问题而提出的一个大胆尝试。

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互联网金融对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当前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正在面临一个新常态,在这种新的发展需求下,过去陈旧的发展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企业需要转型升级,需要资金,需要扩大自身的发展。在新的局势面前,我们要寻找创新型的管理模式,这就需要金融的支持。尽管黑龙江的经济发展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较为落后,但后发展地区也有其独特发展优势,如资源优势。我们可以先了解其他地区的发展模式,然后将其优秀的发展模式引入黑龙江省,并结合本省的省情进一步将优势扩大,从而降低黑龙江省的资源成本。同时,结合互联网的优势,通过互联网金融、投融资联盟,为企业和金融服务机构提供平台,推动黑龙江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不只是一个网络平台的革命,而且未来还会带来“客户革命”。简单来说,政府认为互联网金融属于服务性的辅助功能,是处理大金融机构暂且处理不了的问题。当客户了解、熟悉并认可互联网金融能够解决交易成本及便利性问题时,那么就会产生蝴蝶效应,使更多的客户通过互联网金融来获得资金。

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等的问题,能够对中小企业融资起到快速的推动作用。同时它还能解决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等和借款方融资条件等问题。互联网金融正逐步向我们靠近,甚至在我们生活中的部分领域已经起到了主导作用。

中小企业利用自身的经营优势保证了其在经济上的快速成长,为社会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尽管在发展的过程中中小企业也面临着传统金融的约束,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但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正不断壮大,正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也恰好能够适当解决这些问题。

(一)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1.抵御外来风险的能力较差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起步相对较晚,企业原始积累时间短、资金少,经常会出现营运能力

较低、偿债能力不足、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一些企业甚至面临破产;还有一些企业还未完成原始资本积累,更不具备对外融资资格。因此,当外部市场产生一些不可预测的影响时,对这些企业的经营能力就直接构成了致命的威胁。

2.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针对2014年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调查显示,固定资产融资情况为:内源融资占72.5%,亲友借款占9.8%,银行贷款占8.8%,商业信用占3.3%,其他占2.1%,股权占1.8%,创业基金占1.1%,融资租赁占0.6%;流动资金融资情况是:内源融资占75.3%,银行贷款占9.7%,亲友借款占6.3%,商业信用占6.4%,其他占2.3%。从上面数据可以看出,在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中,内源融资占比最高;在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占比较高。但由于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资信等级低、融资成本过高等原因,难以得到银行长期资金支持,影响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制约了企业的成长。

3.借贷成本过高,担保能力有限

由于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不稳定因素较多、盈利能力较低,同时,由于企业的资金补偿机制不完善、担保机构的效率低下,所以,银行做贷款风险评估时,这样的企业往往会被评为风险过大,不太愿意向其提供相应的贷款,即使提供贷款,其所负担的贷款利率也都高于央行所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公布的数据显示,在2014年黑龙江省金融机构发放给中小企业的贷款中,其贷款利率绝大多数超过了贷款基准利率,平均超过贷款基准利率19.3%,大幅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4.企业社会信用环境较差

目前,正是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快速时期,但有些企业改革只注重形式,注重短期获利行为,经常出现逃避银行债务现象。一些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显露出了自身的缺点,有些甚至为了获得银行贷款制造虚假的交易合同,并利用一些不规范的手段来逃避银行债务。这些现象都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严重破坏了社会信用环境,导致各商业银行不愿轻易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二)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1.地理位置决定了企业发展缓慢

黑龙江省的地理位置决定了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与南方企业在地理、气候等多方面所处的劣势。冬季气温较低,没有先天的海港条件,沿海贸易发展较为困难,导致中小企业的成长性变弱,许多金融机构不愿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2.由于金融的制约,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了抑制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更注重于大中型企业的发展而忽视了中小企业,导致中小企业被边缘化。中小企业在规模、结构和管理方面都与大型企业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但商业银行所建立的信用评价和信贷管理体系更适用于大型企业,使得中小企业不能更好适应这种评价体系。政策的缺陷严重制约了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金融越不发达,融资成本就越高。由于金融长期的制约,出现了资金不流畅的现象,这就对整个社会的融资,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产生了抑制作用。

3.由于银行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

在我国的银行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仅对信用风险约束机制进行了强化,却没有建立与之相对应的激励机制,在风险控制方面,客户经理所承担的责任与其收入出现了严重不对称,使得客户经理在向企业贷款的时候产生了“惜贷”的心理。不仅如此,银行对企业贷款之后需要持续跟踪企业情况,但由于运营成本过高,加上缺少对客户经理有效的激励来控制贷款风险,因此,一些存在高风险贷款的企业项目未能被及时的排查,导致中小企业贷款的整体违约率较高,银行在对中小企业房贷时就产生“易违约”的不良印象,再加上“柠檬市场”条件下可能出现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使得银行会选择收紧针对中小企业融

资需求的信贷供给,这也正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另一个关键原因。

(一)开拓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的新途径

中小企业所遇到的融资问题严重影响着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目前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问题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要坚持开拓创新的精神,完善符合黑龙江省省情的各种规章制度,全面系统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逐步优化中小企业资本结构。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素质

中小企业要站在战略发展、全面优化的角度,运用科学发展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优化产权结构,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合理化和科学化,建立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信用水平;同时,促进与大型企业的积聚和融合,吸取优势,降低风险。创造高效的企业发展模式,扩大企业对社会的影响,提升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增强外部融资能力,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三)鼓励各类型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

利用黑龙江省长期所积累信息技术优势,促进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的合作与交流,鼓励省内p2p、众筹、第三方支付、大数据等网落平台的设立,鼓励传统中小企业和金融公司设立互联网金融部门以及相关产品开发部门,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四)拓宽互联网金融对企业的融资渠道

增加财政资金作为政策引导资金,并且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的参与。鼓励省内满足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对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黑龙江省应根据其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规模给予相应的补贴。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来实现中小企业的融资,通过p2p、众筹、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等方式来实现融资,转变中小企业过度依赖银行的局面。

Ⅲ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融资

1、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企业指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预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其他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
2、P2P网络贷款
它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P2P平台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通俗理解是民间借贷中介。P2P网络贷款平台性质属于信息中介平台自身不能提供担保服务。
3、众筹融资它是指融资需求方将众筹融资项目交与众筹平台,平台为项目建立专门的网页向投资者招揽项目资金,对项目感兴趣且有能力的投资者可以对项目进行投资。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和金融相互结合的产物。
由于互联网金融出现的时间相对较短,学界目前对互联网金融还没什么是互联网金融?按业务模式看,互联网金融分为哪几类?有统一的、得到广泛认可的定义。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不但包括互联网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活动,还包括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包括互联网企业依靠互联网技术提供的金融服务。
互联网金融是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借助互联网技术在更大范围内匹配合适的资金供需双方,实现资金融通、交易的新型融资模式,是综合了大数据、云计算与金融服务形成的新型融资方式。
拓展资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Ⅳ 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依靠互联网提供金融服务,与传统融资方式有本质区别。在传统融资模式下,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内外部原因使得融资道路困难重重,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互联网金融使得传统金融业务更加透明,企业参与度更高,合作更协调,操作便捷并有效较低成本。

1.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在网络上公开的交易金额和交易记录信息掌控中小企业的最新经营状况,并对不同评级不同规模的企业给予不同的授信额度和不同的贷款利率。信息公开化不仅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使得商业银行能更加大胆的投入资金到中小企业发展中去。

2.有效降低贷款成本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自动化的服务平台使商业银行可以直接查找企业借贷的真实数据和财务状况,不需要花费成本到企业调查和实地调研,也不需要花费时间来追踪企业的经营状况,无形之中这就降低了借贷成本,同时也提高了企业融资效率。

3.缓解担保不足问题

在传统资金融资中,中小企业往往因为没有足够的资产进行抵押而被限制贷款,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受担保局限的问题。企业不需要任何抵押或者担保,通过和各个商务平台上各个企业合作形成网络联保贷款,以集体名义向商业银行借款,各个企业共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