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业法人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公司需承担责任,承担之后可以找公司法人赔偿。如果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公司,签贷款合同还款的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也是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责任承担的根本区别所在。股东只要没有转让其股份,仍然是公司股东,仍然要承担义务享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㈡ 企业法人可以贷款吗
法人代表与法人不同,法人代表也是一个自然人个体,所以是可以享受贷款的权利的。
1.借款人向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2.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对通过初审和资信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4.通过审批的,通知借款人办理合同签订、放款、抵押或质押等相关手续;
5.借款合同生效后,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61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㈢ 法人不能贷款吗
法律分析:法人可以贷款,只要具备资料齐全,按照标准的流程向银行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以公司法人的名义进行贷款,如果公司的法人产生了变更,也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贷款手续的相关变更的,否则会影响贷款的申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㈣ 法人可以贷款吗
一、法人可以贷款吗
1、法人可以贷款。企业法人贷款,是一种专门针对企业的贷款。和其它贷款一样,企业法人贷款也有着自身的性质和手续,所以企业法人也是可以贷款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企业法人贷款的前提有哪些
1、申请贷款的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时间需要达到1年以上,且正常经营;
2、企业法人需要在贷款经办行开立账户,并办理结算及信贷业务至少1年;
3、企业近半年的开票额在150万元左右;
4、企业法人未发生欠税、欠费、拖欠职工工资和另外的各类欠款;
5、企业负债率不能多于50%;
6、企业法人及其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近3年内在纳税、融资、经营等方面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等。
㈤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办贷款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贷款,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公司法人申请贷款的条件:
1、时间限制
不同的申请贷款的企业法人无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持有股份的股东,公司经营必须满一年方能提出申请。
2、提交基本信息
必须提交申请者的二代身份证件,个人住址证明(其中包括电费、水费等各种日常支出费用以及经营主体证明。证明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3、提交营业证明以及收入证明
提交国家由国家相关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证明,以及最近6个月的账户流水信息。
4、提交房产证明
主要是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贷款合同,一次来证明个人的住所符合审查要求。
5、征信记录
若法人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借款,则其不能执行公司的财务,需个人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以及近几个月的银行流水信息,以及个人信用是否有不良记录以及贷款者是否有过重大违法行为缺拿记录。
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2]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罩哪,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伏闷搭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三)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申请信用贷,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