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2011年10月份付的首付款,签合同的时候是组合贷款,但是后来商家有说不能办理组合贷款
属于您违约,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② 婚前购房,只一方组合贷款(公积金+商贷),房产证上写2人名字,另一方是否要出具收入证明、审查信贷资格
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收入证明,但商贷则需要另一方出具收入证明,审查信贷资格的. 因为房产证写2人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