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舟山实施住房契税补贴,对购房者有哪些好处
房子一直以来都是我们非常想要拥有的东西,很多人打拼一辈子也就是为了房子,而在父母极力的凑齐首付之后,还要经过30年的还款,才能够把房子完完全全的纳入到自己的名下,这个期间一旦出现断供的情况,房子就会被银行收回进行拍卖,可以说是相当的难受。最近浙江舟山市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将实施住房契税的补贴,明确指出在舟山市范围内,只要是购买90平方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或者二手住宅,都会给予契税减免80%的补贴,如果是购买90平方以上的给予60的补贴。这一个消息的曝出,让很多的人都看到了希望,但是这个其中还有一个条件,单套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所以可以理解为减免3万元的一个政策。
2. 舟山二套房首付比例2022
首付比例分为3种情况。
1、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的购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2、已拥有一套住房且未结清相应的购房贷款(仅指商业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3、购买经济适用房(土地为划拨性质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3. 舟山贷款哪里最方便
一、舟山贷款哪里最方便
去银行贷款最方便。中国建设银行(舟山新城行政中心分理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天大道681号。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二、公积金在舟山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多久能下来
办理组合贷款(公积金贷商贷的组合),在提交了申请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成审批,出具审批一周内就能审核完;速度慢的核当中。
当然,有时遇事延迟,可能会花费更年末办理的客户遇上银行年终结算,可能就得一个多月才能完成审批。
而大家可以放心,等审核结果出来时,无。在收到通知之后,审批通过的客户就可以去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了,大概在一个星期入放款阶段。而放款的时间能够到账。
三、舟山沈家门哪里有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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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舟山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⑵新建普通住房总房价的80%以内;二手房购房款、自(翻)建住房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⑶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
如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
4. 浙江舟山:单套房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7月26日,据舟山广播电视总台官方微信公众号“舟山广电”,近日,浙江舟山出台房地产市场12项政策,涉及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住房契税补贴、工程保证金联保制度等。
在税收和补贴方面,实施住房契税补贴,至12月31日,在舟山市范围内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给予已缴契税80%的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已缴契税60%的补贴;单套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在金融方面,为了满足合理的异地购房需求,7月15日起提高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职工异地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原最高15万元调整至与本地缴存职工一致。
根据舟山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舟山市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另按照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相关政策的通知》,高层次人才、退役军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在最高60万元的基础上按原规定比例上浮。
同一对夫妻在2013年11月19日(含)后生育二孩、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以出生证载明时间为准)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在最高6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20%。
同时完善组合贷发放流程,商业性和公积金组合贷在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均审批同意后,按揭贷款合同中不得有约定一方放款以另一方已发放为条件。审批流程结束后,按照合同约定放款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不得随意增加放款条件。
5. 舟山一套100万的房子首付要多少
如果你是首套房,最低30%,因为贷款有很多种组合方式,帮你算一个大概的。贷70万,30年,纯商业(8.5折利率),月供大概3800元,30年连本带利大概136万,加上你之前首付的30万,实际总共大概166万。以上这些都是粗略估计的数字,因为具体情况各有不同。
6. 生孩子解锁购房资格!18地已出台新政,效果几何
越来越多城市加入“生孩子送房票”的队列。
关于厦门购房政策将调整的消息在5月24日被传出,据媒体报道,厦门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180平以下的第三套住宅,但是二孩中至少有一人是未成年人。
当前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尚未在官网发布文件,不确定上述政策最终是否落地,但时代周报记者于5月25日致电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咨询时,工作人员证实,目前确有相关这一方面的政策。
若厦门调整购房政策落地,“生孩子送房票”的城市再多一个。
时代周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发稿(5月25日),包括杭州、南京、绵阳、沈阳等18个城市或区县已公布新政鼓励多孩家庭购房,主要方法包括购房补贴、提高贷款额度和放宽限购,直接补贴额在1.3万元至4万元不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18个城市或区县中,只有杭州的政策是仅面向三孩家庭,其余都支持二孩或三孩家庭。另外,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广州楼市新政,可享受贷款额提高的也仅限三孩家庭。
多孩家庭可多买一套房,正成为这轮楼市调控的新趋势。把鼓励生育与楼市放松限购相结合,这些城市究竟是释放何种信号?
“生孩换‘房票’,主要目的在于鼓励需求的释放。一方面鼓励生育,同时对购房提供相应的支持。但政策并未根本解决出生率下降和意愿的问题,对鼓励生育的实际效果不会特别明显,只是传递一种信号。”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院长陈晟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最高补贴4万
把时间线拉长来看,去年陆续有零星的县市出台与三孩政策相关的楼市政策。
甘肃张掖市临泽县是全国第一个提到三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的地区。2021年9月15日,《临泽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提到,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购买商品房时最高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
虽为西北地区五线城市的县城,但作为全国首例,该政策仍释放了较强的信号——促进了合理购房需求的释放,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鼓励生育、促进人口增长的目的。
继临泽县之后,江苏南通市县级市海安于去年12月7日在房博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在市场价格基础上二孩家庭给予每平方米200元、三孩家庭给予每平方米400元的优惠。
鼓励生育与楼市放松限购结合,临泽和海安的做法陆续被复制。进入2022年4月,与生育绑定的楼市政策在全国多地密集出台。
4月29日,政治局会议继续强调“房住不炒”的同时,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若是不算尚未正式下发文件的厦门,时代周报记者统计发现,加上正在征求意见的广州,在19个地区中,有8地的人口自然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不乏东莞、广州、武汉等“生育大市”。
而且,在人口负增长问题较为严重的东北地区,仅有沈阳一地出台了相关调控政策,辽宁抚顺在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3%,也并未出台生育与楼市捆绑的相关政策。
但从这些地区的楼市情况来看,政策与市场有着极高的相关性。当前,全国房地产市场陷入低迷,一季度,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下降22.7%,销售面积下降13.8%。
出台相关政策的18个地区中,仅有临泽县所在的张掖市和浙江台州市,一季度新房交易跌幅小于全国水平。其中,兰州一季度新房成交量同比下滑74%,杭州、南通、扬州、东莞交易量跌幅均在60%以上。
与生育挂钩的楼市新政,实际是作为楼市调控“组合拳”中的重要一环被推出。
那么,“催生购房”的实际效果如何呢?
宁波是全国最早从公积金层面支持三孩家庭的城市。2021年12月30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规定,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相比于今年5月才密集出台新政的其他城市,该政策已在宁波完整执行了超过4个月。然而,从数据来看,它对于楼市的刺激作用并不显著。
一季度,宁波全市商品房成交套数共计14694套,同比下降41.6%,比去年四季度的19083套,也环比下降了23%。虽然3月略有回暖,新房成交量创半年内新高,但在4月又迅速滑落。
对此,严跃进认为,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还应该更简便一些,不要设置太多的前提条件,比如给二孩家庭直接送“房票”,放开限购。“这种支持对于居民来说更方便,也更实在一些。调整贷款比例的,因为银行利率本身也在下调,最终实际带来的优惠可能是有限的,对楼市的刺激效果可能也较为有限。”
7. 舟山公积金三年一次领取过程
按下面流程走,我因为有房子商业贷款,也是3年领一次,上次领也是按照下面的流程走的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2007-07-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以及浙政办发[2006]7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市本级及各县(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各分中心负责承办。
第二章 提取范围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非本市、县(市、区)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区)就业的;
(六)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
(四)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属特殊困难的;
(五)职工本人、配偶及无经济来源的子女身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其年度医疗费用或处理事故的自费支出超过当年家庭收入,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其它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家庭重大损失,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本人(共有产权人)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账户内存储余额尚不足时,还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符合第四条、第五条提取条件的,职工在办理提取时,其本人或配偶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发生逾期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归还贷款。
第三章 提取额度
第六条 符合第四条规定提取的,可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七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此项住房消费行为所支付的总价款。
第八条 符合第五条规定提取的,提取金额到百元为止,如属同一情形的只能提取一次。有住房贷款尚未还清的,在管委会规定的支取间隔期内还可以提取,但借款人及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第九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四)条款规定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如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高于上年度房租总额。
第四章 提取凭证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资料和委托书交代办人,代办人应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第十一条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第十二条 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应根据不同提取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本人身份证;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鉴定证明;
(三)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自谋职业证》、《失业证》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或出境定居证明或当地户籍注销证明;
(五)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六)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户籍迁出证明、单位调令和迁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当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证明;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该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作出的宣告死亡证明和与死亡职工的关系公证证明或遗赠公证证明;对该继承权或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八)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少于总房款30%首期付款税务收据或结算税务发票;已登记发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结算税务发票复印件;
(九)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税务发票;
(十)拆迁安置房或危房改造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危房改造协议及房价差额收据;
(十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在城镇,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市规划区私人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在农村,提供《城乡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待房屋竣工后,由公积金中心派员现场勘察,经确认无误后提取;
(十二)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供县级及县级以上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大修工程预算单》。待工程竣工后,由公积金中心派员现场勘察,经确认无误后提取;
(十三)还清个人住房贷款的,先还贷后提取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凭证;先提取后还贷的,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还款托收单,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保证承诺书》;
(十四)在确定间隔时间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房屋所有权证》、银行还款卡;
(十五)支付房租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实际支付租金凭证,其中租赁私有住房的,还需填妥《舟山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审核表》;
(十六)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属特殊困难的,提供民政部门印发的低保证或总工会印发的特困证;
(十七)职工本人、配偶及无经济来源的子女身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其年度内医疗费用或处理事故的自费支出超过当年家庭收入,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用或司法、行政仲裁部门裁定处理重大伤害事故的自费支出证明;
(十八)其它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家庭重大损失,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职工所在单位或社区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核实,并集体研究认可后才能提取。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十三条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相关资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核实后开具《舟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职工持该提取申请单和本人身份证以及有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第十四条 中心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给予办理并开具现金支票,对尚需审核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十五条 实行在公积金中心托管账户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凭身份证和《封存户凭单》直接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提取人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的,公积金中心应当追回提取款项本息,并按《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一日
提取业务操作流程图
经办人员首先对职工本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证件及单位填写的《舟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单》进行审核。
对资料、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即可进行支取业务登记。
对尚需现场勘察和集体讨论的,告知当事人不能当即办理的原因及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由支取记账人员进行记账并打印《舟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单》。
将电脑打印的支取单和单位填写的支单连同中心应留存的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一起送账务部门开具现金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