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要怎么继续办理
第二年继续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称为续贷,续贷操作具体有以下步骤: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第二年继续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称为续贷,续贷操作具体有以下步骤: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登录进入后,在线填写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及续贷《申请表》,提交《续贷声明》,等待学校老师审核通过,通过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借款学生或申请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任意一方签字的《申请表》,前往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4、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意: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法律依据:《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学生每年申请、经办银行每年审批的管理方式。
3. 生源地贷款如何续贷
很多朋友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后,第二年不知道如何续贷。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点击进入,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系统;
2.选择贷款申请,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增加按钮;
3.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填写申请信息,然后点击提交。
4.点击下面的出口申请表,打印两份;
5.携带申请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年度借款合同到当地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
1.有的地方办理贷款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建议联系当地助学金中心,确定学校是否需要开具证明。
2.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都不需要到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展期,只有一方可以去。
4. 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次怎么贷
1.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学生来源);
2.填写续贷申请表和续贷声明,填写续贷声明后提交;
3.如果续贷声明通过考试,学生可以导出申请表并签字;
4.学生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5.中心出具收据。学生需要将其交给大学教师,然后由教师输入系统。成功输入系统后,他们款续签成功。
学生助学贷款期限:
原则上,贷款期限按全日制大专学制(学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正常学制毕业后两年内,学生将按贷款合同约定的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学校和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并继续攻读高等学位(包括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人应缩短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学生助学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级贷款基准利率。
信用学生贷款利息按年计算,还款日期为每年12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现,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