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小企业如何增强融资能力
第一,完善担保服务体系。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作为连接企业与银行的信用桥梁,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提高企业信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应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建立“一体两翼三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体”指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两翼”指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性担保为两翼;“三层次”指省、市、县(市、区)分级组建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其中省级担保机构主要为一般担保企业提供再担保,分散一般担保企业的风险压力。
第二,加强管理,提高担保机构素质。制定行业准则和行业标准,引导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开展对担保机构的资信评级和绩效考核,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多层次培训,提高担保机构资信水平和业务能力。拓展担保功能,鼓励担保机构开展股权投资等创新业务,增强担保机构实力。
第三,加大对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高、收益低,社会效益高、自身的经济利润低,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因此,要适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财政对担保机构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降低担保机构经营风险。综合利用营业税减免、各项准备金税前提取、资本金注入等扶持政策,提高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能力。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将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由直接投入企业向重点支持担保体系建设上倾斜,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第四,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一是简化手续,降低费用,完善土地、房屋、设备等物权作为抵押担保品的制度体系。二是鼓励使用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品。三是支持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收账款、仓单等纳入抵押品范畴。
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增强企业融资能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根本上说还需要企业练好内功、提升素质。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改善和规范财务运行质量。要加大中小企业的培训力度,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创业培训、财务知识及信息化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要着力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有关部门要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创业成长这一主题,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对不同行业、规模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大企业、大集团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依托大企业加快发展。
强诚信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信用不足或缺失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重要因素,中小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需求信息及风险信息收集难度大。因此,政府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组织相关部门构建统一的中小企业社会征信系统和运行机制,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面和信用信息的采集面,尽可能详细地提供企业纳税情况、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信用记录、对外担保、法律诉讼、履约情况等信息,增加企业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实用性和透明性,对企业自觉履约形成约束,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融资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违约中小企业的惩罚力度,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失信行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经济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
⑵ 如何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中小企业首先要积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要通过改革转变经营机制。通过改组优化企业结构,通过改造增强企业后劲,同时引导企业加强管理。面向市场。应迅速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注重管理,科技管理一体化,参与大企业、大集团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依靠生产和科技,注重质量内涵型发展,通过激烈的生产竞争和优胜劣汰,使其保持活力并不断发展。同时要树立竞争意识。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的更新。另外,中小企业要取得社会各界的信任与支持,应牢固树立信用观念。
(二)建立和完善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要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拓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存贷款业务,根据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时间紧、时效强的特点,公开信贷政策,简化业务程序,对一些经营基础和财务制度计划比较好的中小企业实行综合后单项授信,在额度之内优先办理;二是合理调整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投向,突出支持地方重点小企业,使中小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支持中小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三是适当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小型金融机构,可以建立
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应根据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及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通过各种贷款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一是设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向符合融资条件但担保资产缺乏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弥补其信用不足,并为银行分担贷款风险。二是建立中小企业间互助性担保基金和民营商业性担保基金。基金按照互助、互信、互担风险的原则,向会员提供信用保证,帮助他们向银行取得短期融资。以这些机构为基础,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担保机构与再担保机构之间约定风险承担比例,对风险性较大的项目应该实行强制性的再担保。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对中小企业贷后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
(四)完善政府对中小企业资金的扶持政策
政府部门主要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等方式给予资金上的支持。税收优惠是国家通过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等优惠条件,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而财政补贴是政府通过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出口等方式给予的财政援助;政府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方式有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等。建立市场条件下的政策性融资渠道,进一步改善社会集资方式要广开资金来源,积极鼓励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和发展投资基金。专门用于中小企业的创建和发展,扶持和资助中小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人员培训和开拓市场。允许和鼓励公司制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五)鼓励中小企业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实现转型升级
伴随着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资源、劳动力等要素成本的上升,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成本优势开始显现,产业转移的条件日趋成熟。产业转移是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有效方式。有效承接产业转移,不仅可以促进产业转移承接地的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还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产业结构快速调整升级。当前面对融资困难,政府要加大在职培训和职业教育投入,帮助减轻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成本;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注重改善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加强配套设施建设,降低迁入地的配套成本,吸引产业转移。我国中小企业要重视在产业转移趋势中,苦练内功,加强产品创新和技术革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抗高风险的能力。
(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服务好中小企业的发展
发展中小企业不仅需要财政金融政策的支持,更有赖于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的健全与完善。要建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一是各级政府要转变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推动建立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并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及政策支持:二是各级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和支持各类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各类商会等机构,积极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并通过技术洽谈、专利和产品招标、人员培训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和科技产业化方面的服务;三是进一步规范抵押评估、登记程序和操作规程,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大力组建中小企业同业协会,使其成为沟通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纽带,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市场、技术、经济、金融等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