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源地贷款必须是开发银行么我们那没有开发银行,学校又要求生源地贷款,怎么办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从生源地贷款的定义来看,你的第一个问题很明确,当然必须是开发银行。但是我想你可能搞混了一个概念,国家开发银行并不是某家实体银行,没有存贷款业务也不印发银行卡和存折。它直属国务院领导,主要作用是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挥宏观调控职能,支持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中,发挥长期融资领域主力银行作用。所以不能说当地没有国家开发银行就不能办理相关业务。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6个: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所以你当地有没有生源地贷款,不是看有没有国家开发银行网点,而是该咨询当地教委是否开设了生源地贷款业务。
此外,我不知道你们学校的性质为何。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每个高校都应该联系当地四大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业务。所以学校可以要求学生尽量办理生源地贷款,但不可以要求学生只能办理生源地贷款而自己不联系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都是学生助学贷款可选择的方式之一。
如果你的生源地经咨询确实没有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你应该咨询你校学生资助部门学校是否有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按政策要求,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是每个高校必须开展的业务,如果没有你可以向学校所在当地教委质询。
Ⅱ 生源地贷款银行是哪个银行
生源地贷款银行是哪个银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是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具体承办银行由各地财政、教育、银监部门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国家开发银行(CHINADEVELOPMENTBANK)是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直属国务院领导,[1]在银行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于1994年3月17日成立。银行主要通过开展中长期信贷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国民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服务,旗下拥有国开金融、中非基金和国开发展基金等子公司。
哪些银行能办理助学贷款
推出助学贷款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
在校大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所在学校及其院系的详细地址。
(3)具有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关证件;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费、生活费等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介绍人认可的贷款申请表或相关证明。
(4)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学生、品德表现证明,无不良信用行为。
(5)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⒉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⒊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⒋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且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申请助学贷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年限最长20年,最短不少于6年。续贷学生(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申请时间为7月23日—8月9日(双休除外),新贷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及在校生首贷)申请时间为8月12日—9月6日。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续贷的学生,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后,可在8月26日—9月6日期间补办(双休除外)。续贷、新贷均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填写贷款资料,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后再去现场办理。尤其要注意的是,新贷申请学生需在办理现场进行贷款知识的测试,考试合格才有贷款资格。考试内容以简单金融知识、诚信知识为主。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报到手续,高校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高校生成合同电子回执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合同审查后,在系统内汇总提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同意后(约在11月份中旬),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拨到高校。
生源地贷款步骤怎么来?
第一步:先在网络输入栏里输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就会出来很多的搜索结果,点击搜索结果“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第二步:进入网站后点击左侧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那一栏。进入之后点击注册,然后在注册用户协议条款里面点击同意。然后按照提示来完成注册。
第三步:注册完之后,登录进入,之后就开始建立贷款信息,在页面的左侧点击贷款申请的选项,弹出页面之后点击“新增”按钮,
第四步:进入新增贷款页面,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新增操作,
第五步:然后点击“导出申请表”将贷款的信息导出(注意在填写贷款信息时,信息一定要齐全准确,否则可能会导致审核不通过,这样就无法成功贷款了!)
第六步:导出了贷款信息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将其打印出来
第七步: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民政办去盖公章
第八步:申请人在学生签字处签上自己的名字。
申请人并共同贷款人一同带上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若共同借款人的户口与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簿上,则两本都应带上,并带上监护人证明)、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复印件等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现场确认。(贷款资格将由各地资助中心进行审查)
第九步:县级资助中心将学生借款合同等材料送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审批。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同意后,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拨到高校,剩余资金在支付宝上,可通过支付宝“提现”方式用于学生生活费。
第十步: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高校录入电子回执。
(2)生源地贷款非开发银行扩展阅读
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人贷款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
学校根据在校生的困难情况和国家确定的贷款额度,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送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又无法提供担保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报请学生贷款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