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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贷款下来后 2024-09-27 13:45:26

组合贷款商贷

发布时间: 2021-04-22 20:55:03

组合贷款商业贷款的区别

组合贷和商业贷的区别是什么?

组合贷和商业贷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利息要低于后者。一般情况下,组合贷是公积金加商业贷所组成的,而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受个人公积金缴存年限、余额的限制,此外还有最高可贷款额度。对此,一些人会因为公积金额度的不足而被迫选择组合贷,而另外一些人会因为没有公积金而选择商业贷。

在我们贷款的层面,商业贷款相对组合贷来说贷款条件要少很多,因为它只要求个人信用良好,没有不良征信记录。而组合贷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它既需要满足商业贷款的条件,同时它还需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因此,用组合贷进行贷款的话,我们还需要保证从贷款之日起前6个月,个人的公积金账户须是连续正常且足额缴纳的。另外,别墅等非普通住宅、商住楼等非住宅,这些也是无法利用组合贷的。

综上所述,这就是组合贷和商业贷的区别。

❷ 商业贷款可以转成组合贷款吗

可以,公积金贷款置换的申请人和原商业住房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同一人。申请置换的商贷为我市商业银行办理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可选择在我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泰安银行、兴业银行七家任意一家办理置换业务。

申请人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申请人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没有逾期,公积金贷款置换额度不得超过原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申请置换时剩余的借款本金,异地缴存公积金的不能置换。

(2)组合贷款商贷扩展阅读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有关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人应先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商业银行凭借款人相关证明材料代借款人向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公积金受托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期限等,同时通知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商业性贷款额度、期限等。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贷款金额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❸ 请问商贷可以转组合贷款吗需要什么条件

大家都知道,现如今,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年轻人结婚门槛的提高,买房子已经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刚需。考虑到房子是一个大件商品,少说也需要耗资几十万,所以很多家庭都会选择贷款买房子。而说到贷款买房,很多人都会面临3个选择,一个选择是商业贷款,一个选择是公积金贷款,最后一个选择就是组合贷款(就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组合)。但对于银行而言,他们肯定更加希望你选择商业贷款,因为商业贷款的利息会更高。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很多已经贷了商业贷款的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就是商贷可以转换成组合贷款吗?接下来,冷眼就给大家科普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❹ 什么叫公积金贷款 什么叫商业贷款 什么叫组合贷款

1、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长期贷款。这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北京市多家商业银行都有此项业务,如建行、农行。申请贷款手续也基本一致。

3、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贷款组合是银行在有限贷款总额的约束下,将款项贷给两个以上债务人,以分散信用风险的方法。由于行业特征和商业周期等宏观因素,以及企业间商业活动关联性等微观因素的影响,使得贷款组合中的违约依赖表现为周期相关性和风险蔓延性。违约依赖性越高,贷款组合的潜在风险损失越大。

(4)组合贷款商贷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贷款流程注意事项:

1.提交贷款申请:当你签好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就可以向银行申办商业贷款了。无论是一手房贷还是二手房贷,都需要将银行认可的齐全材料递交给银行审核,这是商业贷款流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外地户籍需要提供暂住证或者居住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或者收据;近半年的工资流水或其他资产证明。除了以上五项资料外,不同银行对商业贷款要求有一定的差异,还要详细询问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银行受理调查:银行收到贷款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就会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商业贷款一般审核时间是1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个月。

在银行受理调查期间,会根据情况要求贷款申请人补充一些资料,因此,这段时间贷款申请人需与银行保持联络。

3.银行核实审批:贷款银行会针对几方面进行核实:房屋的情况、借款人的资质信用情况等。这是商业贷款流程中比较重要的环节,如果贷款申请人的信用不良,会直接导致贷款申请的失败,因此生活中积累良好的个人信用是很重要的。

4.双方办理相关手续:银行通知贷款申请人,贷款审批通过后需要在该银行开户,领借记卡并签订贷款合同。同时,办理抵押、保证、质押和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在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的时候一定要详细了解合同中的细则,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5.银行发放贷款:所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会将贷款资金打入到房产开发商的账户,借贷关系成立,贷款人按规定偿还贷款。

❺ 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是怎么弄的

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年限申请要一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可以不同、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申请方法: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

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

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可以不同,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❻ 组合贷款买房,想提前还款商业贷款具体是什么流程是否和单纯的

您好:

很高兴为您服务,组合贷买房提前还商业贷款是可以,按照一般来说前期是先还公积金贷款,还够一定期数后,是可以办理提前还款的,对提前还款先还公积金还是先还商贷没有具体要求,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就可以了。不过要注意的是,这里还贷的钱是有要求的,如果是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就只能先还公积金;如果是掏自己的钱,可以任意选择先还哪一边。 通常情况下,组合式贷款中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还贷先后次序并不对还款总额产生影响,如果提前还款,先还利率较高的商业贷款会划算不少。至于先还哪边产生多大的差额,则要视提前还款额度大小和期限长短而定。组合贷款的还款问题不用太过纠结,只要自己能按照对应的还款方式提前计算还款金额,就能规划出自己最合适的还款方式。

❼ 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的可以先还商贷吗

可以,以上海市为例。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贷款本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支付贷款本金余额,受托银行不再计收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已收取的贷款利息也不退还。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受托银行与借款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变更后的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

(7)组合贷款商贷扩展阅读: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 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借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申请借款的金额已超出当年贷款资金的计划额度时,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允许申请人办理预申请手续,待下一年度公积金贷款开始发放时,由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受理预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

第十五条 在准予贷款决定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借款人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向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借款人应当提供准予贷款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