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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发布时间: 2021-04-23 13:26:15

Ⅰ 吉林省白山市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什么时候到账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与学生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资金划付到学生账户上的时间。贷款到账时间的迟早不影响学生正常报到,学生在开学时可持贷款合同到校报到。如果学生没有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先去学校报到,通过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如果学校没有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途径获得资助。
取现流程:
一般都会跟个人支付宝绑定。
1、登录我的支付宝,点击取款,选择取款/提现到的银行卡账户,输入取款/提现金额,密码等即可完成提现;
2、提现的银行卡的开户身份证必须和支付宝实名验证的身份证是同一个。

Ⅱ 吉林省生源地能办理助学贷款吗在哪个银行

你的情况可以申请,向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发放。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低不能低于1000元,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要求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Ⅲ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

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3、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3)吉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Ⅳ 吉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哪家银行办理啊

2010年起,我省考入外省地方高校和民办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家乡申请到助学贷款了。喜讯从召开的吉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上传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发放。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低不能低于1000元,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要求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Ⅳ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什么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到大学生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
本专科阶段学生每次最多可以办理8000元,研究生最多12000元。
贷款期限是最长20年,最短6年,在校期间不要字符利息,毕业以后要自付利息,当然随时可以提前还款。

Ⅵ 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Ⅶ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算利息

据我所知,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根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的基准利率来计算。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满足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新生或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入学前在有户口的县(市、区)进行的补助金。 生源地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和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一、贷款条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实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等级基准利率。 贷款利率将于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的基准利率调整。

借款学生读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助。 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承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间内继续取得学位的,可以申请持续折扣的,应立即向县级资助中心申请,提供书面证明,审查合格后,原折扣财政部门继续进行全额折扣。

五、申贷程序

生源地信用补助金按年度申请、批准和发放。

第一笔贷款时,借款学生必须先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完成登记,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应当拿着相关资料到双方有户口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在继续贷款的情况下,借款学生必须先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更新关于个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信息,然后提交继续贷款申请。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拿着相关资料去原来的县级资助中心即可。

六、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3年为宽限期。 在宽限期内,借款人需要偿还借款利息。

借款学生读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助。 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七、违约的结果

《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全额偿还贷款利息的,银行对逾期本金计入处罚利息,处罚利息为借款利率的130%;

2 .违约情况注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 根据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在逾期贷款结算后保留5年。

3 .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1年以上,与县级资助中心积极联系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借款合同》约定的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不通知本人,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办理姓名、姓名、手续。

Ⅷ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办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Ⅸ 生源地助学贷款

变更共同借款人流程:
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新共同借款人要求:
如果新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那么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行。具体如下:
1、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2、是借款学生的直系亲属;
3、户籍所在地与借款学生相同;
4、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有稳定的收入;
5、已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不可以作共同借款人。

Ⅹ 生源地助学贷款

你贷款的时候那合同上是不是有一个支付宝账号,学费一般会自动扣除,余款一般会到那个支付宝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