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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024-09-20 07:56:56

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必须本人和共同贷款人

发布时间: 2021-04-19 15:28:08

『壹』 首次办理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是否必须陪同

共同借款人需到场签字。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有共同借款人一起才能办理贷款的。

『贰』 广西第一次生源地助学贷款一定需要学生本人和共同贷款人一起去吗只要他身份证可以不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还有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还要携带哪些即当初第一次申请所填写的表),需更新一些内容,然后加上困难证明到乡镇或,

『叁』 办理助学贷款续贷,必须是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去吗别的家人可不可以

必须是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去,别的家人不可以。

因为共同借款人需到场签字。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有共同借款人一起才能办理贷款的。

2020年7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从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1、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

2、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3、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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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2、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

3、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肆』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续贷 必须跟共同借款人一起吗本人去不可以吗

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每学年可申请从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分行获得最高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各省区教育管理行政部门已经与国家开发银行正式签订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学校不必直接与银行打交道。一、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别一直以来,湖南高校的助学贷款工作均由各高校与商业银行达成贷款协议。商业银行往往对学校的资产等提出严格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学校很难获得贷款;而且,学生毕业后不能按时偿还助学贷款也使商业银行冷淡并远离这种贷款形式。因为上述原因,湖南省省内一直有40多所本专科、高职院校没有获得贷款。我校目前暂时没有列入商业银行的助学贷款。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后,学校将不再与银行直接协商贷款事宜并签约,而是将这些工作交由政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操作。国家开发银行受政府指定,其贷款模式采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贷款学生自正常学制年限毕业2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每年特定时间还款一次(详见样表)。二、简要申请程序首先写一份关于家庭贫困的证明,然后把它拿到村委会、乡政府、县民政部门分别去盖章,这个材料就是三级贫困证明。如果是城镇户口的,一般只要在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盖章,有二级贫困证明就可以。学校发放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如实填写并拿到村委会、乡政府、县民政部门分别去盖章,可以作为贷款申请材料。也可以作为将来申请各类助学金的材料。到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把三级贫困证明和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递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新生军训期间,从年级办公室领取与国家助学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30日内完成)。在校生应从新学年报到20日内,将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或邮寄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20日内完成)。接下来的程序,比如上报、银行审批等等,不需要学生参与了,助学贷款由银行直接打到学校的账户。此贷款支付学费后的多余部分,可用于支付学生生活费。如果第二年还要继续贷款的话,手续也是一样,而且会快很多。三、助学贷款的债权性质此助学贷款的债权关系主体限国家开发银行与学生及其家庭之间,合同到期如果学生未能及时偿还债务,由国家开发银行追究债务人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第三方,对学生经济状况进行审核、举证。全过程与学校无关。从你的情况分析,适用:在校生应从新学年报到20日内,将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或邮寄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20日内完成)。

『伍』 山东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共同贷款人一起去办理手续吗

拿着在学校领的《申请书》和《贷款证明》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以下材料一同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材料:
1已盖章的《申请书》和《贷款证明》,
2学生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学生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一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两份,
5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陆』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共同借款人一起去吗

共同借款人需到场签字。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有共同借款人一起才能办理贷款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 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 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柒』 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带共同贷款人行不行我想一个人承担。

可以的,只要符合助学贷款的条件。

在校大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所在学校及其院系的详细地址。
(3)具有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关证件;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费、生活费等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介绍人认可的贷款申请表或相关证明。
(4)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学生、品德表现证明,无不良信用行为。
(5)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申请此项贷款的学生,正常在校学习期间无须支付利息,由财政贴息,但是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己需承担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现行的贷款年利率是:一年至三年(含):5.76%;三年至五年(含):5.85%;五年以上:6.12%。
据悉,国家助学贷款是采用积数计息法,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利息。
积数计息法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其中,累计计息积数=账户每日余额合计数。
起息日为开发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

『捌』 办理助学贷款续贷,必须是共同借款人本人去吗别的家人可不可以

可以由受托人去,也可以远程续贷。

续贷远程受理需满足的条件

1、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办理过助学贷款电子合同的学生,可以申请远程办理。

2、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

3、远程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学生不得变更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以上关键信息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学生可以从系统中现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选择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增加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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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1、续贷声明内容不做硬性要求,借款学生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续贷声明由系统保存并展示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见附件)。

2、县级资助中心在审查学生的申请和合同时,如发现学生续贷声明内容不合适的,可以以“续贷声明不合格”为由,将学生的申请退回,学生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4.选择办理模式。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学生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系统将生成电子申请表供学生下载打印,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县级资助中心,学生需持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续贷合同。

如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玖』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具体条件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学生是孤儿或者没有法定监护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同学可以请其他近亲来作为共同借款人。近亲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必须在20-60周岁之间,办理过程中共同借款人年龄超过60周岁,需要更换他人;

2、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人原则上不可以作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

3、共同借款人要尽量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变更共同借款人流程:

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9)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必须本人和共同贷款人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拾』 办理助学贷款必须是和1共同借款人一起去吗别的家人可不可以,但还

共同借款人需到场签字。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有共同借款人一起才能办理贷款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