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您好,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1、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提交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说明及证明等材料;
2、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认真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负责最终审批助学贷款的银行经核查同意贷款后,申请学生即可收到银行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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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材料扩展阅读:
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4.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没有经过高中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签字的、资格认定部门盖章的申请表原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需出示。
2.续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学生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5.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材料
(一) 申请材料:首次贷款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户口本(只看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一式2份。再次贷款学生: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仅应届高中毕业生)、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6.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带什么东西
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带以下的这些东西:
1.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户口本(只看原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一式2份。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仅应届高中毕业生)、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6)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材料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参考资料:网络--生源地贷款
7.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要那些材料
2.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持申请表前往当地居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3.学生凭“申请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学生到校注册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