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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生源地助学贷款

发布时间: 2021-04-24 21:38:31

1. 陕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怎样填

国家现在有助学贷款,这些年很多人也都在办理。只要学校是国办的支持贷款,那么你就可以在生源地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程序是这样的:
第一:你需要有三级证明,就是所谓的贫困申请信,说明你上学困难,交不上学费的原因。然后拿着这张申请,到村委会盖章,然后去镇政府盖章,最后拿着通知书,去县民政局盖章。
第二:你需要到到当地的信用社(或其他指定的能办理助学贷款的地方去办理),出示你的贫困证明信,写一类似的贫困书面申请,交与贷款单位,获得贷款单位的批准。有的地方会需要找一两个担保人的信息,这个自己在亲戚或村里找两个就行。最后会留你的录取通知书、担保人身份证等等的复印件。
第三:按照通知书,写上录取通知书上的所在系别与专业。录取学校的开户行与账号等相关信息。
此三点办理完毕,银行会给你一个证明,你就可以拿着去学校了。钱银行会给你打到银行账户上,只是有时候会慢一点,不用急。
能不能办理下来,得看你们当地的情况,不知道这项要求严格否。前两年办理要相对简单一点,只要该有的证明都具备就可以。切记,办理三级证明时,去县里盖章要带上录取通知书(有的地方会看这个)。不要怕麻烦,其实很简单,只要当地支持,这些盖证明章什么的都很快,到那里他们一看是助学贷款申请,一般看一眼就盖了。
国办的学校绝大多数都支持这个贷款打款,并且通知书上会给出信息。民办的好多就不能办,不支持这项。希望你上的是国办的。祝你成功。

2. 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哪些流程

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网上办理,其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注册

1.续贷学生(08年、09年已办理贷款且2010年需续贷的学生)

(1)登陆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登陆方式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省份、市(区)、县(区)、资助中心分别选择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录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2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续贷学生进入系统后,请立即核对个人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如有错误或需要调整共同借款人信息请马上更改。

2.新贷学生(2010年需新办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高考新生)

(1)登陆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点击“同意”注册用户协议条款。

(4)录入基本信息。录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重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录入“毕业中学”。

(6)录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如找不到学校名称,则该高校学生不能贷款),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内容填写;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1088888888。以上各类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就学等信息均可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二、网上申请

登陆网址www.csls.cdb.com.cn,输入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或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进入,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

1.录入申贷信息。依次录入“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贷款原因描述”。

注:贷款金额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贷款年限=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贷款年限=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2.录入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单位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依次录入“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

3.录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必须是能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的父亲或母亲。

4.录入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

5.打印申请表。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除“签字”、“日期”、“资格审查情况”外,其他内容均需从网上导出后打印,不得用手工填写;申请表不需到街道、乡镇签章。

3. 陕西助学贷款咋弄

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3、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4、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5、代理行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6、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7、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8、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9、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0、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1、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2、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3、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4、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4.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怎么登陆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查询步骤如下:
1.点击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
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以下同此操作)“县”(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资助中心”(例:学生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原始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如登录密码错误,选择登录框下方的“找回密码”。
方式一:“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式二:“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法三:拨打开行热线电话(95593)进行密码重置。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菜单栏“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即可查询该学生欠缴本息。
看完上面小编的详细介绍,你知道该怎样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了吗

5. 陕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间到账

请你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上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注册后按提示操作查询目前进程,开行审批程序为:县级资助中心提交省资助中心 省资助中心提交省开行 省开行提交国家开行,如果状态已经到了分行提交总行,说明即将完成审核开始发放了,如果不是那说明还要一段时间完成审核程序。你也可打电话到县资助中心询问。生源地贷款各地快慢不同,一般年底可以放款,放款时会通过支付宝短信通知你的。

6.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陕西)

不问你高考成绩。不和你提及高考成绩。只不过问你点家庭情况。生源地助学贷款只能在本市上学才能贷款了,具体步骤你去问你们当地信用社去吧,手续比较麻烦。

7.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附件1: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照片
录取学校 院系 专业
报到时间 年 月 学历 学制 年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称 谓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月均收入
父 亲 元
母 亲 元
其他监护人 元
学生困难程度 ◎特困 ◎一般困难 学生思想品德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
年学费 年住宿费 年最低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本人认为上述属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
见证人一(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见证人二(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学院
(系部)
意见 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学校
资助
中心
意见 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
资助
中心
意见 经资格审查,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4.学校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8. 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时间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籍学生,均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他贫困家庭。 第四章 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第十六条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第十七条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展期。 第十八条 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 第十九条 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学生在校期和毕业后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满,开始还本,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期末全部还清,鼓励提前还款,除应付本息外,提前还款不加收任何费用。 第五章 贷款程序 第二十条 贷款申请。借款人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三)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 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县级资助中心收到借款申请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于当日与申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合同一式正本四份,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持一份,县级资助中心持二份,其中一份存档,一份待合同回执寄回县级资助中心报开发银行。合同签订后,由县级资助中心当日将相关资料转交委托代理行,为借款人开立个人账户。 第二十二条 合同回执是“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借款学生携带合同回执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填写并盖章,借款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前将合同回执寄回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县级资助中心将借款合同和合同回执整理汇总后,与汇总表一同逐级上报省资助中心,由省资助中心统一报送开发银行进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 贷款审批。开发银行在收到省资助中心报送的贷款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贷款进行审批,借款合同于开发银行审批后生效。开发银行将审批结果汇总,于1个工作日内送交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在接到审批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下发给县资助中心,由其转交委托代理行备案。 第二十四条 贷款发放。开发银行按审批结果将贷款发放至县级资助中心在开发银行开立的账户(暂未成立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代为开立账户)。委托代理行于贷款资金到账1个工作日,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之后根据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要求,将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账户。 第五章 贷款贴息、本息回收 第二十五条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贴息。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和考入地方高校跨省就读学生,其贷款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在省属高校就读的,其贷款利息由省财政负担。 委托代理行于每年度结息日(12月20日)前30个工作日进行预结息,县级资助中心将预结息情况逐级上报省资助中心汇总,省资助中心报开发银行审核确认,开发银行确认后,省资助中心向主管部门提出贴息申请。中央财政负担的贴息资金,按照中央财政有关规定办理划付手续;省财政负担的贴息资金,由省资助中心归集后在年度结息日前直接划付开发银行。 第二十六条 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其计息期自借款人取得毕业证书当年9月1日(含1日)起,当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发生退学、开除、死亡、失踪等情况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