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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能贷两个银行吗

发布时间: 2021-04-24 22:05:57

1.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是不是一定要在一家银行办理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不一定要在一家银行办理可以在其他银行做商贷的,组合贷款是在自己公积金贷款之外,再去银行做商业贷款,可贷款到房屋评估价的70%。

2. 组合贷款两个按揭的时间可以不一样吗

组合贷款两个按揭的时间不可以不一样。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2)组合贷款能贷两个银行吗扩展阅读: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组合贷款

3. 组合贷款可以在不同银行么

不可以,
组合贷款必须与公积金发放的贷款为同一行,且还款账户为同一个,扣款的时候由公积金定期余额支付还款。当定期余额不足时,借款人需要自行存入。

4. 公积金夫妻组合贷款 两个人必须是一个行的吗

你的问题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组合贷款是指贷款里一部分是商业贷款,一部分是公积金贷款。假如你买的房子是200万,那么贷款七成的话就是140万元,公积金贷款是有上限的,如果你们所处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上限是40万元的话,那么你另外100万元就得通过商业贷款了,这就叫组合贷款。
还有一个规定就是,夫妻双方如果一方有公积金的,可以贷30万元,双方有公积金的,就可以贷40万元,当然这是我们这边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你们那边也一样,金额不同而已,你咨询一下。

5. 组合贷款只能在同一家银行办理吗

可以不在同一家银行办理,同一家办理时为了还贷方便,这属于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组合贷款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6. 组合贷款必须是在一家银行办理吗

除去首付以后,需要贷款的部分如果超过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就需要一部分商业贷款来补足。那么,办理组合贷款必须是在一家银行吗?

办理组合贷款过程时,使用同一套房屋作为抵押物,办理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应为同一家银行。大多都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合作银行。

同时,组合贷款涉及到同时用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商业贷款“认贷不认房”因此如果已经有一套房子,那么依照公积金贷款的规则,算二套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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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不可以同时使用

可以的。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有关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7)组合贷款能贷两个银行吗扩展阅读: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8. 新房(组合贷)可以找两家银行同时办理吗

不可以。
贷款条件:
申请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有合法的身份;(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较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较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目前为30年),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
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办理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核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住房资金管理(分)核心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
(3)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
(4)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5)
一、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核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核心审批。
二、受托行经办机构调查,提供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由经办行主管机构审批;
(6)
一、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核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二、经办行主管机构审批通过;
(7)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单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签订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开立个人贷款专用账户;
(8)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核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将委托资金与银行个人贷款资金一并划入开发商账户;
(9)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借款和银行个人贷款;
(10)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收回有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