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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截止日期

发布时间: 2021-04-20 12:33:57

Ⅰ 助学贷款的回执单去哪里打印啊

助学贷款是哪个银行开给你的就去哪个银行打印凭证,以下是打印注意事项:

1、网银打印: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转账汇款,选择转账记录,找到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回单打印即可;

2、柜台打印:带着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也可以打印。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

3、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因此高校必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不要匆忙填写(回邮时限为学生到校报到日起20个工作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往返而延误时间,原则上回执单不允许学生自行填写。

(1)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截止日期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参考资料:西安交通大学官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回执单办理流程》

Ⅱ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旗县资助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一条 贷款条件与对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被认定为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没有获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
第二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第三条 贷款用途和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第五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二)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负担。
第六条 本息偿还
(一)正常还款。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各旗县资助中心应鼓励借款学生毕业后及时提前偿还贷款,鼓励借款学生一次全额偿还贷款。
(二)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8月31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财政贴息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及区外地方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区高校就读的学生,按高校隶属关系,自治区直属高校学生的贷款贴息由自治区财政承担;盟(市)属高校学生的贷款贴息由盟(市)财政承担,即财政贴息由借款学生就学地所属盟市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第八条 个人账户开立
借款学生凭旗县资助中心出具的《开立账户通知单》(附件5)在代理结算银行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助学贷款资金的支用和本息回收。借款人在账户开立后预存入人民币10元,用于银行汇款费用。借款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借款学生授权代理结算银行发放贷款资金、本息回收和办理借款学生提前还款时从指定账户中进行划转和扣收。
第九条 贷款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新生
1.符合贷款条件的新生在原就读的高中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新生)》(附件3)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学校班主任在申请表内签注审核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3.持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盖章的申请表到户籍所在的旗县资助中心申请借款,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和高校缴费通知单;
②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如果学生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则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在校生
1.符合贷款条件的在校生在就读的高校提出贷款申请,领取申请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在校生)》(附件4);
3.持申请表和贷款证明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盖章的申请表到户籍所在的旗县资助中心申请借款,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在校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③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因户口已迁入高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派出所出具);
⑤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下载附件2、4后到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校本部行政楼205)办理相关手续(放假期间每周一、四下午3:00 — 5:30办理)。

Ⅲ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到账

十一月中旬,2017年,2018年的河南生源地贷款均是在11月14日发放,发到支付宝,然后自动直接就转给学校了,我在江苏上学。

Ⅳ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弄丢了不是本人去补办可以嘛

可以。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不是本人也需要这些材料的。

1、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2、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3、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4、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5、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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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 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Ⅳ 河北生源地贷款截止日期

九月二号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Ⅵ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回执单是什么谁开具的使用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

回执单是有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是所在的学校开具的。

使用流程: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单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单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单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6)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截止日期扩展阅读: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借款人应该认真阅读合同的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2、如果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的话,需要按照新的政策去执行;

3、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5、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