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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贷款支持防疫企业

发布时间: 2021-04-25 04:11:28

❶ 防疫政策有哪些

一、党中央、国务院

1、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号)

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通知》(税委会〔2020〕6号)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0〕100号)

2、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

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

4、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

5、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84号)

(1)通过贷款支持防疫企业扩展阅读:

据央行副行长刘国强介绍,人民银行主动履责,密切跟踪研判疫情影响,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

1月31日,央行下发《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 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专门安排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专项再贷款政策,要求用好专项再贷款。

2月7日,人民银行召开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向各分支行部署专项再贷款工作。

2月7日,人民银行又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审计署五部委下发《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通知》,就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提出了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软件行业协会-应对疫情中央及部委支持性政策汇总

❷ 网贷疫情期间还款政策有哪些

1.疫情期间还款逾期,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疫情期间的停工、停业、停产,对于很多购房者和中小企业而言,是一个难关,没有收入还款困难。为此,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帮助还贷群体度过这一个困难时期。


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例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央行规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以加大融资支持、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同时还将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放款等,提高中小企业业务办理效率。


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资金需求,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调整信贷安排,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在个人还贷上,央行指出,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3.银行:个贷或将有所优惠


房贷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这对购房者有什么样的影响呢?近日,记者采访了柳州金融行业的相关负责人。柳州某行分行负责人贺某表示,3月1日起,房贷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视市场情况而定,对购房者而言,目前应该会有些优惠,LPR每个月都会变化,目前下降趋势大一些。而资深地产人士表示,房贷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这是国家宏观调整的又一重要举措,也进一步刺激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回暖。

❸ 朋友在农商银行贷款,用第三方账户过账,预防以后对第三方有责任,求写一份免责声明

有风险,但比较小。 你这里说的第三方,表述的不清楚,也许你没搞懂是用来做什么的。但你提到签署一份工程协议,如果在工程协议里他是供方,那么他的目的就是: 贷款方需要向银行证实他公司确实有在正常经营,且他的贷款有一个具体的投向,就是需要钱来采购,来完成协议中的订单。 如果在工程协议里他是需方,那么他的目的就是: 向银行指明贷款的去处,给贷款资金找一条门路。(这种情况很少见,除非他和你们公司老总非常要好,贷款资金通过受托支付打到你们公司,你们公司再返还给他。) 风险:如果贷款无法归还,银行会对信贷资料进行全方位的复查。到时候如果发现了该份虚假协议,你们就是串谋骗贷。

❹ 我国在对应新冠疫情时采取的主要财政政策有哪些

1、对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提供补助

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国医保电〔2020〕5号)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医保电〔2020〕6号)有关规定:

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患者个人无需提出补助申请,在就诊或出院结算费用时,医疗机构将自动扣除需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财政承担的部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2、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出台临时性工作补助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规定:

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由各地负责统计,同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按月审核,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在次月垫付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财政据实结算。

3、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出台了以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是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享受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以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5、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

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使用优惠贷款要求:享受贴息支持的贷款企业不得挪用信贷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不得将资金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不得将资金用于非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不服从国家统一调配生产物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名单内企业疫情防控所需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不得将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资金用于名单内企业一般性资金需求;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贷款续做以套取再贷款资金。

❺ 国家防疫政策有哪些

国家发改委:春运期间,要落实好防疫健康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全国互认、一码通行。各地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落实健康码互认机制和规则,明确跨地区流动人员健康码信息在各地区可信可用,切实保障群众必要的出行需求。连维良特别强调,全国互认、一码通行是普遍性的原则要求,“码”上加“码”是个例、是特殊,确有原因暂不能与其他地区互认的,要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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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这是毛概的题

此次疫情也反映出系列问题,包括重要基础设施能力不足、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不足、综合风险预警能力有待提高,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在实践中需要不断修改和完善。在疫情防控外仍应统筹做好“六稳”工作,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精神,加大调节力度,防治经济运行滑出合理区间,避免短期冲击演变成趋势化的倾向,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在历次应对危机的冲击中,各国政府和央行都开出不同的药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一般是必然的选择。相对于货币政策侧重提供流动性,调整需求的特点,财政政策具有精准定向、时效性快、增加结构性供给的特点,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用创新方法打开收支空间,发挥好政策性金融的作用。财政政策应普惠性与精准性双管齐下。一是中央部门筹集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增加疫情防控支出,对疫情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防疫相关研发机构及企业进行补贴。重点支持一些行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二是积极扩大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券的发行,为有效抗击疫情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筹集资本,地方应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的投资。无论是1998年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我国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还是2007年应对次贷危机冲击,中国发行15500亿特别国债购买2000亿美元外汇作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特别国债的发行对于应对危机,促进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稳定市场和增长都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三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向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倾斜,确保基本民生。四是加大减税力度,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用亏损金额抵减盈利月份金额降低所得税,减少捐赠人或企业的相关税费,鼓励承担社会责任;五是降低社保缴税率,降低企业负担。
货币政策方面要更加适度灵活,加大逆周期调控力度,保障市场流动性充裕,利用结构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困难行业发展,降低融资资金成本。除定向降准、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要加大力度外,还要加大中小微企业发放金融专项债券的发行力度。货币政策持续助力企业信用环境修复,在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物价等基本面情况下,有必要对存款基准利率进行适时适度调整,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维护企业稳定经营。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确保市场流动性。支持政策性银行对制造业中的中小型企业、外贸中小微企业,还有春耕备耕等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考虑到疫情对房地产的影响,避免房地产资金链断裂导致的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的传导机制,要调整房地产信贷相关政策,地方政府也需要给予相关的配套支持。另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绿色通道,设计专项债券,匹配企业恢复经营的现金流期限结构,帮助其度过困难时期。
2. 金融应发挥“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2020年,货币信贷政策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社融规模会明显增加,预计一季度、二季度金融同比增长接近8%。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基础设施可加强信贷支持,包括增加信贷投放、发放专项贷款,降低餐饮、旅游等困难行业企业以及口罩、药品生产研发等防疫所需相关行业企业贷款利率。开启疫情防控授信审批和跨境业务绿色通道,简化购付汇业务,应急信贷审批实现当日上门、次日放款等。创新金融工具,例如中国银行发行面值5亿元人民币的防疫专项同业存单,通过市场化手段筹集资金。政策性银行应发挥自身特性,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要,推动专项贷款发放,降低贷款利率。银行与专业投资机构应建立市场化长期性合作机制支持公共卫生服务医疗科技创新企业,政银保联动授信担保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科技企业长期集合信贷机制。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建立银行跟贷医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缓释资金池,完善投贷联动创新机制。本次疫情暴露出金融机构治理体系亟需完善,金融机构应对重要业务系统建立应急预案,包括业务应急与技术应急,开发信息科技风险及重大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具,各金融机构间也应建立信息共享的平台和机制化的沟通渠道,通过跨机构、跨系统联动性应急演练联防联控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黑天鹅事件。
3.保险支持防疫工作助力复工复产。保险企业可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提高疫情防控期间人身保障,为医护人员及患者、奋斗在抗疫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疫情相关专项保险,提供绿色通道,加强各方面的保障,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金融支持;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不仅可以面向企业推出新产品,还可以扩展保障责任或者开发专属产品直接向个人赠送保险,助力地方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