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款类型 » 商业银行的贷款销售

商业银行的贷款销售

发布时间: 2021-04-25 13:47:14

1. 各个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

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是

1、传统业务,包括一般贷款、简单外汇买卖、贸易融资等,主要是靠大量分行网络、业务量来支持。

2、信贷业务又称为信贷资产或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通过放款收回本金和利息,扣除成本后获得利润,所以信贷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赢利手段。

3、在商业银行的全部信贷资金来源中,自有资金所占小,一般为全部负债业务总额的10%左右,但是自有资金银行经营活动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4、它是商业银行开业并从事银行业务的前提,其次,它是银资产风险损失的物质基础,为银行债权人提供保障,再次成了提高银行竞争力的物质保证。

(1)商业银行的贷款销售扩展阅读

业务分类

1、按照其资产负债表的构成,银行业务主要分为三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

2、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和资产的重要基础。

3、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主要由存款业务、借款业务、同业业务等构成。

4、负债是银行由于受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

5、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

6、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包括贷款业务、证券投资业务、现金资产业务。

7、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

2. 商业银行贷款营销的意义

你自己都不知道意义,还当作毕业论文……
狂汗!!!

3. 商业银行对零售贷款如何分类

2005年,银监会还要实行分类考核,进行差别监管。具体思路如下:

对股改后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经营状况较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监测和考核,应特别关注新发放贷款的不良率,看其是否能达到国际良好银行水平,还应对新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同时,要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中心,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严格信贷管理,对规模相对较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特别关注是集团客户、关联贷款情况以及和风险管理状况。对于其他经营状况较差、历史包袱重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应加强信贷资产管理,堵塞管理方面漏洞,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同时,切实按照有关标准准确进行贷款分类,把不良贷款的基数搞准,在要求不良贷款“双降”标准的情况下,做实利润,增加拨备,采取多种措施处置不良资产,多渠道筹集资本,充实资本金

4.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种类有哪些

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种类很多,而且各个银行也不一样,不过一般的也就是房屋抵押贷款,我是担保公司的。如果您在北京地区有房子的话我也许可以帮到您。
联系方式见详细资料。

5. 商业银行有哪些业务这些业务有哪些具体内容

以下为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

(一)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包括国内外结算业务;

(二)银行卡业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业务;

(三)代理类中间业务,包括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金融机构委托、代收代付等;

(四)担保类中间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银行保函等;

(五)承诺类中间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承诺业务;

(六)交易类中间业务,例如远期外汇合约、金融期货、互换和期权等;

(七)基金托管业务,例如封闭式或开放式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八)咨询顾问类业务,例如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

(九)其他类中。

(5)商业银行的贷款销售扩展阅读

法律性质

特许制

商业银行由国家特许成立,发放银行经营许可证的部门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特许审批过程主要是:首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由中国银监会予以审查。

形式审查要弄清各种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质审查要弄清申请人是否符合各项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条件。审查通过后,由申请人将填写的正式申请表和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报中国银监会特许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

值得一提的是,特许批准的权力完全属于国家,符合成立商业银行的各项条件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取得经营许可证。

6.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有那几种

按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信贷业务、中期信贷业务和长期信贷业务。短期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中期期限在1年到5年之间(含5年),长期期限在5年以上。
按担保方式划分,可分为信用信贷业务、担保信贷业务(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方式)。
按币种划分,可分为本币信贷业务和外币信贷业务。
按性质和用途划分,可分为固定资产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包括工商业和建筑业等流动资金贷款)、循环额度贷款、消费贷款、保证、承兑等信贷品种。
按贷款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普通贷款、联合贷款和银团贷款。
按贷款的资金来源划分,可分为信贷资金贷款、委托贷款和境外筹资转贷款等。
按授信对象划分,可分为公司类信贷业务和个人类信贷业务。

7.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营销方式有哪些

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定业务
按我国《商业银行法》第3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具体可包括14类。也称为法定业务。商业银行应当将具体业务写入章程,并报经银监会批准。我国《商业银行法》第3条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公众存款与财政性存款相对应。商业银行只能按规定吸收财政性存款,而且财政性存款应按规定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公众存款则是非财政性的单位和个人存款。公众存款构成商业银行主要的资金来源,商业银行可以依法吸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各类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贷款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其中,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结算是指单位或个人基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以及其他合法原因进行的货币收付活动。办理国内外结算,是指商业银行基于客户的结算存款账户,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转账划拨代为办理货币的收付的业务。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贴现是商业银行收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的业务。其实质是票据(债权)抵押(或称为权利质押)贷款或票据(债权)折现买卖。从业务性质上来讲,它是商业银行的有担保的放款业务。
5·发行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为了筹集中期、长期信贷资金而发行的,证明认购人或持有人对发行人债权的一种有价证券。我国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经批淮。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即商业银行接受政府或财政部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向规定的对象销售政府债券,或者向政府债券的持有人支付到期的本息,而商业银行获得代理佣金或报酬。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即商业银行用信贷资金,以自己的名义,自担风险,买入或者卖出政府债券。商业银行既可以通过持有政府债券,获取利息收入,亦可以通过低进高出获得差价收益;同时,买卖政府债券还是商业银行调整资产结构,保持资产流动性的重要手段。
8·从事同业拆借。同业拆借是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融资业务。通过同业拆借,商业银,亍得以调剂资金头寸余缺。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买卖外汇是指商业银行在外汇市场上,以人民币买人外汇.或者卖出外汇,获得人民币的业务。通过外汇买卖业务,商业银行既可以赚取利润、规避汇率风险,亦可实现调整资产结构的目的。代理买卖外汇,则是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商业银行通过代理获取手续费,是商业银行的一种中间业务(经纪性质)业务。
10.从事银行卡业务。
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信用证是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开具的,承诺在满足信用证规定的条件时,由银行向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的信用函件。其实质是以银行信用补充客户(开证申请人)信用之不足。商业银行的信用证服务包括以开证行、通知行、议付行、保兑行的身份提供与信用证相关的服务。除作为通知行以外,其他业务都会对商业银行的资产带来一定风险。商业银行按规定获得相应利息和佣金收入。担保,是指商业银行应客户的请求,向客户的债权人承诺,当客户(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商业银行提供担保,按规定向客户收取担保费。
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的业务。包括如代收电费、水费、电话费等各种费用和代发工资等。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的业务。商业银行通过代理业务获得代理佣金或报酬。
13.提供保管箱服务。保管箱是一种商业银行专门设置向客户出租以保管储蓄存单(折)、有价证券、贵重金属、珠宝首饰、古玩文物、法律文书等贵重物品的保险箱柜。商业银行提供给客户安全的存放空间,向客户收取租金。
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8. 什么是银行贷款业务飞单销售 飞单的危害

1、所谓银行“飞单”,是指银行的工作人员利用接触客户的便利条件,依托商业银行的平台,向机构或个人私售各类非本行的产品,从中收取各类提成、计价费、手续费的行为。
2、“飞单”事件的频发,严重损害了银行的正常经营和客户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