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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贷款欺诈

发布时间: 2021-04-26 03:40:50

Ⅰ 贷款欺诈罪的刑事责任有什么

贷款欺诈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所谓贷款欺诈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违反金融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本人无偿还能力或超过本人偿还能力的贷款的行为。

贷款欺诈罪的构成特征主要是:

①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罪主体。在实际生活中,构成本罪的,大多数是从事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的人,他们具备一定的经济知识包括贷款业务知识。

②犯罪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即行为人意在骗得金融机构贷款后加以非法占有。

③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捏造、虚构或编造某些虚假的事实,采取欺诈的手段骗取贷款。

④犯罪客体。本罪不但侵犯公共财产权,最主要是破坏了金融秩序,干扰了国家正常的经济活动。

贷款欺诈罪的刑事责任根据《惩治金融犯罪的决定》第10条规定,构成贷款欺诈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Ⅱ 金融公司贷款是不是诈骗

金融公司贷款有正规的,也有不正规的。一般不正规的金融公司贷款有以下情况:
1、还没开始,就要收钱
现在有不少机构宣称贷款门槛非常低,不需要任何条件,利息低廉,只要提前支付一定的利息、担保费、关系费之类的,款项可以马上到账。
还有一种是骗子伪造贷款成功的资料,发送给申请人,只要用户支付手续费、验资费、保证金就可以达成协议。
在信用贷款放款前先收取费用的行为都是诈骗,只不过是换着各种说法来蒙骗不明真相的用户而已,切勿轻信他人陷入诈骗陷阱,不仅有可能未贷到款,还会损失一大笔资金。
那么。有什么贷款是放款前会有手续费的呢?
有些抵押贷款,比如住房抵押贷款涉及到的手续费主要包括:评估费、律师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和公证费,有可能前期需要收取。银行贷款如果有费用要收取,记得一定要求开收据,一般而言信用贷款前期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如果有疑问建议不要轻易办理。
2、互联网小贷强开攻略
现在有不少大的平台都推出了小额贷款产品,比如支付宝借呗、京东金条、微信微粒贷、苏宁任性付等等,都是当下最流行的信贷口子,不过这种类型的小贷往往都是采取邀请制,只有你达到他们的要求,才会给你开通资格,获得贷款额度,所以不少机构公司在这方面打起了坏主意,千万不要轻信。
3、出钱可以删除不良信用
自从2004年开始实行个人征信记录开始,每个人的借钱还债、合同履行、金融业务等等都被记录在案,哪怕是银行内部人员征信有污点也没办法修改,更别说帮人删除了。
如今一些机构不提可以帮黑户办贷款,因为已经有很多人不上当了,但是他会说可以帮你消除信用污点,删除不良信用后你可以去任何地方申请贷款无阻碍,已经有很多人上当受骗,为此希财君在这里科普一下,不良信用记录真的不能花钱消除。
那么,如何不花钱删除信用污点呢?
1)把钱还上,继续使用,五年后自然消除(注意是从你把款项还清后开始算起,所以呐,还钱要趁早)。
2)每年可以免费查2次征信报告,如果遇到征信信息错误,可以向征信机构提交异议,要求更正。

Ⅲ 被金融贷款诈骗了除了报警还可以怎么样

金额这么大,正确的方法就是报警,你刚才说你已经报了,那么接下来,你就拿立案通知书到你当地法院,让法院对涉及收钱的所有号进进冻结,然后就是等强制执行了,不明白可以问我

Ⅳ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金融贷款欺诈扩展阅读:

一、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

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

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诈骗罪的认定。贷款诈骗犯罪是目前案发较多的金融诈骗犯罪之一。审理贷款诈骗犯罪案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计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2、要严格区分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的界限。

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因不具备贷款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3、金融诈骗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和犯罪数额的计算。

金融诈骗的数额不仅是定罪的重要标推,也是量刑的主要依据。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之前,可参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

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 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

或者用于行贿、 赠予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但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

Ⅳ 金融贷款受骗了怎么办

除了报警没别的法子了
网上贷款,只要是要钱的都是诈骗的
网上的各种这个贷 那个借的,大部分是诈骗信息的,,别的基本都是高利贷的玩意的,你上去了就算是被坑了
网上的各种帮你办手续贷款 办卡 提额 什么的,统统的都是虚假的,诈骗的
回复中各种帮你找回 追回的统统都是诈骗的,也不想想,钱进了骗子的兜里还能让他给弄出来,以为骗子是你那样的弱智吗!
不要想着借钱过日子,那不是生活方式的。更不要想什么靠借别的来还这个,拆东墙补西墙那是行不通的!你也不想想你后面用什么还,平时连花的都没的花的,后面用什么还,还有利息呢,还不是越借越多

Ⅵ 什么是贷款诈骗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四)客观方面
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具体可以咨询 太琨律

Ⅶ 在金融平台的贷款没还会构成诈骗罪吗

一般借贷纠纷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以借贷为名,行诈骗财物之实,则应以诈骗罪论处。而区分以借贷为名的诈骗罪与借贷纠纷的界限,最关键的是查明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不同的主观影响不同的结果,你的主观如果是出于非法占有,那么你就是贷款诈骗,如果你不是出于这个目的,只是还不上贷款了,那么你就是借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