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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年限可以分开选吗

发布时间: 2021-04-26 08:18:26

㈠ 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可以是不同年限吗

您好,一般不行。因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设定的是同一抵(质)押物,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如没还清贷款的,受托银行要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不一致,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没到期,则抵(质)押物无法分割进行处置。因此,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
望采纳

㈡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和商贷可以分不同年限吗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和商贷是不可以分不同年限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按有关政策规定的利率计收利息,遇国家利率调整时,分别按照合同约定规则调整剩余期限的利率。

第十三条组合贷款按照等额本息或等本递减设定还款方式,逐月偿还贷款本息(含逾期罚息)。其中,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应相同,月还款额分别以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系统的计算结果为准。

(2)组合贷款年限可以分开选吗扩展阅读: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借款人应使用同一银行账户偿还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并与受托银行签订贷款借据和委托还款协议,授权受托银行于每月还款日划转应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有关组合贷款的申请材料。材料项目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相同,除提供4份购房合同外,其它材料每项提供3份,具体以郑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组合贷款通过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审批后,双方约定放款日期,担保公司于放款日前出具贷款担 保证书(正本)。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于约定日期同日发放贷款。

㈢ 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贷能分别选不同的还款年限吗

这肯定是可以的,关键是看条件和需要的资金额度。

㈣ 组合贷款两个按揭的时间可以不一样吗

组合贷款两个按揭的时间不可以不一样。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4)组合贷款年限可以分开选吗扩展阅读: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组合贷款

㈤ 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贷能不能分开年限,也就是

可以不一致,具体可根据您自己的需要来定年限。5年以内的新房和次新房公积金最高可贷30年,房龄在5-19年的房子公积金可贷年限为35-房龄,房龄在20年及以上的房子公积金最高可贷15年。商贷最高可贷30年,主贷人男的最高不超过65周岁,女的最高不超过60周岁。

㈥ 组合贷款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您好,可以不一样的。根据各商业银行的规定: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时,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分别按照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执行。

因此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可以不一样。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