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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远程续贷

发布时间: 2021-04-26 16:44:08

①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错过了怎么办办理中心说续贷结束了开始办理首贷了,但是我真的很需要贷到这笔学费。

网上贷款的都是诈骗的,不要相信
具体去问你当地教育局和学校,他们知道如何办理的
不要相信任何网上说能办理的

②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一直显示待审核,如何通过审核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 学贷款 合同状态待审核可以去资助中心办理 贷款手续 。

携带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系统中的信息更新后才能在网上提交贷款申请。

也可带齐续贷申请有关材料及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后直接办理贷款 申请手续 。

国开行助 学贷款 通常在每年11月中旬集中发放,贷款发放后,支付宝会以短信方式将通知发送到借款学生在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码。借款学生也可登录学生 在线服务系统 ,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查询发放状态。

待审核是指你的钱还没有到,你要把回执单交给学校后,过一段时间才会变为审核的。审核的指你 贷款 的钱已到学校帐户。

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流程是什么 知情人士

国家开放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没有什么变更情况。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5、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1、贷款证明材料

①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2、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源地助学贷款远程续贷扩展阅读: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④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如下:

1、首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⑤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续贷续贷流程又是怎样的

对于你所提问的这个问题,生源地的助学贷款如何去续贷,然后需要的流程是怎样,我们来给你说一下,再在旁边的打印店去打印一张,也是可以的,所以说你一定不要忘了,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就可以了,一定要有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学生证身份证在校证明,这是非常重要的,其他的东西都是可以去了再弄的。

⑥ 办理助学贷款续贷,必须是共同借款人本人去吗别的家人可不可以

可以由受托人去,也可以远程续贷。

续贷远程受理需满足的条件

1、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办理过助学贷款电子合同的学生,可以申请远程办理。

2、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

3、远程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学生不得变更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以上关键信息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学生可以从系统中现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选择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增加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6)生源地助学贷款远程续贷扩展阅读

提示:

1、续贷声明内容不做硬性要求,借款学生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续贷声明由系统保存并展示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见附件)。

2、县级资助中心在审查学生的申请和合同时,如发现学生续贷声明内容不合适的,可以以“续贷声明不合格”为由,将学生的申请退回,学生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4.选择办理模式。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学生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系统将生成电子申请表供学生下载打印,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县级资助中心,学生需持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续贷合同。

如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生源地贷款(续贷)怎么弄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为一年一申请,第二次贷款申请和首次无区别。

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5、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注: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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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6、无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