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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4-27 00:11:25

❶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

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3、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1)生源地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❷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样办理申请条件是什么

对于刚刚结束高考的同学来说,还有刚刚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同学们来说一般我们都要进行一个生源地的助学贷款以来解决我们缓解我们家庭的经济压力,那个生源地贷款应该如何办理呢?贷款的流程呢,也是比较简单的,你只需要在网上进行国家关注国家开发银行的公众号,然后在国家开发银行的官网上进行注册登录申请,然后打印出两张表格之后带着你的父亲或者母亲。一起去教育局的资助管理中心去办理就可以了。那然后你的第二个问题是它的申请条件申请条件是比较简单的,就是只要你是全日制研究生或者全日制的大学生都是可以的。

❸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我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学年8000元/人。

根据《贵州盛华职业学院》等文件精神,
精准扶贫新生奖学金
1、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奖学金3000元;
2、“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三年“零学费”(政府补助3500元/年,学校补助3000元/年),需按学年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
3、通过高考录取的考生,“农村户籍”新生奖学金3000元,“城镇户籍”考生成绩在专科线100分以上(含100分)的新生奖学金2000元;
4、考生户籍类型以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数据(高考录取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5、同时满足新生奖学金条件中两项,只能按最高项给予奖励,不得重复享有。
国家奖助学金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
“爱心帮扶基金”及其他措施
1、学校筹集大批资金设立“爱心帮扶基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5000元帮扶基金;
2、学校每年有大量社会爱心人士捐赠,帮助部分特困生解决学费和生活费;

❹ 助学贷款政策

你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长可贷14年,这个还得时间都没具体的,你只要在你贷款规定的时间内还上就可以了,这个是可以提前还款的,如果你能在毕业之前还的话,就不用付利息,因为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利息都是由财政贴息的(不要觉得在校期间是没得利息的,利息是有的,只是不用你自己付而已),毕业后的利息是要自己付的,假如你要考研那些,这个是可以申请展期的,具体的你可以看看中国易贷网的助学贷款资讯,里面介绍的很详细,或者是HI,只要我晓得的都会帮你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❺ 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有什么区别

不能同时进行。

助学贷款主要有两类,分别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区别如下:

一、 申请机构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直接向本校的学生资助部门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直接向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通常为教育局;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二、贷款发放机构不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机构多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各地分支机构,也有地方银行的参与(如黑龙江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机构为哈尔滨银行)。

国家助学贷款则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招投标中标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发放。

三、发放形式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一次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但银行要分年发放;此外,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还可在就读高校再申请一笔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即如果每年都需要生源地助学贷款,则每年都需要申请。

四、还款人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偿还,毕业后前三年内可自主选择最长3年的还款宽期限,期间只需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月或季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与家长共同负担本息。

(5)生源地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1、国家助学贷款的概念和主要用途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生源地助学贷款概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07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办法。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从大的方面来说,上学期间由国家贴息的助学贷款都是国家助学贷款。在就读高校办理的叫高校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地向经办银行申请的助学贷款叫生源地助学贷款。它们之间没有什么区别,最终都是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开学前和开学后申请都可以。考上本省高校的学生主要推荐生源地助学贷款。

3、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金额

按照有关规定,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也是。

4、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高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

❻ 生源地贷款的政策有那些啊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一项贷款,学生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由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发放。此次政策调整后有四大变化:一是今年学生不再一次性申请该项贷款,而是按学制需要,一年一贷,最高贷款额度为6000元,而去年是“一次可申贷多年费用”;二是放宽贷款用途,去年学生只能贷学费和住宿费,今年这两项费用抵扣后剩余贷款可用作生活费;三是贷款合同新增“还款计划”条款,学生毕业时需确认还款计划;四是借款人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以前,学生如果提前还款,意味着中断合同,个人信用可能会受到影响。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年一贷与贷款用途的增加,有利于学生合理选择贷款年限与额度,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还款方案约定与申请提前还贷则可让学生减轻还款负担,增加信用度。
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付利息。已获得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中,2008届毕业生将从今年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

❼ 国家生源地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要什么证件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3、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4、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5、代理行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6、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7、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8、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9、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0、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1、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2、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3、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4、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