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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生源地贷款还款

发布时间: 2021-04-20 22:09:22

Ⅰ 山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

当你毕业那年与当地生源地贷款中心签订还款期限,以后你的钱存到银行卡里,还款银行会定时从你的银行卡上划走这段时期该还的贷款,不用你再去银行办理还款手续,方便。

Ⅱ <关于山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3.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
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1.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2.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
3.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
贷款期限和金额要求: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
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
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偿还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创业贷款,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偿还。

Ⅲ 山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这个具体的你要咨询你那家银行了,不同的地区操作方式不一样,但大致都可以这样解决:
1.你去给你发放贷款的那家银行咨询如何还款,或者打银行电话咨询如何还款也是一样的,这要看你是哪家银行放的款。
2.一般都是采用月供的形式还款,你需要给银行提供一张银行卡,每个月固定的日期银行会自动从银行卡扣钱,一直到还清为止,这个是普遍的还款方法。
3.至于利息是跟还款一起还的,不用单独还,这些都是银行计算好的,你只要按他的还款方式还就可以了。自己可以大致算下还清要还多少钱。6000块钱工作后很容易就还了,分期还很轻松。
希望可以帮到你。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Ⅳ 山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

你可以贷款借款合同和申请证直接到银行柜台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还: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选择个人账户变更-新增并选择新代理机构支付宝-支付宝自动生成账户-导出、打印账户变更单,签字-到所在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还款方式确认-账户变更完成
还能够通过支付宝方便地进行贷款信息查询、还款申请等操作。你也可以咨询一下你的借款行

Ⅳ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一、提前还款
(一)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时间:每年1月至7月的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日之后(除7月)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二)存入提前还款资金时间:
1、如果你是农行卡还款且是上月10日后当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还款账号是农行卡或是支付宝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则应于当月15日前存入指定的农行卡。如果你是农行卡还款且是当月10日后至下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则应于下月15日前存入指定的农行卡。
2、如果你是支付宝还款且是上月10日后当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还款账号是农行卡或是支付宝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则应于当月20日前存入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如果你是支付宝还款且是当月10日后至下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则应于下月20日前存入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二、分期还款
请自毕业当年起每年12月15日前(最后一年8月15日前或9月15日前,具体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计划)将应还本息(毕业当年起前两年只还利息)足额存入指定的农行卡或支付宝账户中(还款账号是农行卡或是支付宝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分期还款为按年计收,每年11月20日后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年应还本息。
(可联系户口所在地教委学生资助中心)
PS:推荐你打电话到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确定一下

Ⅵ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款一次性还清的流程!

助学贷款还款:
一、网上还款流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
2.
用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名登录支付宝网站,对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进行;
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修改等相关操作,加强账户安全性,防止账户被盗。
二、个人还款流程:
1.
到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领取还款申请表,填写清楚,需要一次性还款的填写一次性还款;
2.
生源地会给一个卡号,到指定银行打上钱就可以了;
3.
每月规定还多少到时候打多少。

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一)提前还款

学生随时都可以上系统申请提前还款,无时间限制。

1、系统会根据学生申请提前还款的时间,自动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并计算应收本息。

2、10月16日-11月30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2月20日前还款。

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注:1、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在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2、同个月份不可以对同一笔贷款合同申请两次。

(二)正常还款

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在还款日(12月20日或9月20日)前5日内通过支付宝将足额资金充值到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根据开行的贷款管理系统扣款指令,在还本付息日从学生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三个工作日后,学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是否成功。

(7)山东生源地贷款还款扩展阅读:

提前还款注意事项

1、提前还款之前,大家要仔细核算一下自己的应还款金额,以免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提前还款重要的一步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目前,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都可以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当地县级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2、如果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那么还款本金必须是大于500元,而且是100元的整数倍。系统默认原还款账户为提前还款账户,如需更改要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变更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络

Ⅷ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要怎样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途径有两种:支付宝还款和银行还款。

具体如下:

1、支付宝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以方便手机付款、手机找回密码和贷款到期提醒短信等功能),确定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之后学生需要及时对支付宝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

2、银行还款:借款人需要带齐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进入银行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再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要记得将《还款证明》递交到相关负责人手中。

(8)山东生源地贷款还款扩展阅读

关于贷款的注意事项:

1、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3、还款人需注册实名支付宝账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计划,然后在12月15日之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到支付宝的关联账户中,到12月30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自己的还款情况即可。

(参考资料:网络:生源地助学贷款)

Ⅸ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9)山东生源地贷款还款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实行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风险补偿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奖励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

第四条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

第五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六条 可用于结余奖励的风险补偿金包括:

(一)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为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整体风险,这部分资金应分年提取。

(二)按一定比例预先动用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这部分资金应在最终清算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金额时予以扣减。

第七条 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分年提取办法,以及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预先动用比例,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第八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以下简称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商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制定,并报省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条 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应综合考虑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金额、逾期本息、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期风险、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

第十条 结余奖励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根据备案后的分配方案,支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亏空分担资金,由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及时足额划拨国家开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