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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商业贷款

发布时间: 2021-04-27 14:19:48

1. 我买了套房子贷款已经还清,第二次贷款买房算第二次贷款吗

买了套房子贷款已经还清,第二次贷款买房算第二次贷款。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差别化房贷政策实施标准: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1)二次商业贷款扩展阅读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 什么叫二次房贷

二次房贷,简单的说就是贷款的房子再抵押出去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首先,对于已结清银行贷款的购房者,如再贷款仍可享首套自住房待遇,利率可酌情下浮。这就意味着如果购房者以前购买过房产,并已将贷款全部偿清,那么再次购房时仍可视作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可以获得一定的优惠。这一标准的确定,对于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购房人显然是有利的。
其次,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房”的参考项。也就是说,如果购房人在其它住房中使用到了公积金贷款,没有申请商业住房贷款或是贷款已经结清,那么他在贷款购买新的住房时,仍可依据首套房的相关政策来执行。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央行和银监会联合推出《通知》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公积金贷款并不属于此列。同时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高,有关政策还规定,贷款人需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相对来说公积金贷款的市场风险要低于商业贷款。
另外,基调中确定在认定“第二套房”时,使用“户”为单位,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则认定为“第二套房”。

3. 什么是二次房贷

二次房贷,简单的说就是贷款的房子再抵押出去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2008年9月27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下文对商业银行发放“第二套房贷”提出调控要求,这也是历年来最为严厉的一次房贷调控。目前对于人们所关心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已有轮廓,但是各家银行的执行细则仍有较大差异。
“听说新政策主要是在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两个方面进行调整。”最近,银行房贷新政策是不少人最为关心的热点话题。以前对于不少有二次房贷要求的人来说提高购房首付款还属于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但是,这次“第二套房”贷款利率的提高让不少人觉得难以承受,从基准贷款利率的85折提高到1.1倍,其中增加的利息支出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编辑本段
“第二套房”界定基本明确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通知》中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借款人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借款人,执行20%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借款人,继续执行30%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而首套自住房的贷款利率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85折来计算,这一政策也没有改变。因此对于首次置业的购房者来说,几乎没有受到调控政策的影响。
作为本次调控房贷新政的关键环节,如何界定“第二套房”,牵涉到了诸多具有改善需求的自住型购房者的切身利益。据悉,“第二套房”的界定标准达成共识,并已确定下基调:
首先,对于已结清银行贷款的购房者,如再贷款仍可享首套自住房待遇,利率可酌情下浮。这就意味着如果购房者以前购买过房产,并已将贷款全部偿清,那么再次购房时仍可视作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可以获得一定的优惠。这一标准的确定,对于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购房人显然是有利的。
其次,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房”的参考项。也就是说,如果购房人在其它住房中使用到了公积金贷款,没有申请商业住房贷款或是贷款已经结清,那么他在贷款购买新的住房时,仍可依据首套房的相关政策来执行。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央行和银监会联合推出《通知》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公积金贷款并不属于此列。同时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高,有关政策还规定,贷款人需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相对来说公积金贷款的市场风险要低于商业贷款。
另外,基调中确定在认定“第二套房”时,使用“户”为单位,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则认定为“第二套房”。

4. 首次商业贷款与第二次商业贷款有什么区别

首付比例高,利率浮动比例高

5. 住房已有按揭可以二次按揭贷款吗

按揭房再贷款指的就是如果住房在银行已经办理的按揭贷款的房贷,目前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符合银行的规定的住房可以申请银行的按揭房二次贷款。无需还清原有欠款直接就可再次申请银行贷款。

目前多数大担保公司及银行合作开展了“按揭房再贷款”业务。对于已升值的按揭房,再次向银行提出办理再贷款,这样,房子的升值部分就可以实现。如果你名下有尚在按揭中的房产,可向银行申请增值部分的贷款金额,银行审核相关信息之后主要是对房产增值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可贷房产当前市值的70%。这跟房产抵押贷款并不并不完全一样,因为它无须还款解押,期限最长三年(签订合同以一年期签订,可循环续签),还款方式跟按揭还款一样为等额本息。不过。利率要比普通的房产抵押贷款高些,年息为18%,4-7天放款。

6. 第一次用了公积金贷款,未还清贷款。第二次能用商业贷款利率能优惠吗

第一次用了公积金贷款,未还清贷款,第二次不能用商业贷款利率优惠。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贷款的条件是: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