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款类型 »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了不贷可以吗
扩展阅读
大数抵押贷款 2024-10-13 05:23:20
农商银行贷款需要什么 2024-10-13 03:03:11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了不贷可以吗

发布时间: 2021-04-27 19:21:08

① 我已经打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如果不想贷了该怎么办

那只能证明你在网上进行了贷款申请,不想贷了就不用准备那些身份证明,录取通知书等资料,不用管没事的。

② 已经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突然不想贷了,用不用撤消申请

不用,申请完,不审核,就视为作废了

生源地贷款不续贷可以吗

生源地贷款可以不续贷,不具有强制性。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3)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了不贷可以吗扩展阅读:

申请助学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④ 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经贷了两年了第三年不想贷了可以吗

都是从毕业的时间起开始算的,什么时候还清都行,毕业之前,或者毕业之后,只要没逾期就行

⑤ 生源地助学贷款中途可以停贷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中途不想贷了,提前还款即可。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

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5)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了不贷可以吗扩展阅读

相关知识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3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5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⑥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如果上一次没有贷,下一次还能续贷吗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60个月),最长不超过14年(详见附表)。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你不用再申请的。账号和密码都忘记了你可以拨打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电话查询。

⑦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贷了一年后 不贷行不行要连续贷款三年吗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贷了一年后,不贷也可以。连续贷款三年也可以。

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7)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了不贷可以吗扩展阅读: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⑧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贷了一年款,第二年如果不想贷款,是不是还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如果第二年办理贷款

直接不用管就是了,有些地方说要求一直贷款到毕业或者确认毕业开始还款,这个是不合理的,毕竟涉及到一些利益,你贷款,银行就有收益,当然,除非之前签约必须贷款多少年,但是生源地贷款一直没有这样的政策。

贷款是双方自愿的,第二年不贷款也是要等到确认毕业后才开始还款,如果是本科毕业继续读研可以申请延长到硕士毕业再还款。在校期间利息都是国家贴息偿还的,只有确认毕业后才需要还利息,要注意毕业的那年需要后四个月的利息,国家只帮你还毕业那年8月31日前的利息,之后的利息需要自己还,因为你已经毕业了

⑨ 我第一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经领了,下一年的我不想贷款了行吗

如果下一年不准备贷款了,可以拿当初签订的合同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不过以后不能再申请了。
相关的一些条款见下--
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