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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担保贷款案例流程 2024-10-14 15:45:47

企业贷款新闻

发布时间: 2021-04-28 07:00:27

❶ 关于抵制贷款的新闻稿

不是,现有的政策是支持对小企业的贷款,所以,对小额贷款国家是支持的

❷ 找贷款公司贷款真的安全吗毕竟出了这么多有关贷款负面新闻~

可以试下通过招行申请贷款,若您已是招行用户,并且下载了招商银行手机银行APP,贷款金额5万元以下的,您可以尝试通过登录手机银行,我的-全部-贷款-我要借钱试下;

或者是通过信用卡办理借款;登陆掌上生活,点击下方“卡.金融”-“我要借钱”可在此尝试申请备用金,具体以审核结果为准。
非招行信用卡可以尝试申请“E号贷”,在招商银行掌上生活操作。

❸ 整天看到新闻,一些企业动不动投资几百亿,是真投几百亿还是贷款

首先,我们应该理解一个概念上的区别,即实际的账户投资和契约投资。前者是真正的投资,后者是为初步协议准备的投资。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很大。例如,你要借钱,然后找一个朋友邀请他吃饭。在酒桌上,你告诉他借一百万美元,他欣然同意了。第二天,当你再次联系他时,他避开了。100万是协议投资,实际投资是0。为了取得政治成就,许多地方都签订了非常大的投资协议。而实际收到的钱很少,两者之间的差别一般是四到五倍,这在某些地方更为夸张。政府取得了成就,而企业由于对投资的承诺而从政府那里获得了一些回报。

以XXX房地产项目为例,总投资300亿元,集团公司实际投资20亿元。在这块土地上至少花70亿元吗?这就错了,70亿元来自联合投标,大部分来自政府平台。本质上,它是向开发商预付资金。一段时间后,开发商将以固定的回报撤出。接下来是滚动开发,建筑建材公司首先通过开发商控制的第三方平台预付自己的钱或借钱。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出售该房屋并支付前期进度款。如果销售良好,将进行进一步的滚动开发。

❹ 哪家贷款公司新闻多

你好,只要是放款机构,贷款新闻都多,你关注哪个机构,哪个机构新闻就多。
以上回答望采纳,谢谢

❺ 信贷的相关新闻

业内专家指出,满足当前快速增长的投资需求、逐步回升的消费需求以及推动工业生产继续增长,需要在总量上保持货币信贷的适度增长,解决资金供求的结构性矛盾。
2013年以来,各地发展热情很高,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实现后发增长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意愿更强。同时,在城镇化、信息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各地投资需求非常旺盛,特别是基础设施、产业升级以及技术改造等领域。数据显示,2013年1~2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2%,比2012年全年增速高出0.6个百分点,创下2012年以来的新高。
同时,随着收入分配改革推进,业界对消费增长亦有较大信心。且在经历一段时间的去库存后,随着经济景气回升、外贸和消费的好转、投资的加快,业界亦普遍预计工业生产增长会有所加快。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在经济企稳回升的大背景下,投资、消费以及工业生产均有望进一步提高,货币信贷投放将获得有效支撑。
由此,结合供需两方面因素,已有多家研究机构对2013年新增信贷规模作出预测。
交通银行(601328)金融研究中心预测:“预计2013年新增贷款在9万亿~9.5万亿元之间,信贷余额增长14.3%~15%。”
“预计新增信贷将与2012年基本持平,略高于8万亿元。”华融证券分析师范贵龙认为。
“2013年预计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约8.5万亿元,M2增速在14%左右。”中国银行(601988)国际金融研究中心认为。
此外,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除在总量上保持一定增长规模外,保持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更重要的是发挥金融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引导资金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金融支持,满足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资金需求。
“政府工作报告设定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为7.5%,与去年一致,也符合市场预期。不过在报告的表述部分中,只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是去年报告中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淡化速度,重视健康和持续性。”范贵龙认为。
“这与"十二五"期间,决策层意图着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而非增长速度的目标一致,"十二五"规划年均7%的增长目标。”华创证券分析师华中炜亦认为,7.5%的经济增速保底,质量效益重于速度的意图明确。
业内专家多认为,与转方式、调结构的“中心任务”相适应,2013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着力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强存量信贷资产的结构调整,继续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在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金融机构贷长、贷大、贷集中和严重存贷期限错配产生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信贷投向,加大对小企业和国家新兴战略产业以及社会薄弱环节的贷款力度。”赵玉睿认为。
记者也注意到,年初五家大型银行均明确表示,2013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三农”、小微企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等的信贷支持,继续完善民生金融,努力支持就业、扶贫、助学等民生工程,配合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继续做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同时,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
“总的来看,为避免投资过热、防止房价大幅反弹,2013年的总体信贷环境也不会过于宽松,类似2009年那样的信贷大幅增加不会出现。”交行金融研究中心分析师鄂永健告诉记者。
就保持信贷均衡投放,赵玉睿建议,商业银行应逐步将综合经营计划和考核体系从侧重存贷款规模指标和账面利润为主,转向以建立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指标为核心,从而避免信贷季末、年末时点冲高,保持存贷匹配,保持信贷投放对经济支持的可持续性。

❻ 都在说企业贷款难,到底是银行给的准入要求高,还是企业的底子太差

相信2020年大多数中小微企业主的日子都不太好过,资金周转不过来,大家不断从各大新闻媒体得知国家对中小微企业有政策扶持,大力扶持企业续贷、增加新贷,尤其是税贷,无需抵押无需担保,单家银行就可以给到300万。享受了半年的利好政策,估计大家心中都有疑问?人民银行依次发放的3000亿,5000亿,一万亿的扶持都到哪儿去了?

为什么90%的中小微企业主明明知道哪家银行自己可以准入,到最后还是没贷上款?

  1. 个别企业主过于傲娇。对自己认识不够清晰,总感觉自己有房有车,哪家银行不是随便批,要做就做利率最低的,他们的思路很简单,从四大行开始,一家不行,就两家,最终导致征信查询频繁,连低要求的银行贷款也拿不到。
  2. 大部分企业主不懂贷款。对银行的产品只有一知半解,根本不知道每家银行的具体要求,又没有时间精力去过多的研究,结果往往就是因为一些本能避开的原因被拒之门外,或者材料、手续过于复杂自己被迫放弃。
  3. 有些企业主没有长期规划。就像做企业一样,融资也要有个长期规划,毕竟资金周转都是突发的、都是临时的。切记不要遇到需求随便对接一个产品就申请了,忽略了很多产品会相互排斥。

❼ 公司和公司之间借款是合法的吗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公司之间的借款并非全部不合法。

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了对于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情形的,属于合法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7)企业贷款新闻扩展阅读

相关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正规金融合理补充的民间借贷,因其手续简便、放款迅速而日趋活跃,借贷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广大市场主体获得生产、生活资金来源、投资谋取利益的重要渠道。

伴随着借贷主体的广泛性和多元化,民间借贷的发展直接导致大量纠纷成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快速增长。2011年全国法院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9.4万件,2012年审结72.9万件,同比增长22.68%;2013年审结85.5万件,同比增长17.27%。

2014年审结102.4万件,同比增长19.89%;2015年上半年已经审结52.6万件,同比增长26.1%。目前,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诉讼标的额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民间借贷案件数量的急剧增长、审理难度系数普遍较高,给当前的民事审判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最高人民法院研究认为,应当尽快制定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以回应人民群众对借贷安全和公平正义的追求.

回应广大中小微企业对阳光融资和正当投资的渴求;回应人民法院对统一裁判标准和正确适用法律的需求。回应金融市场化改革对形势发展和司法工作的要求。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的背景。

杜万华介绍,此次公布的司法解释规定,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第52条和本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内容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这也是本司法解释最重要的条款之一。

据悉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对民间借贷主体仅限于至少一方是公民(自然人),而对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按照央行1996年颁布的《贷款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以违反国家金融监管而被认定为无效。

杜万华说,这一制度性规定在司法界被长期遵守,一定程度上对于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计划经济时代延续下来的这一制度不仅没有消除企业间借贷行为的发生,相反,企业间借贷甚至出现愈演愈烈的势头。

现实中企业间存在的巨大借贷需求,催生了一系列企业之间的间接借贷运作模式。为了规避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无效的规定,不少企业通过虚假交易、名义联营、企业高管以个人名义借贷等方式进行民间融资,导致企业风险大幅增加,民间借贷市场秩序受到破坏。

杜万华认为,“时移则法易”,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最高法经研究认为,对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贷应当给予有条件的认可。本司法解释为此规定: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司法应当予以保护。

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维护企业自主经营、保护企业法人人格完整,而且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顽疾,满足企业自身经营的需要;不仅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有序运行,促进国家经济稳健发展,而且有利于统一裁判标准,规范民事审判尺度。

“当然,允许企业之间融资,绝非意味着可以对企业之间的借贷完全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应当说,解禁并非完全放开。”杜万华表示,正常的企业间借贷一般是为解决资金困难或生产急需偶然为之,但不能以此为常态、常业。

作为生产经营型企业,如果以经常放贷为主要业务,或者以此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则有可能导致该企业的性质发生变异,质变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专门放贷业务的金融机构。生产经营型企业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必然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金融监管紊乱。

这种行为客观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必须从效力上作出否定性评价。

❽ 顺丰控股寻求40亿美元贷款,该公司为何不直接向银行贷款

你以为顺丰不想从银行贷款?问题是哪家银行愿意放贷给顺丰,这是个本质的问题。在其次顺丰找银行借贷是需要抵押,这对于顺丰这种直营快递公司来说,怕是难以接受的条件。

银行需要风险控制

根据蓬勃新闻的消息,顺丰正在寻求一笔40亿美元的贷款,用于并购。40亿美元相当于260亿人民币,对于银行来说这也是一笔巨额的资金。用于并购的目的是否能够得到银行的认可也是最难过的一关。加上前段时间顺丰高官在股市疯狂套现三百亿。高额的贷款额度以及高管高额套现的迹象使得银行不得不重新审视这笔大额贷款。这也是顺丰寻求资本市场贷款的原因之一。

再者这笔贷款极有可能形成债转股的模式,银行是否认可这种模式也是一个未知数。总体而言,无论是顺丰想不想找银行借,银行会不会借给顺丰,都会是一个很难处理的问题,因此寻求资本市场的贷款 是最为合适的方式。

❾ 昨天看新闻,翼龙贷公司倒闭了,是真的吗那贷的钱还需要还吗

就算平台倒闭了,债务也会转让给第三方公司。所以还是要还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