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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还款系统

发布时间: 2021-04-21 01:05:25

Ⅰ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一、提前还款
(一)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时间:每年1月至7月的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日之后(除7月)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二)存入提前还款资金时间:
1、如果你是农行卡还款且是上月10日后当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还款账号是农行卡或是支付宝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则应于当月15日前存入指定的农行卡。如果你是农行卡还款且是当月10日后至下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则应于下月15日前存入指定的农行卡。
2、如果你是支付宝还款且是上月10日后当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还款账号是农行卡或是支付宝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则应于当月20日前存入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如果你是支付宝还款且是当月10日后至下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则应于下月20日前存入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二、分期还款
请自毕业当年起每年12月15日前(最后一年8月15日前或9月15日前,具体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计划)将应还本息(毕业当年起前两年只还利息)足额存入指定的农行卡或支付宝账户中(还款账号是农行卡或是支付宝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分期还款为按年计收,每年11月20日后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年应还本息。
(可联系户口所在地教委学生资助中心)
PS:推荐你打电话到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确定一下

Ⅱ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查已还款的信息

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查看已还款信息的步骤:

1、在浏览器搜索栏中输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进入。

Ⅲ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一)提前还款

学生随时都可以上系统申请提前还款,无时间限制。

1、系统会根据学生申请提前还款的时间,自动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并计算应收本息。

2、10月16日-11月30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2月20日前还款。

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注:1、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在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2、同个月份不可以对同一笔贷款合同申请两次。

(二)正常还款

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在还款日(12月20日或9月20日)前5日内通过支付宝将足额资金充值到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根据开行的贷款管理系统扣款指令,在还本付息日从学生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三个工作日后,学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是否成功。

(3)生源地贷款还款系统扩展阅读:

提前还款注意事项

1、提前还款之前,大家要仔细核算一下自己的应还款金额,以免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提前还款重要的一步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目前,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都可以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当地县级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2、如果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那么还款本金必须是大于500元,而且是100元的整数倍。系统默认原还款账户为提前还款账户,如需更改要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变更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络

Ⅳ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款一次性还清的流程!

助学贷款还款:
一、网上还款流程:
1.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
2.
用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名登录支付宝网站,对个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进行;
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修改等相关操作,加强账户安全性,防止账户被盗。
二、个人还款流程:
1.
到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领取还款申请表,填写清楚,需要一次性还款的填写一次性还款;
2.
生源地会给一个卡号,到指定银行打上钱就可以了;
3.
每月规定还多少到时候打多少。

Ⅳ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5)生源地贷款还款系统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实行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风险补偿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奖励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

第四条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

第五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六条 可用于结余奖励的风险补偿金包括:

(一)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为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整体风险,这部分资金应分年提取。

(二)按一定比例预先动用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这部分资金应在最终清算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金额时予以扣减。

第七条 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分年提取办法,以及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预先动用比例,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第八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以下简称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商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制定,并报省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条 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应综合考虑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金额、逾期本息、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期风险、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

第十条 结余奖励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根据备案后的分配方案,支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亏空分担资金,由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及时足额划拨国家开发银行。

Ⅵ 生源地贷款还款步骤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一)正常还款
正常情况下,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为国家开发银行正常还款扣款日。
请于每年11月20日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查询本年度应付本金及利息,并于12月15日前将该款项存入相应的贷款账户,银行于12月20日自动扣收。
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在还款日前五天通过短信、邮件向借款学生发出还款通知,如手机号码、邮件地址变动的学生请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进行变更。
(二)提前还款
每年1-10月均可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
借款学生必须于每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新增申请或向当地县资助中心老师提出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相应的还款账户。我行于每月20日进行扣款。
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在提前还款扣款日从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并通过短信、邮件反馈借款学生。
学生可登陆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