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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组合贷款

发布时间: 2021-04-21 02:04:24

1. 组合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样的

组合贷款购房流程

一、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二、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三、前往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四、前往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五、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六、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七、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1)商品房组合贷款扩展阅读:

一、申请组合贷款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人应先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由商业银行凭借款人相关证明材料代借款人向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3、公积金受托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期限等,同时通知商业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贷款金额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2. 住房贷款问题商贷和组合贷哪个更合适

商业贷款利息高、买房成本大。组合贷款节省买房利息,但是办理的流程太过复杂。

从优惠角度来说还是办理组合贷款比较划算。

但是办理组合贷款:

1、办理的银行必须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在选择问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制约。

2、办理时间较长。审核流程要走两方面审核,速度太导致很多人放弃。

3、费用高。由于组合贷款需要分开两种贷款的服务费,所以与纯商业贷款相比,借款人在办理组合贷时可能会增加费用支出。

每一种贷款都有优点也有缺点,选择商业贷款还是组合贷款买房,最好根据自身的收入条件再制定相应的策略以减少房贷的首付和利息,才能节省买房的成本。

(2)商品房组合贷款扩展阅读: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申请流程: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是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有关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人应先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商业银行凭借款人相关证明材料代借款人向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公积金受托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期限等,同时通知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商业性贷款额度、期限等。

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贷款金额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3.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组合贷款买房

贷款不是只有单一的一种贷款模式,买房时,由于某些原因,很多小伙伴无法选择单一的贷款方式。那么组合贷款是什么呢?我们又该怎样申请组合贷款呢?为什么要申请组合贷款?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组合贷款?

所谓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

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组合贷款的申请方法

打算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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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什么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您好!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5. 房产开发商不支持组合贷款购房合法吗

拒绝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属于违规行为,购房者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市房管局进行投诉。

贷款组合是银行在有限贷款总额的约束下,将款项贷给两个以上债务人,以分散信用风险的方法。由于行业特征和商业周期等宏观因素。

开发商拒绝组合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一大原因是开发商和银行间达成的捆绑协议,一般做商业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通常也是向房产公司发放贷款的银行。商业住房贷款业务属于银行优质资产,所以银行与开发商签订开发贷款合同的时候,附带条件就是办理商业住房贷款。

而另外一个,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正常情况下,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间比较长,手续复杂,一般商业贷款只需要两到三个月,而公积金贷款则长达半年。放贷时间比商业贷款要慢一至两个月时间,如果使用组合贷款两者放贷时间差距更是拉大。

这意味着如果开发商接受购房者使用组合贷款的形式,那么回笼资金速度明显减慢。综合以上两个观点,开发商当然不愿再选择回款速度慢的公积金结合的组合式贷款,而更青睐纯个人商业贷款。

(5)商品房组合贷款扩展阅读:

申请组合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1、借款人具有合法的身份,也就是说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

2、借款人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这点根据区域不同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可以详细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组合贷款。

6. 组合贷款买房怎么办理

组合贷款买房需要符合住房公积金及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符合条件后可以到当地房管局办理组合贷款。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须知》第三条 组合贷款申请条件。申请组合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所购房产为郑州市区新建合规商品住宅(不含二手商品住宅),且楼盘项目为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准入项目,并已向管理中心备案;

2、符合住房公积金及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3、本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或其它大额债务 ;

4、同意按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5、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6)商品房组合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须知》第五条 组合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持申请材料先后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提出申请。

2、借款人持有关材料分别与受托银行和管理中心办理借款手续。

3、借款人持有关材料与担保公司办理贷款担保、房屋抵押等手续。

4、借款人于放款日次月开始偿还组合贷款本息,并根据担保公司通知领取《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等文本。

7. 怎么申请购房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房价款时,运用银行贷款来达到置业目的。申请组合贷款应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其分中心提出申请,并由公积金中心进行初审。 申请人应先到公积金中心归集部领取《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内容包括拟购房价款,拟借金额、期限和本人及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公积金余额等, 提交已签署的“房屋认购书”及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公积金中心进行初审通知房地产评估。评估后,公积金中心归集部便签发贷款承诺书。申请人就可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了

8. 购买商品房组合贷款方式

组合贷款申请方法:
①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
② 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③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
④ 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可以不同,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9. 组合贷款房产证如何办理

组合贷款房产证办理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9)商品房组合贷款扩展阅读: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