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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组合贷款合同网签

发布时间: 2021-04-21 05:05:59

① 买家是组合贷款,请问我跟他去办理面签需要带什么证件

银行面签前准备材料 :
1、身份证、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户主页、借款人页、变更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暂住证(过期及快到期未更新的需要更换)、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营业执照、学历证明、存折复印件;
2、卖方:身份证、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户主页、借款人页、变更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须含房产的明确分割,否则需要房产分割的公证书)、存折复印件、网签合同、评估报告、房本;
3、特殊材料包括:
(1)售房人离婚:契税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2)改善型住房: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合同、借款合同、物业证明(最多5口人);
(3)售房人丧偶:死亡证明,须有房产明确归属的相关证明,如继承公证或遗嘱公证;
(4)购置标准价及优惠价住房: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须有权单位开具);
(5)外地人购买需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② 办理买房组合贷款,已经分别跟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签了贷款合同,有可能不放款么

签了合同,银行盖了章,肯定能放款。
如果不放款,银行就是违约,你可以追究银行的违约责任。

③ 上海工商银行组合贷款,商贷审批通过,公积金审批还在办理中…但银行已打电话让夫妻去签合同,请问签的什

您好,应该是贷款合同,贷款买房,必须等银行批准你的贷款申请以后再过户。
签合同,交定金--出网签合同,买方申请贷款--银行批贷--买卖双方交税,过户--买卖双方做物业交接,望采纳

④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合同签订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委托书,与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合同。
抵押管理
借款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由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负责办理,《他项权证》的抵押金额为组合贷款的总额,《他项权证》由银行保管。

⑤ 用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说的可以签贷款合同,这合同是只有公积金部分还是公积金和商业的一起呢

您好,因为不同城市地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存在差异,所以您需要联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人员咨询核实。


若您仍有疑问和意见,欢迎登录在线客服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招商银行的关注与支持!

⑥ 组合贷款是先评估还是先网签

组合贷必须先做公积金贷款后做商业贷款的,只有公积金批复下来后,才能做商贷。公积金贷款批复比较麻烦,审批时间长大概在2-3个月左右。

贷款人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3、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 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

合同都是拟好,注意查看即可。

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一)核实到场签字的借款人身份
中心及受托银行,核对借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核对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座落、房号、贷款金额、以及房屋共有人真实抵押意愿、还款存折号、月还款额、抵押期限等事项。
(二)借款人签字
借款人阅读合同后在公积金贷款合同上签字。
(三)受托保险公司在《借款合同》签订完成后,按合同内容办理相关抵押物保险手续。

⑧ 网签了房产合同组合贷款,但因房产公司和公积金公司的原因不能贷款

那可能会要求更换为商业贷款,只要你的征信没有问题的话,要求开发区你要做组合贷款

⑨ 上海组合贷款流程有哪些

上海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七步:
第1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2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