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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融资向银行贷款提供虚假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 2022-03-25 08:07:46

A. 假采购合同向银行贷款经理要我在假合同上签名

你该不会签的你自己的真实姓名吧?呵呵
别着急,这个事跟你关系不大。有问题也是你们老板的事。贷款出了问题银行会起诉你们公司的,和你们个人没多大关系。即使是银行发现是假的采购合同,也是你们公司的行为,假合同里签谁的名字不重要。所以,不用担心你会承担什么责任。
顺便提醒一下,现在银行贷款对外支付都是受托支付,所以你签假合同后,银行会要求把贷款打到你们公司的采购方那边。

B. 以虚假合同骗取银行贷款,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骗银行贷款是属于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主观要件上,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

C. 供应商想要虚假采购合同去贷款,我们有法律风险吗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出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D. 我们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提供了虚假的商业购销合同。等银行把款放到公司公户里,随后就从公户打到

按法理肯定是违法,可是银行又不是傻子,凭你一份购销合同就放款给你,你没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和良好的个人信益是不会给你钱的。

E. 提供虚假材料骗银行贷款,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5)为企业融资向银行贷款提供虚假采购合同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形成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参考资料来源:文县公安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F. 客户(贷款方)要求与我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向银行贷款用于偿还欠款可行吗如被发现,我司将面临什么处罚。

1.客户的行为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明知还为他人犯罪提供便利条件的,成立共同犯罪。
2.《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G. 恳请法律专业人士帮忙解答: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虚假,触犯了哪条法律,会被判多少年万分感谢

首先对您提到的‘扰乱金融秩序罪’,刑法中有规定是叫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其中包括:“伪造货币罪,只有、使用假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洗钱罪”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并不是其中的犯罪情节,而是涉嫌‘金融诈骗罪’,中其中一项贷款诈骗罪,但从犯罪主体看,仅为自然人,以单位为主体诈骗贷款的,按照合同诈骗罪处理。行为人采取的欺诈方法中,就包括您提到的,“使用虚假经济合同”。那么您这情况,虽然是您的朋友办理,但是贷款的主体还是单位,所以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中的 合同诈骗罪。
从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处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个人觉得,虽然最后已经归还了贷款,没有带来特别大的实际经济损失,但是从本罪犯罪构成看,已经是一种犯罪的既遂状态!

仅供参考!

H. 为取出公司经营贷款和朋友公司签定假购货合同

对于b公司来说问题不大 其实只是钻了一个法律的空子,但对于a来说一旦这种行为被银行发现,银行可能会终止贷款要求a立即偿还,同时对a的信用评级做差评,很可能使a以后不能再融资贷款

I. 贷款人要我向银行提供虚假信息,那我的合同还生效吗

你是担保人吧,只要你签字了就有效。另外最好别提供虚假信息,如果提供了就别吭,要不涉及证件的就是伪造国家证件罪,严重的还会涉及贷款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