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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企业相互担保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4-01 06:38:15

❶ 两个公司相互担保贷款属于违法行为吗

1、两个公司想到提供担保不违法。
2、法律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没有限制。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定后,即合法有效。

《担保法》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公司法》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❷ 两企业能否相互担保

两企业可以互保,但是在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例子中提到的A企业贷款,A企业的资产及B企业的公司资产作为反担保是可以的;但是,在A企业贷款尚未偿还的情况下,B企业不可以申请贷款,或者说即便申请企业的资产也不能再作为反担保方式使用。具体的规定,因信用社和银行的规定不同而不同,还要考虑到银企关系,很多事情,不一定按规定的来,可以咨询经办银行。
如果你是给别人帮忙问的话,建议可以考虑其他反担保方式,例如,股权质押反担保,法人信用反担保,自然人信用反担保,公务员反担保,等等,呵呵。
不一定准确,但是很认真的回答了。

❸ 两个企业,一个担保,一个贷款2000万,款到后两家平分使用,有风险吗

这种属于违规骗贷行为,被银行知道后,担保的公司会很惨。

❹ 一个企业为另一企业担保借款,借款企业还不起担保企业负什么责任

以自己的企业做担保为别人贷款,现在那人破产了还不上,应该全部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而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比如: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的联合;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对债权承担连带责任;因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负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租赁合同约定由房客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可直接向房客收取,但业主要承担连带责任;司机肇事,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简言之,连带责任是按份责任的对称。它是指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共同负责履行清偿同一债务的行为。
因此,担保贷款,需要承担为别人担保贷款而贷款人破产导致需替为还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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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公司法关于两个企业相互担保的规定

公司法上没提到不可以互相担保,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❻ 二个企业互相担保贷款可以吗

可以担保,但要求你的权益部分扣除担保金额后不低于贷款金额,提供资料如:双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担保合同、授权书、会计报表之类

❼ 男朋友家族 企业互相担保银行贷款,另一公司不还钱了,债务都落到了他家 钱太多还不上了 怎么办

担保是有风险的。
所以,一般都不会出面担保。既然担保了,就要承担责任。
只有找被担保的企业,让其主动还款,别无他法。

❽ 企业相互提供担保发生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问:企业之间签订贷款互保合同,相互提供的贷款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发生的损失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什么是与应纳税收入有关的业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之间相互提供贷款担保发生担保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72号)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经清查和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比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坏账损失进行管理。企业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申报扣除。“其中,”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担保。另外,根据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等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之间签订贷款互保合同,相互提供的贷款担保,与企业的融资活动密切相关,因此,签订贷款互保合同的一方(担保企业)为另一方(被担保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在被担保企业为担保企业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额之内(含)的部分,应认为与其本身应纳税收入有关。文件还规定上述担保企业为被担保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因承担担保连带责任所发生的损失,在被担保企业为担保企业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额之内(含)的部分,可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超过被担保企业为担保企业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总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❾ 两个人同时贷款能不能互相担保

要看是什么担保,借贷者需要满足贷款的要求,有还款能力,有稳定的工作,借贷者负债不能过高,有一定的抵押物。

❿ 夫妻双方企业可以互相担保贷款么

没有禁止性规定,同一个人的企业也可以相互担保。关键在于银行是否认可,它认为有风险的,就可以不认可,没有规定银行一定要接受,也没有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