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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4-02 05:22:23

Ⅰ 生源地助学贷款交完学费后的剩余部分怎么发放,要怎样才能拿到这些剩下的钱呢

去学校的财务支付处检查你的贷款是否到了。如果你到了学校,你将收到一张付款单。剩下的钱通常会退还给你(现金),有些学校直到你大学毕业后才会退还。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学生收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资料,如实、完整填写,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机构。

学校机构对贷款进行初审。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贷款额度和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贷款,受理学生贷款申请。

经办行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

贷款申请经批准后,学校根据经营银行提供的贷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和签署贷款合同和借项收据的任务,并提交给经营银行。

经办行与借款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款收据后20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到开户行指定账户偿还。

(1)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收工作方案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完善财政资助大学生的政策体系,增加对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而采取的重要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财政、金融、高校等部门为银行提供一定风险补偿的银行贷款。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大学共同合作,帮助高校贫困家庭的学生。

借阅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时还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弥补在校期间的不足费用,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学生贷款超过120亿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为有效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最长贷款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款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全额财政补贴。

Ⅱ 河北省教育厅等关于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及规范贷款操作程序的通知的内容

一、各地要加大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及学生原毕业中学,采取多种形式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要让贷款学生都能够及时了解助学贷款条件、贷款程序及还贷要求等。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市(县、区)要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今年是按新政策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第一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贷款发放工作。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要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入学前户籍为辖区内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并提供给县级联社。县(市、区)农村信用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都要“应贷尽贷”。信贷人员如按规章制度办理贷款,尽职尽责,生源地助学贷款出现风险后将免予追究其责任。如果违规操作,失职渎职,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充分利用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络软件。省教育厅已对教育系统市、县(区)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省联社各办事处,石家庄、沧州、衡水市联社要尽快对各县级联社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新软件网络功能,熟悉操作流程,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在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县级联社在受理学生贷款申请表15个工作日内要完成贷款审批工作。各县(区)资助中心在接到高校回执5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执的录入工作,以确保将学生贷款信息准确无误地提供给县级联社。
四、按时拨付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从今年起,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全部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软件中上报。每季末月的20日各县级联社将本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应付利息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县联社上报贴息数据后一个工作日内拨付各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收到省贴息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贴息拨付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在3个工作日内将贴息拨付各县级联社。各市教育局在收到省级拨款时,将盖有市教育局及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公章的本市贴息汇总表(纸质)报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12月10日前,县级联社将本县当年贷款金额及贴息全部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管理系统,并核对清本年帐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各县上报信息后5个工作日将风险金拨付省信用联社。省联社在5个工作日后将风险金拨付各县级联社。贴息资金及风险金的快捷拨付程序要求各市教育局做好每年贴息及风险金的预算,保证每年的贴息和风险金足额、及时到位。县级联社每季接到贴息资金后要在生源地信息系统贴息资金是否到位项目中进行确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县的确认信息对贴息资金不到位的市进行通报,并查明原因,督促资金及时到位。
今年10月份以前的贴息仍按原来渠道报送,各市要在新的贴息方式报送前将已发生的贴息全部补拨到位,请各市抓紧时间清理上报。
五、及时录入以前贷款信息。因原来单机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录入错误较多,导致漏报、重报现象严重。今年10月底本年度贷款发放结束后,各县将以前贷款核对清楚,将核对后的学生基表输入新的生源地信息系统中,要确保数字准确。各县资助中心要配合当地县级联社进行数字移植工作,确保年底贴息和风险金的核对、拨付到位。
六、统一贷款发放时间。每年7月15日到10月底为集中发放时间,其它时间不再受理。
七、切实加强学生毕业后的信息联系及及贷款回收工作。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仅要管为学生申请贷款,还要管为农村信用社追索贷款,力争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违约率降到最底。从根本上促使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长期健康发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利民工程,各地教育系统、农村信用社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工作,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做好,做出成效。贷款发放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省联社进行反馈。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Ⅲ 生源地助学贷款余额返还

你是问什么时候返还么?
得等到银行11月份发放到高校账户,高校扣完学费之后剩余的钱才到你手里。最早得十一月份,具体啥时候看你学校财务

Ⅳ 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一、网上申请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申请程序;
第一步,学生在IE地址栏输入https://www.csls.cdb.com.cn,待网页打开后,仔细阅读首页相关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第二步,进行注册,注册时涉及到学生的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若发现学生输入信息有虚假信息,资助中心将拒绝受理。
第三步,注册完后(请妥善保管登陆名及密码,以便日后查询)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先查看【我的首页】右方,按照【我的首页】右方提示,查看【申请贷款流程】,然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最后提出【贷款申请】填写【申请金额】;最后选择【导出申请表】并打印2份;
(二)续贷学生申请程序:
无需在“学生在线申请服务系统”重复注册,只需要登录,提出【贷款申请】填写【申请金额】,最后选择【导出申请表】并打印2份;
登录名:61042201+学生身份证号码(18位),登录密码为学生8位出生年月日。
二、贷款提交资料
(一)新生应提交资料是:
1、申请表(经贷款学生签字、按手印,高中盖章、签字);
2、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4、共同借款人(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二)在校生首次贷款应提交资料:
1、申请表原件(经贷款学生签字、按手印,村或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签字);
2、省内要有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省外要有学校未贷款证明原件;
3、学生证复印件;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5、共同借款人(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三)续贷生应提交资料:
1、申请表原件(经贷款学生签字、按手印,村或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签字);
2、申请审批表原件(省外学生不提供);
3、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4、上年贷款合同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
(四)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视为新生贷款。
三、支付宝激活
支付宝属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请务必于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进行支付宝账号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可正常使用(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办理时间: 8月10日至9月25日;
(二)以上资料统一要求A4纸打印(复印),一式两份,提供复印件的同时请出示原件。
(三)资料整理完整后,全部装入纸质档案袋中(档案袋自备),并要求在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录取院校、专业、家庭固定电话、父母手机号码、学生电话等相关信息。
(四)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平利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8月10日
以上为转载,原地址是:http://www.pingli.gov.cn/EC_ShowArticle.asp?EC_ArticleID=6817

Ⅳ 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

当然可以!不过这个贷款要交很多很多材料,程序很繁琐。要填一个家庭情况调查表,这个表格要有当地民政部门盖章……
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Ⅵ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旗县资助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一条 贷款条件与对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被认定为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没有获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
第二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第三条 贷款用途和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第五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二)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负担。
第六条 本息偿还
(一)正常还款。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各旗县资助中心应鼓励借款学生毕业后及时提前偿还贷款,鼓励借款学生一次全额偿还贷款。
(二)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8月31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财政贴息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及区外地方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区高校就读的学生,按高校隶属关系,自治区直属高校学生的贷款贴息由自治区财政承担;盟(市)属高校学生的贷款贴息由盟(市)财政承担,即财政贴息由借款学生就学地所属盟市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第八条 个人账户开立
借款学生凭旗县资助中心出具的《开立账户通知单》(附件5)在代理结算银行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助学贷款资金的支用和本息回收。借款人在账户开立后预存入人民币10元,用于银行汇款费用。借款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借款学生授权代理结算银行发放贷款资金、本息回收和办理借款学生提前还款时从指定账户中进行划转和扣收。
第九条 贷款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新生
1.符合贷款条件的新生在原就读的高中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新生)》(附件3)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学校班主任在申请表内签注审核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3.持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盖章的申请表到户籍所在的旗县资助中心申请借款,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和高校缴费通知单;
②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如果学生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则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在校生
1.符合贷款条件的在校生在就读的高校提出贷款申请,领取申请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在校生)》(附件4);
3.持申请表和贷款证明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盖章的申请表到户籍所在的旗县资助中心申请借款,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在校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③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因户口已迁入高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派出所出具);
⑤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下载附件2、4后到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校本部行政楼205)办理相关手续(放假期间每周一、四下午3:00 — 5:30办理)。

Ⅶ 生源地助学贷款剩下的钱怎么取

登录你的支付宝,账号在你的贷款合同上,初始密码好像是省份证的号码去掉前六位。登录后修改一下密码。激活后认证,就是和你的银行卡绑定,之后就可以提现(支付宝的钱转到卡里)。改密码的时候把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设置成不一样的最好。

Ⅷ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规则

大学生从毕业当年贴息截止日就需要还款了,需要在每年11月1日~11月20号期间通过指定账户还款,每年的还款金额是不同的,从毕业第一年到第三年这段宽限期内每年只需要还利息,从第四年起再同时偿还贷款利息和还款计划对应的本金。
助学贷款还款方式有2种,支付宝还款和银行还款。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贷款免收利息,学生毕业后银行会按银行利率收取利息。因此,越早偿还贷款,可以少付利息。
支付宝还款
操作环境:苹果12 ios14 支付宝最新版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提前还款】
每个月的10号之前。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在访问的页面内找到个人账户登入的平台,将账号、密码、验证码输入,然后登入.
找到【提前还款申请】
按照要求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日期为每月的1~10号(11月除外)】
要求:1、如需要进行提前还款操作,请点击“新增”按钮,进入到提前还款新增页面。
2、在新增页面中,选择对应的合同编号,系统将反显出需要填写的信息,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新增操作。
3、如果使用支付宝还款,请登录支付宝系统对你的支付宝账户充值。
4、每月10日后为账务处理期,每月20日自动从支付宝扣费,还款信息可能更新不及时,准确还款结果请于下月初到系统中查看。
5、申请提前还款后,请保证您的还款账户余额充足。还款是否成功,请于下月初登录系统在“提前还款申请”中查询。如果提前还款不成功,请重新申请。
具体还款记录,请查询自己的贷款后台【还款记录】。
银行还款
1.去银行前,必须要携带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最重要的银行卡密码一定要记得,否则将会给你的办理过程带来更多的麻烦;
2.进入银行后排队取号,然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申请表,详细的填写各项内容;
3.去柜台办理归还贷款手续;
4.将《还款证明》送交到相关负责人手里。

Ⅸ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利息

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例。

学生如需提前还款,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服务系统中申请提前还款。除11月外的每月1-10日,都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学生申请提前还款后,需同时将足额本息存入银行指定支付宝账户中,银行在学生申请提前还款当月20日会进行批扣。

学生应及时查询提前还款是否成功,如果没有成功,下个月需再次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按流程进行还款,直到确认还款成功。

将到期的贷款本金或利息存入银行指定的支付宝还款账号。从学生毕业那年开始,每年都需要偿还利息,银行会在每年的12月20日进行统一批扣,在此日期前将足额利息存入指定支付宝账户,即可还款成功。

贷款本金到期的,在贷款合同到期日前将足额本息存入银行指定支付宝账户中,银行会在贷款合同到期日进行统一批扣。使用支付宝还款,可先对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以方便手机付款、手机找回密码等),及时对支付宝账户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

(9)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收工作方案扩展阅读:

正常(按合同计划)还款情况下,每年只需支付1次自付本息,从11月初就应该关注学生在线平台查询本年度应自付本息总金额,11月下旬就应该积极主动充足贷款合同支付宝余额(不是余额宝),12月20日为充值最后截止时间,过了这一天没有按要求充足合同支付宝余额,则视为逾期。

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此项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不过为了保证银行顺利扣款,借款学生最好在当月15日前将贷款本息存入指定账户,若扣款不成功,则视借款学生放弃提前还款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人文科技学员学生工作部-高校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Ⅹ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时一次还清怎么操作有哪些程序步骤

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

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于次月20日前还款。

2、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于12月20日前还款。

(10)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收工作方案扩展阅读:

逾期还款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

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偿还逾期贷款。

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