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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结清凭证还要盖章么

发布时间: 2022-04-04 09:26:27

❶ 生源地助学贷款结清证明怎么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第四条规定,“借款学生毕业时,学校有关部门应在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并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您于毕业后1个月一次性还清了银行贷款,银行应当及时给您出具贷款结清证明。您可以督促银行尽快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将此证明出示给档案所在部门,由他们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处理此事。

❷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还完以后需要打印结清凭证嘛

需要打印结清凭证,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进入助学贷款页面之后,找到助学贷款结清凭证,下载后打印。

❸ 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盖章后,正式申请需要盖章吗

您好,办理程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需要最终审核才能完全的发放贷款。

❹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表需要盖章吗如果要盖章必须是户籍地的章吗居住地乡镇的章行不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表需要盖章,盖户籍地的章。居住地乡镇和户籍地不是一个地方的,居住地乡镇的章不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5、资格审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4)生源地助学贷款结清凭证还要盖章么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❺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需要填写后直接去教育局盖章吗

摘要 申报材料

❻ 我想问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表需要盖章吗,是不是本人拿着本人身份证,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就能办了

各地的政策不太一样,你需要咨询当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江苏的政策是续贷不需要再盖章了,只要学生本人或者共同借款人一方带着身份证就可以办理续贷了。

❼ 求好心人解答迷惑啊。。。生源地助学贷款还完款要不要什么证明确定你已经你还完了啊我是前提还款的。。

这样就可以了,不要担心。但是,如果你实在是不放心的话,就把电脑上那个还款成功页面打印下来保存着。

❽ 国家开发 银行助学贷款结清凭证需不需要盖章

可打电话向生源地县资助中心问问!

生源地贷款第一次不用需高校盖章,第二次需要吗

你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第1次不需要高校盖章,第2次也不需要,你只要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手续就可以了。

生源地贷款,是这样办理。

如何进行生源地贷款,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你想知道的的我都有,快来和我一起了解有关生源地贷款的信息吧。

一、政策介绍

1、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3、 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4、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5、 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岀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6、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享受哪些便利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3、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5)温馨提示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区县不同可能所需材料不同,建议办理之前给当地县资助部门打电话去咨询一下。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4、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岀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中心。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

1、正常还款

(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后,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2、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

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3、逾期还款

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4、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五、征信知识

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

1、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首先是“您是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其次是“您的信用历史”,包括个人贷款信息(贷款金额、期限、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最后是查询记录,哪些机构于何时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

随着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还将采集其他领域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例如社保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法院民事判决、欠税以及个人支付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

2、信用报告如何影响个人信用活动

(1)信用报告的最大好处就是帮助个体积累信用财富,方便办理信贷业务。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记录在信用报告中,为您今后更快捷、方便的办理银行房贷、车贷、信用卡提供帮助。

(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3、如何免费查询信用报告

方式一:前往人民银行指定查询网点现场查询。

方式二:可登录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