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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过程

发布时间: 2022-04-05 16:09:35

❶ 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是什么

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3、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4、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❷ 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步骤

河南暂时办不了的

❸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首次申请时:操作环境(浏览器 电脑端:macbookpro mos14打开google版本 92.0.4515.131)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5.温馨提示: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时: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同前)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完成后点击“保存”,下一步单击“申请贷款”按钮,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完成后单击“下一步”继续。弹出“贷款资料确认”窗口,如果无误请单击“下一步”继续。
2.受理方式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则进入“远程受理服务协议”页面,点击“同意”,进行合同预览,再点击“确定”按钮后,进入下一步。
3.支付宝人脸认证。点击“同意”按钮,确定合同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二维码仅当次有效,并存在超时机制,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学生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后,会自动跳转至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实名认证专用通道,学生需按照提示流程进行身份认证授权(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后,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按钮,显示身份认证成功界面。
4.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状态,已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请学生耐心等待资助中心审批受理即可。
5.待资助中心审批通过之后,学生自助打印出合同及受理证明即可。
拓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所需资料有: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 ,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❹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详细步骤

不用办理贫困证,直接去学校或者当地的资助中心拿《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办理。

❺ 第一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步骤


初次贷款学生:
1、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居委会盖章、签字,本人签字(碳素笔)。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户口簿(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
4、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再次申请贷款学生
1、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
1、贷款申请表填写必须齐全、正确,借款人签字、捺印。
2、填写各类文件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3、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真实、合法、有效。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真实、合法、有效。
5、共同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
6、申请表及借款合同上的各单位公章不可出现轧章现象,公章必须清晰、完整。

签订合同
借款合同一式4份借款合同上所有签字及日期填写必须齐全完整,捺印完整、清晰。手印捺在名字最后一个字上。

签订合同后
借款学生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区)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无需打印纸质回执单。

❻ 第一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给予大学生的一项优惠政策,大学生可以在上大学期间贷款,毕业以后把贷款还完。我觉得生源地助学贷款这项政策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好的,在一定时期可以缓解家庭经济负担。接下来,小编讲一讲我第一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的步骤。

最后,我们到校的时候要把回执单交给学校的老师,老师就会把信息录入系统,我们的贷款就完成了。以上就是我们第一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步骤,希望这些步骤可以帮助到大家。大家在去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时候就可以方便很多。

只要我们了解了这些具体的步骤,我觉得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件非常容易简单的事情,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大学期间可以缓解家庭负担,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以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我觉得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这是国家对大学生的一种鼓励。我们享受了这样优惠的政策,去了学校就要好好学习,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❼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及所需材料 详细一些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所需材料

登陆https://sls.cdb.com.cn
一、初次贷款学生:
1、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居委会盖章、签字,本人签字(碳素笔)。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户口簿(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
4、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再次申请贷款学生
1、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
1、贷款申请表填写必须齐全、正确,借款人签字、捺印。
2、填写各类文件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3、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真实、合法、有效。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真实、合法、有效。
5、共同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
6、申请表及借款合同上的各单位公章不可出现轧章现象,公章必须清晰、完整。
三、签订合同
借款合同一式4份借款合同上所有签字及日期填写必须齐全完整,捺印完整、清晰。手印捺在名字最后一个字上。
四、签订合同后
借款学生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区)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无需打印纸质回执单。

❽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大学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4、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5、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6、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