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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抵押要两次吗

发布时间: 2022-04-12 12:38:08

Ⅰ 听说可以组合贷款的,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以下是关于组合贷款你需要知道的知识点:

1、组合贷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同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认定标准,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二者严格的标准执行。

2、组合贷的贷款成数为多少?

a 首套贷款7成;

b 在深圳有一套住宅类房产:贷款3成。

3、组合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多少?

a、公积金部分:

①单身(个人最多贷款50万且不超过本人余额的14倍及公积金月供≤缴存基数×50%);

②已婚(家庭最多贷款90万且不超过夫妻余额之和的14倍及公积金月供≤夫妻缴存基数之和×50%,若夫妻中只有一方有公积金,最高可贷50万)。

b、商贷部分:(评估值或成交价孰低原则)×贷款成数-公积金贷款部分。

4、组合贷款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客户资质审核→查档→评估→签署房产买卖合同→银行面签→公积金批贷→商业银行批贷→银行出具承诺书→过户→缴税、领证、抵押登记→放款(先公积金放款,再商业贷款放款)。

5、从面签到放款的时效是多久?

时效1-1.5个自然月左右。

6、客户办理组合贷款面签,需要哪些人到场,同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a、 到场人员为借款人(若借款人为已婚状态,则需要借款人及其配偶到场);

b、 客户须提供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包含首页、本人主页、变更页,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与提交资料保持一致);

②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

③房产买卖合同,定金收据和转账凭条;

④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⑤提供近六个月收入的银行流水(银行盖章);

⑥其他材料:大额定期存单、汽车行驶证、不动产权证书、股票基金市值清单、营业执照等。

c、业主须提供资料:身份证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深圳市银行卡原件(一类卡)。

Ⅱ 贷款买房需要二次抵押吗为什么银行让我做两次抵押

按揭房,按揭在银行,就是一次抵押,在贷款就是2次抵押

Ⅲ 招商银行可以做房产二次抵押贷款吗现有贷款是公积金和建行组合贷款

目前我行不接受二次抵押物,即已经抵押的房产不能再次用来抵押申请贷款;具体相关的政策,您也可以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门再进一步咨询确认。网点联系方式查询网页链接

(应答时间:2019年7月5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

Ⅳ 办理组合贷款存在房产抵押问题吗

办理组合贷款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需由贷款银行抵押在不动产权中心。在结清贷款后再由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到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Ⅳ 组合贷的,是算带过两次款,不能再贷款吗

可以的。首套房用组合贷款,二套房可以贷款的,但是在首套房贷款未还清之前,二套房只能使用银行商业贷款,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一、如果父母名下无房,子女购房属于首套房;如果父母名下已有房产,子女购房则属于二套房。

二、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Ⅵ 组合贷款怎么办理办理要求是什么

所谓组合贷,就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组合贷款办理两大条件

相比于其他贷款方式来说,组合贷款是一种比较划算的房贷方式,不仅划算,还能够解决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问题。但是,也并非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办理组合贷款,办理组合贷款也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要办理组合贷款,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达到公积金贷款标准,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同时,借款人自身要具备申请银行商业贷款的条件。

其次,在借款人满足了组合贷款的条件下,有时候也无法办理组合贷款。在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时候,由于办理组合贷款的时间比较长,很多房主不同意采用组合贷款。在现实办理中,很多开发商也不同意办理组合贷款买房,因为开发商通常在建房之前就已经从某家银行贷款,并承诺业主买房也要从该银行贷款才可以。这种情况之下也没有办法办理组合贷款。

当地的公积金贷款一般已经和某一家银行合作了,只能从那一家银行贷款。但是通常情况下,只要是购房者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和银行商业贷款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组合贷款。那么,办理组合贷款需要怎样的流程呢?

组合贷款办理七步走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第五步:办理住房*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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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抵押担保问题要怎么解决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办理如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
(3)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
(4)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5)一、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二、受托行经办机构调查,提供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由经办行主管机构审批;
(6)一、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二、经办行主管机构审批通过;
(7)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单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签订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开立个人贷款专用账户;
(8)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将委托资金与银行个人贷款资金一并划入开发商账户;
(9)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借款和银行个人贷款;
(10)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收回有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