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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商业贷款认房认贷

发布时间: 2022-04-13 05:12:30

① 二套房、公积金使用咨询

你之前买的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可以去公证处公证一下。然后你再次买房,当然可以用你老婆的名字,那就属于第一套房。而且公积金是你们夫妻双方可以同时使用,只不过就是在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上有限制了。主要是看你的公积金缴纳的时间,来确定你们夫妻双方可贷的最高额度而已。对于首付和第几套的问题不会有影响。但是,再买房,你只能用你老婆的名字了,你是属于共有人了,因为你还用你的名字,只是用你老婆的公积金是没用的,最终银行是根据你《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的姓名来决定,也就是产权人。希望你明白了。

② 房贷是认房还是认贷

第一种情形 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第二种情形 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第三种情形 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2010年7月15日出台,银行在放贷前,不仅要查询借款人的贷

认房又认贷

款记录,还将登录房管部门的房屋权属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数量。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二套房。

实施细则率先出台

据了解,北京和中国银监会、北京金融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的《通知》是全国率先出台的有关二套房贷实施细则。根据《通知》,今后,北京贷款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填写《家庭拥有成套住房申报表》申报家庭住房情况,而银行应根据申报情况、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征信查询、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等方式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

经借款人申请或授权后,银行指定部门每日汇总查询需求,登录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提交查询申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两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银行登录查询系统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注册并领取钥匙盘。申请时提交系统钥匙盘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保密承诺书等材料。

《通知》还明确,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依法保护借款人相关信息,防止借款人隐私泄露。而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的,银行应依法采取包括资产保全措施在内的相关措施,并经严格审慎程序进行认定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记录。

房贷漏洞促细则出台

2010年5月26日,住建部等三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原则。

但该文件出台后,由于各地尚未出台实施细则,二套房贷在实际操作中,不少银行只是查证借款人之前的贷款记录。没能与房屋权属单位联网,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是只“认贷”,未实现“认房”。也正是如此,部分之前全款买了房的购房人利用银行和房屋权属部门不能联网核查的“漏洞”,享受了“首套房贷”的优惠。

③ 认房认贷分别是什么意思怎样区分

认房又认贷就是以前有过房贷或买过房,再次买房就算二套。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2010年7月15日出台,将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二套房。专家认为将加重市场观望情绪。

1、第一种情形 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2、第二种情形 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3、第三种情形 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3)中山商业贷款认房认贷扩展阅读:

2010年5月26日,住建部等三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原则。

但该文件出台后,由于各地尚未出台实施细则,二套房贷在实际操作中,不少银行只是查证借款人之前的贷款记录。没能与房屋权属单位联网,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是只“认贷”,未实现“认房”。也正是如此,部分之前全款买了房的购房人利用银行和房屋权属部门不能联网核查的“漏洞”,享受了“首套房贷”的优惠。


④ 3·17新政后,商贷买房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

2017年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7〕3号),要求北京自3月18日起,实施包括商品住房销售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等在内的调控政策。

3·17新政中商贷购房政策的变化

二、商贷买房的“认房”和“认贷”指什么?

新政后,个人商业贷款购买住房认房又认贷。

1.“认房”指什么?

其中,“认房”指认家庭名下北京市域范围内的住宅。家庭名下房屋是指交易时网签及登记在其或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家庭名下有1套住宅再次商贷购房即被认定为二套。

2.“认贷”指什么?

“认贷”指认全国范围内住宅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记录,不管贷款有没有结清,只要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显示有过住房贷款记录的,再次商贷买房都会至少按照二套算。

根据《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管发〔2017〕68号),在公积金贷款数据接入征信系统前,商业银行需定期汇总房贷客户信息提交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查询查证后统一将公积金贷款记录反馈给各商业银行。对于已确认购房家庭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可不再查询公积金贷款记录,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三、商贷买房套数认定还需注意什么?

根据《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管发〔2017〕68号),购房人的离婚情况及还款资金来源也会影响套数的认定。

(1)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2)对于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原则上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新政后想商贷购买居住使用的住房时,需先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充分准备。

资料来源:《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

《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⑤ 公积金认房不认贷和商贷认贷不认房的区别是什么

目前在二套房认定上,公积金贷款与商贷存在一定差异,公积金“认房不认贷”,商贷“认贷不认房”。

目前商业贷款执行的政策为“认贷不认房”,购房人只要名下贷款还清,再次买房就可以被算作首套房,如果购房人名下有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只要没有贷款记录,再买房仍然算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

与商业贷款不同的是,公积金贷款的判定标准为“认房不认贷”。对于名下有一套未卖掉住房的人来说,按照现行政策将被算作二套房。

⑥ 中山公积金新政!异地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6月24日起对公积金贷款套数的认定执行新政管理!据通知图示,新政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增加申请人户籍地的家庭住房证明,并且户籍地的住房计入申请人的住房套数。此前则不需要。
此项新政主要针对的是使用异地公积金的购房者,此前对于异地公积金购房者,除了审查其在中山使用公积金的贷款次数及住房套数外,还需其提供在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及住房套数证明,以判定其该次申请是否符合可贷范围内的套数、次数要求。
(举个例子,一位户籍在北京、于广州缴存公积金的购房者,想在中山使用公贷购房,此前只需额外提供广州公积金使用次数及住房套数证明,但如今需要增加提供其在北京的公积金使用次数及住房套数证明,且广州、北京两地的记录均计入核算。)
增加这个限制,或许有利于利用降低利用公积金贷款进行炒房的系数。
值得一提的是,万一购房者在即非户籍地、又非公积金缴存地的城市如惠州、东莞等,另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或已有房产,由于无法统计,则未被计入核算。
2、申请人家庭的征信报告显示正在还款的房产套数也计入申请人目前的住房套数。对于该项,根据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对以往政策的重申。
中山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要求为:以家庭为单位,房产少于两套且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少于两次,目前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根据该项规定,核算住房套数并不限于房产还款属性,无论是已全款还是按揭购房的住房,都计入套数核算。
此外,公积金使用次数不因房产的出售而抵扣。
例如:A曾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并将该套房出售给他人,名下已无房,但再度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属于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二套房)。使用公贷购买首套房与二套房首付均为2成,但二套房利率需在基准(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上浮10%。
总而言之,公积金异地贷款不仅需要增加申请人户籍地的家庭住房证明;并且户籍地的住房也应计入申请人的住房套数。
目前新政规定公积金缴存人只要最近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且家庭名下房产满足要求(以家庭为单位,房产少于两套且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少于两次,目前无未结清的商业/公积金贷款)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增加申请人户籍地的家庭住房证明,并且户籍地的住房计入申请人的住房套数。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中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每人最高贷款40万元,家庭则最多贷款80万元。如果家庭中夫妇均属中山市高层次人才或“新三百”计划培育的骨干企业中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还可再上浮20%的贷款限额,最多可申请96万元的贷款额度

⑦ 认房又认贷到底影响哪一类人

这两天,上海的贺先生很是烦恼。

他和女朋友都是外地户口,在沪打拼。结识女友之前,贺先生使用自己和家里多年积蓄付了上海外环一套房子的首付,每月按时还贷。目前,他与女友感情稳定,已到谈婚论嫁阶段。但女友在内环工作,为方便女友上下班,贺先生打算将外环的房子卖掉,换一套交通方便、更靠近女友公司的房子。结果,计划还未实施,便被11月28日公布、11月29日开始施行的楼市新政一盆凉水从头顶浇到了脚底。

来自浙江在沪工作的刘先生,同样因为楼市新政而不知所措。他也计划在上海买房,还有一年便可获得购房资格。鉴于房价涨得厉害,还不能在上海买房的他,便考虑先在老家贷款买一套升个值,到时候获得了资格再买上海的房子。但现在,他犹豫了。

那么,让贺先生和刘先生备受打击的楼市新政到底有什么新规定呢?

上海市住建委11月28日公布,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划重点:“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贺先生就算把外环的房子卖掉,现在属于无住房,但因为其曾经有过贷款记录,以及原本打算在老家买房升值的刘先生在老家有贷款记录,当他们想在上海买房,首付都不得低于50%!从35%到50%,首付差的也许就是好几十万,一下子多出这么多钱,两人压力不大才怪。

楼市新政避无可避,许许多多深受影响的贺先生、刘先生们到底该怎么做呢?业内人士建议,不如转换思路,先将资产用于其他投资渠道赚取收益。比如刘先生,他打算在老家买房的目的是获得房子升值费,事实上,他还有更好的资产增值选择,如投资P2P平台三益宝。该平台的年化收益现维持在14%左右,在整个理财市场中处于一个不错的水平,而且迄今为止平台未发生一笔逾期坏账,安全性较高,其产品还是很值得入手的。

也许有网友会说:“没关系,我不在上海不受楼市新政影响”,但有专家表示,此次“认房+认贷”只是拉开了一个序幕,未来不排除北京、广州等地跟进。就算目前没有购房需求,将闲置资金用于钱生钱也是相当明智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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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贷款买房,想问相关政策里的认房认贷是什么意思

认房认贷

可以分为“认房”和“认贷”两个概念: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有了登记信息,再买房时,该房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认贷是指银行在审查贷款申请者的资质时,如果之前有过贷款买房记录,就可以在征信系统里查到,那么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认贷指的是看你有几次贷款记录,而不考虑贷款是否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