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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4-16 14:24:13

㈠ 国家发改委:加快新型基建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

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袁达19日指出,“十四五”开局之年将聚焦“两新一重”和短板弱项,扩大有效投资。新基建方面加快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19日召开1月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对全年稳投资的效应明显,请问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将围绕哪些领域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在做好项目准备方面,有哪些工作安排?
对此,袁达表示,一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两新一重”和短板弱项,扩大有效投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强系统性布局,加快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方面,实施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工程,积极推动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城际铁路、市域市郊铁路和高等级公路建设,加强枢纽机场和中西部支线机场建设;实施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加快推进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补短板方面,加快补齐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科研设施、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
二是加强项目储备。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加快谋划储备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提高项目成熟度和储备质量。进一步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各项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办理进度,推进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继续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更加突出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领域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有关工作,督促地方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四是激发民间投资。巩固和深化“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动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审批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支持民间投资参与补短板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引导银行积极增加民营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规模和比例,降低民间投资负担。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㈡ 两部门安排100亿专项信贷精准支持湖北省民营企业

国家发改委6月8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国工商银行下发《关于信贷支持湖北地区民营企业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国家发改委、中国工商银行设立湖北省民营企业专项支持计划。重点支持湖北省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加强对装备制造类、能源化工类等制造业民营企业,尤其是重点中小企业的支持,带动整体产业链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发展前景较好但暂时受困的民营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可通过展期、续贷、再融资等方式做好融资接续安排。并关注并培育有竞争优势的民营企业。紧盯基础研发与科研攻关领域,重点关注科研与生产深度融合的高端制造业的民营企业,重点关注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补短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重大项目,重点关注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的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
《通知》指出,安排湖北省民营企业专项信贷规模。工商银行总行安排100亿民营企业专项规模并按月下达,分行在总行授权范围内给予相应优惠利率支持,提高信用类、中长期限贷款占比,确保专项精准、高效用于民营企业。用好“绿色通道”机制,提升投放效率。工商银行内部建立审贷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减费让利“绿色通道”和应急响应机制,优先开展尽职调查、审查审批、资源配置,优化内部流程,合理简化手续,加快投放速度。充分利用供应链融资,积极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地情况,会同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结合本省产业特点,选择若干户大、中型优质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试点。对于上游民营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融资的,推动试点核心企业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对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并对金融机构开放相关交易数据,协助上游民营企业办理融资;对下游民营企业申请采购融资的,应通过担保、回购、调剂销售等增信措施协助下游民营企业获取融资。充分运用金融科技,通过线上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积极运用“信易贷”“抗疫贷”“用工贷”“税务贷”“烟草贷”等线上专属产品,满足企业场景化融资需求,积极推广企业网上银行、工银e钱包等线上产品,为企业提供线上便利化服务。积极使用专属评级模型,重点支持标识范围的科创型企业。湖北分行在评级模型适用过程中,可暂不受企业规模大小、试点机构范围等条件的限制,积极满足企业科技研发和生产经营的金融需求。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湖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工商银行开放信用数据查询比对等服务,推动向信用状况好的企业优先发放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贷款、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建立信用记录,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通知》指出,建立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与工商银行分支机构高效对接机制,发挥发展改革系统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强工作联系、协作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金融服务下沉和政府服务窗口前移,同时做好政策宣传、项目对接等具体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由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协调本省发展改革系统优先向工商银行提供优质民营企业信息。强化规范管理。对专项规模支持的民营企业,共同监督项目实施情况,确保贷款专款专用。对于在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使用中出现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根据相关制度严肃处理。并鼓励担当作为。工商银行湖北分行要根据《民营企业客户信贷从业人员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主动作为、优化服务,切实将通知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㈢ 民营企业贷款问题

贷款要有人,就楼上说的,很多人怕担风险。
试试找租货公司,可以租用他的设备。
还有借亲戚朋友的。
总之,大额贷款很难,小额的不顶用。
在寻求外部资金之前,先看看内部的资金资源有没有充分利用:
■ 企业应该有一个很好的现金流预测系统;
■ 向顾客提供足够的激励条件鼓励他们及时付款;
■ 对客户要有严格的信用评估程序;
■ 做好给供应商付款的计划;
■ 尽全力保证销售收入;
■ 控制库存量;
■ 完善质量控制体系,降低废品率;
■ 变现闲置资产。

寻求外部资金资源

如果内部资源都已经充分利用,那么再看有什么外部资源:
■ 你自己或你的合伙人的资金
■ 家人或朋友的资金
■ 企业的往来帐户银行透支或贷款的可能
■ 代理商应付款或票据的贴现
■ 出售反租(出售给租赁公司再租用该项资产)
■ 商业银行贷款
■ 政府或公共机构的无偿资助或贴息贷款
■ 最后才是VC投资基金

㈣ 如何提高民营企业贷款的能力

建立完善的企业征信系统提高贷款能力
国家其实已经看到国内银行金融能力,迫于市场的需求压力,已经慢慢放开了民营金融服务及市场,由于社会及国家缺失对民众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就无法建立良良好的信用体系,更无法规避中国无论是国企还是民民企,市场经济信用,职业道德,那个人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对于现在国家放开无序的民营融投资公司,需要用于扩大再生产的中国大量中小型民营企业来说,风险与代价也是相当的大的,要不就是被骗贷款保证金,代办费,要不就是项目贷款利,贷款成本相当的巨大,现目前如何提高民营企业贷款的能力?就是经营中不从传统经营中提升自己的经营核心产业科技技术研发能力,还有原始资金的积累,再是不动产的累积,然后,把自己的经营真无论从实体经营,还是从概念都成熟,做一个能保护自己,也能融资的项目财务报告,寻真正有实力且有支持中国民营企业及经济发展的专业投融资机构去项目现资贷款就好。现阶段这样的事,学会做经营,做事业平常心,最充分的准备,最坏的打算,才能坦然面对这浮燥乱混的中国现状。

㈤ 高分:民营中小型企业融资有哪些途径任何途径都可以,只要是合法的就行!~请大家集思广益!谢谢大家!

上面这个朋友说的好是好,可是中小企业都很难做到,现在大家要的是易行的可行有效的方法,我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那就是中小企业股分,股红从新分配。这里主要是主业拿出企业的股分和股红让利给合作者,1,能带来更多的资金,2,能带来更多的资源。如做的好是多赢,最主要的是股权不能让出,当然风险也很大,就是你一个人要负全责,同时你要明白我说的是扩股,和让利是不同的,使用的方法不同。

㈥ 国家对民营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为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月14日,国务院网站全文刊发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金融对民企、小微和“三农”的支持力度。
对于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见》提出以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多措并举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把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覆盖到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贴现业务流程,提高贴现融资效率,及时办理再贴现。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支持民营银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银行等中小银行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
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结合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并促进新三板成为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方面,《若干意见》明确,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支持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从宏观审慎角度对商业银行储备资本等进行逆周期调节。把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量和规模作为中小商业银行发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等。
“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若干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要推动基层分支机构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要在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积极发挥“头雁”作用。还要求商业银行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
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化解处置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等。
《若干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聚焦难点、压实责任、标本兼治”要求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重点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督、指导责任,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并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民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

㈦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不得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设置什么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不得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
法律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㈧ 关于民营企业贷款的新政策

民营企业贷款新政策体现为: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开展民营企业授信业务,提升民营企业信贷服务效率,从实际出发帮助遭遇风险事件的民营企业融资纾困,完善融资服务信息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加大对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监管督查力度。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严格落实“五专”经营机制,合理配置服务民营企业的内部资源。鼓励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探索创新更加灵活的普惠金融服务方式。
第十条
商业银行要根据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设计个性化产品满足企业不同需求。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服务模式以及担保方式等因素科学定价。

㈨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不得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设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不得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
法律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