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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生源地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4-21 07:33:01

1. 生源地贷款是什么意思啊

生源地贷款是学生和家长户口所在地县(城区)的学生资助管理该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帮助家庭渡过难关经济困难的学生支付在学校的学习费用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贷款。
拓展资料
生源地贷款主要针对于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大专院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二学位学生(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并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贷款系统备案有效)。
生源地贷款申请条件:学生必须是是中国国籍,诚实守信,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在读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家庭经济困难。
生源地贷款利息对比于其他贷款是偏低的,这是国家给贫困大学生的福利,而且贷款要求我们在毕业后两年后将贷款还完。每年的贷款金额是不一样的,从大学毕业的第一年到第三年,这段缓冲时期每年只需要返回贷款利息,从第四年,然后在同一时间偿还贷款利率和还款协议匹配的资本。
即使我们申请了生源地贷款的话要及时在大学毕业两年后还款,否则逾期产生罚息并对我们的征信报告产生影响。如果我们申请生源地贷款后想要提前还款的话,可以向其相关部门申请提前还款,而且我们如果提前还款的话,是不需要支付后面产生的利息。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都要哪些手续

生源地助学贷款,又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名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目前只有几个地区开放。并且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

准备齐全这些手续和材料以后就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教育局或者资助中心提交申请合同,第一次办理时要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审核并办理,办理成功以后,会提供一个回执编号给你。这就证明办理成功,只需要等待审核和资金下发了。

3. 河南省禹州市学生资助中心 在校学生如果续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在学校开什么证明

陕教贷〔2012〕2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我省自2007年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来,基本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对建设教育强省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各地在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中,探索出许多好的经验与做法。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合理分配资助资源,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开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关于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陕教贷〔2007〕5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0〕3号)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原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在坚持“应贷尽贷”的前提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分别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步审核认定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核认定的原则。 二、认定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辖区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县区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此类学生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方可申请贷款。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方可申请贷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三、认定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高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的完成认定工作。认定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规格A4纸、手写)。申请书必须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情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符合申请条件的省内在校学生应如实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填写《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 (二)提供材料。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必须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和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孤儿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烈士家庭证明)、优抚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优抚家庭证明)、残疾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突发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也要提供所要求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能认定为贷款学生。省内在校学生应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上述有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新生和外省就读学生贷款资格审查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省内在校学生贷款资格审查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2.审查内容。 (1)申请人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的实际情况; (3)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3.审查方式。 (1)审阅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以个别谈话方式等了解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情况,并保留谈话记录作为贷款档案材料留存; (3)根据需要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有关机构和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对申请人进行家庭访问。 (四)组织评议。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别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五)开展公示。 对于高校或县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贷款学生名单,高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学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高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质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出最终答复。 (六)资格复查。 省内在校学生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申请书、《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如发现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经核实确认后,有权取消申请人的贷款资格并通报有关高校。 本《通知》有关内容与以前所发文件有相悖的,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附件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照片录取学校 院系 专业 报到时间 年 月 学历 学制 年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称 谓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月均收入父 亲 元母 亲 元其他监护人 元学生困难程度 ◎特困 ◎一般困难 学生思想品德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年学费 年住宿费 年最低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见证人 本人认为上述属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见证人一(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见证人二(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学院(系部)意见 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学校资助中心意见 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资助中心意见 经资格审查,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4.学校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照片录取学校 院系 专业 报到时间 年 月 学历 学制 年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称 谓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月均收入父 亲 元母 亲 元其他监护人 元学生困难程度 ◎特困 ◎一般困难 学生思想品德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年学费 年住宿费 年最低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本人认为上述属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见证人一(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见证人二(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高中(新生)或村组、街道社区(外省在校生)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县级资助中心意见 经资格审查,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4.县级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主题词:贷款 学生 资格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发 打印人:高君萍 校对人:姬建鹏 共印150份

4. 生源地贷款步骤怎么来

步骤如下:

1、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准备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3、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签订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6、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7、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4)禹州生源地贷款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生源地信用贷款

5. 如何申请生源地贷款大概步骤如何

这个是一些程序,你参考一下:(一)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与家长一起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乡镇网点领取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户籍在省内老城区和农场学生到市区(市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二)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提供:(1)有效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2)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在校生提供:(1)有效的学生证原件;(2)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在经办网点开立用于贷款资金结算的个人专用账户并授权网点从该账户扣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借款人按要求完成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凭证的核签手续后,经办网点按合同约定向学生所在高校电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手续费按有关规定向借款人收取),并按以下办法向高校反馈贷款发放信息:(1)借款学生是高考录取新生的,业务网点在其录取通知书上加盖“该生已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字样由学生交高校学工处;(2)借款学生是在校生的,业务网点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回执并盖章后由学生交高校学工处。1

6.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需要什么材料

贷款证明材料:

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禹州生源地贷款扩展阅读

关于生源地贷款的注意事项: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2、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网络:生源地助学贷款)

7.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样办理申请条件是什么

对于刚刚结束高考的同学来说,还有刚刚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同学们来说一般我们都要进行一个生源地的助学贷款以来解决我们缓解我们家庭的经济压力,那个生源地贷款应该如何办理呢?贷款的流程呢,也是比较简单的,你只需要在网上进行国家关注国家开发银行的公众号,然后在国家开发银行的官网上进行注册登录申请,然后打印出两张表格之后带着你的父亲或者母亲。一起去教育局的资助管理中心去办理就可以了。那然后你的第二个问题是它的申请条件申请条件是比较简单的,就是只要你是全日制研究生或者全日制的大学生都是可以的。

8. 生源地贷款具体流程

带齐证件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想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持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高校学生证(在校生)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个人信息。之后,申请人将《申请表》送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交回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申请表》进行初评后提交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终审符合条件后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并放贷。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在校生凭学生证,但必须具备学校的学费标准、开户银行名称、收款单位名称、账号等。2.在办理申请手续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都必须同时在场签字并盖私章,在20天后正式划款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又必须同时在场签字并盖私章。

9. 生源地贷款怎么申请

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按照2010年系统情况编写,系统如有更新,请按最新要求办理)
(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
所有申请对象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
1、登录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忽视,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以前已经获得贷款,2011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如忘记密码,也可选择身份证登录。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5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元,但必须为“100”的整数倍而且大于3000元,在3000-6000元以内的“整百”申请额度均有效,如:3300元、4500元、5600元等,请申请学生按实际需求选择,以避免超出学费、住宿费贷款资金“提现”带来的资金安全和操作困难;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再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必须在系统中填完后从系统导出,不得手填,也不得导出空白表格后,自己编辑)
3、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等部门加盖公章。
4、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明或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合同。(贷款资格将由各地资助中心进行审查)
5、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高校录入电子回执。
6、县级资助中心将学生借款合同等材料送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审批。
7、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同意后,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拨到高校,剩余资金在支付宝上,可通过支付宝“提现”方式用于学生生活费。
(对于在获得贷款后第二年或毕业前就办理提前还款的学生,高校要配合各地教育局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如属于申贷时家庭经济情况较好而骗取贷款、骗取财政贴息的情况,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此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
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会及时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和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也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