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款类型 » 生源地贷款录入回执系统关闭

生源地贷款录入回执系统关闭

发布时间: 2022-04-24 07:22:23

生源地贷款仍显示“审批中”,是高校还没录入回执的原因吗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是由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放款问题,建议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官方客服,具体以经办行官方回复为准。
应答时间:2021-11-3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❷ 2020年助学贷款生源地到高校录入回执延迟了是吗

是的,这只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在高校报到后将受理证明交给学校,学校在系统中录入回执进行确认,然后开行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核最后才能确认发放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

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

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

它们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助学贷款

❸ 生源地贷款审批中是录入回执了吗

生源地贷款审批中不是录入回执了。
这只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在高校报到后将受理证明交给学校,学校在系统中录入回执进行确认,然后开行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核最后才能确认发放贷款。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1)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九条 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❹ 老师您好,生源地贷款,我不向学校交受理证明,学校也一直没有录入回执,我的贷款信息会怎么样

没影响,只会因为未完成贷款手续而导致贷款不成功而已。

❺ 2021年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生源地首贷录入回执时间截止了吗

摘要 关于2021年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截止时间,各地区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不过大致是在6月份到9月份,其实也就是在暑期结束、开学以前(如果不清楚具体时间,担心错过,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咨询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的工作人,员)。

❻ 生源地贷款没有录入回执会怎么样

如果未提交学生贷款回执单的话,学校将无法输入您的贷款信息,学生贷款申请将被撤销,学生将无法获得贷款。学校之所以要求学生提供学生贷款收据,是因为需要收据上的收据代码证明贷款的真实性,同时以便了解学生的贷款情况,并扣除相应的学费。
拓展资料:一.大学生在原籍地申请助学贷款的程序:
1.网上进行注册学生服务系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学生籍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填写贷款申请表,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导出打印,学生签名;
3.需要盖公章,申请表上需要资质审查单位加盖公章,资质审查单位一般有村(房)委、乡(街)民政部门或原毕业高中任何单位,具体盖章单位,请到县级金融支持中心咨询户口。注:非高中预申请不需加盖公章。
4.所需材料:(1)学生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2)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4)原始户籍小册子;注:如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双方户口本原件。
5.签订合同,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带齐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县级补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收据。
6.提交回执单,借款完成的学生应该尽快将收据交回学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否则将会贷款失败。
操作环境:UC浏览器13.6版本,华为nove6se
二,助学贷款的利息
助学贷款在申请人在校期间是免息的,全部利息是由国家财政进行补贴的,从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需要申请人自行承担助学贷款利息,当然,也可以选择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全额欠款。同时助学贷款利息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会上浮。以下是基本利息:
1.贷款6个月以内(含6个月):利率4.35%;
2.贷款6个月至1年(含1年):利率4.35%;
3.贷款1至3年(含3年):利率4.75%;
4.贷款3至5年(含5年):利率4.75%;
5.贷款5年以上:利率4.90%。

❼ 办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几个月过去了,状态一直是待高校录入回执。今天查了,居然被谢绝贷款了

那是你的高校审核不通过,被高校回绝了,这样的情况下几乎没有任何补救的可能性了,这是由于自己的某种先前性工作没有做好,祝你好运,还有的是在高校情况是不可能回绝得!

❽ 生源地贷款录入回执后进度到哪了

网上助学贷款收到回执码并不代表贷款成功。用户在收到回执码后,必须将回执码交给学校负责助学贷款的老师进行统一录入,没有进行统一录入,视为用户放弃申请本次助学贷款。另外,用户提交了回执码后,还需要等待贷款资金到账,助学贷款申请成功以资金到账为准。 当然,整个流程的重点就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回执码。
拓展资料: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❾ 助学贷款在学校上传在录入回执中被驳回是什么情况,怎么处理

摘要 您好,这种情况有可能是一些信息填错导致被退回。

❿ 生源地贷款回执单,交晚了。怎么办

放弃就不给回执单给学校就行了,因为回执单就相当于对银行的确认,确认在这个学校的学生。所以不想贷就不给回执单给学校,过段时间可以再到生源地网看,金额的状态会是未发放的。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10)生源地贷款录入回执系统关闭扩展阅读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