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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扶余市生源地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4-27 13:57:11

A. 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生原地助学贷款怎么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局《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文件精神,我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陆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尚未开办生源地贷款的省市有:天津、广东(韶关市已开办)、新疆、西藏,吉林省生源地为松原市宁江区和扶余县的考生可以申请办理农业银行生源地贷款。所有已经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我校学生必须在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的学生可以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户籍所在省市有部分县区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向学校提交当地未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证明后也可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我校学生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45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政策简介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第11页至12页或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https://www.csls.cdb.com.cn/查看学生用户手册。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涉及省份

有贷款意愿且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已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情可咨询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和受理

为方便贷款申请和受理,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网上贷款申请功能,由各县、区的资助中心负责贷款资格审查。具体申请流程学生也可以自行访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学生自行进入该网站,下载学生在线操作手册,其中包括贷款申请、还款、提前还款,账户变更等指导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流程:

初次申请所需材料:从系统导出的经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完毕后,入学后将纸制回执单交给辅导员老师,统一到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网上电子回执。

如当地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而因各种理由未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贷款,学生可以直接向本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投诉。吉林省考生可以向省学生资助中心投诉,投诉电话:0431-84638283, 0431-84637786。

请学生按照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具体时间安排进行申请。

我校继续保留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目前尚有部分省份未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其家庭所在地尚未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学校为其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当年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B. 吉林省生源地能办理助学贷款吗在哪个银行

你的情况可以申请,向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发放。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低不能低于1000元,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要求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C. 第一次办理生源地贷款怎么办理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3)吉林省扶余市生源地贷款扩展阅读

生源地贷款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D. 生源地贷款怎么弄么

满足贷款条件就可以办理了。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首次贷款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户口本(只看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一式2份。
再次贷款学生: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
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仅应届高中毕业生)、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E. 生源地贷款具体流程

带齐证件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想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持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高校学生证(在校生)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个人信息。之后,申请人将《申请表》送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交回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申请表》进行初评后提交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终审符合条件后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并放贷。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在校生凭学生证,但必须具备学校的学费标准、开户银行名称、收款单位名称、账号等。2.在办理申请手续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都必须同时在场签字并盖私章,在20天后正式划款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又必须同时在场签字并盖私章。

F. 吉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哪家银行办理啊

2010年起,我省考入外省地方高校和民办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家乡申请到助学贷款了。喜讯从召开的吉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上传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发放。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低不能低于1000元,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要求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G. 吉林省生源地贷款

看一下这里吧同学 我就是从这贷的

H. 如何申请生源地贷款大概步骤如何

这个是一些程序,你参考一下:(一)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与家长一起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乡镇网点领取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户籍在省内老城区和农场学生到市区(市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二)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提供:(1)有效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2)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在校生提供:(1)有效的学生证原件;(2)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在经办网点开立用于贷款资金结算的个人专用账户并授权网点从该账户扣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借款人按要求完成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凭证的核签手续后,经办网点按合同约定向学生所在高校电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手续费按有关规定向借款人收取),并按以下办法向高校反馈贷款发放信息:(1)借款学生是高考录取新生的,业务网点在其录取通知书上加盖“该生已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字样由学生交高校学工处;(2)借款学生是在校生的,业务网点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回执并盖章后由学生交高校学工处。1

I. 生源地贷款步骤怎么来

步骤如下:

1、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准备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3、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签订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6、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7、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9)吉林省扶余市生源地贷款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生源地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