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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生源地助学贷款

发布时间: 2021-04-21 23:59:16

㈠ 生源地助学贷款好办吗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六步走

1.申贷学生前往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提供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返回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查盖章手续后,提交给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也可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HTTP//www.CDB.COM.CN)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一式两份),预先办理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审查盖章手续,以减少往返次数。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3.县(区)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在省农信社指定网点开立用于资金结算的个人账户。

5.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含回执)到高校报到,办理高校确认手续,通过邮寄或家长传递方式,将合同回执提交给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开发银行省分行确认后,通知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和省农信社将贷款资金汇划至高校指定账户,缴纳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6.借款学生及时将收据或发票复印件邮寄回县(区)学生资助中心。

贷款申请材料:

新生老生不同

据了解,新生与在校生申请贷款分别需要提交不同材料,填写不同申请表。

本年度新录取的学生提供:

1.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往届在校生提供:

1.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有效的学生证原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㈡ 生源地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分为两种: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在学校办理的。是学校和学校所在地四大银行(工、农、商、中)支行签署银校合作协议后,由在校需贷款学生与银行签订协议,一般每年8000元签至毕业,一次签约分批授信(放款)。所需资料一般是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身份证、父母资料等。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大学生户籍所在地区县资助中心受理,由国家开发银行放贷的。手续与国家助学贷款类似,但是一年一签,上限为一年8000元。毕业后还贷期限比国家助学贷款稍长。

㈢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㈣ 江苏丰县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

你可以去丰县教育网看一下,里面有通知。
办理时间:8月1日——8月29日,高校在校生助学贷款,地点:青少年活动中心(创新中学东大门) 8月1日—8月3日,凤城镇 8月4日—8月6日,孙楼、大沙河镇 8月7日—8月9日,宋楼镇 8月10日—8月11日,梁寨镇 8月12日—8月13日,范楼镇 8月14日—8月15日,华山镇 8月16日—8月17日,常店、顺河镇 8月18日—8月19日,师寨镇 8月20日—8月21日,欢口镇 8月22日—8月23日,王沟镇 8月24日—8月25日,首羡镇 8月26日—8月27日,赵庄镇 8月28日—8月29日,机动办理各乡镇剩余人员。 8月30日开始办理新生助学贷款事宜,地点:青少年活动中心(创新中学东大门)。

㈤ 2012年丰县助学贷款的时间是

※办理时间:
7月20日——
8月27日,高校在校生助学贷款,地点: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创新中学东门)
7月20日—
7月21日,孙楼镇
7月22日—
7月23日,大沙河镇
7月24日—
7月26日,师寨镇
7月27日—
7月29日,梁寨镇
7月30日—
8月1日,范楼镇
8月2日—
8月4日,华山镇
8月5日—
8月6日,顺河镇
8月7日—
8月8日,常店镇
8月9日—
8月11日,宋楼镇
8月12日—
8月14日,欢口镇
8月15日—
8月17日,王沟镇
8月18日—
8月20日,首羡镇
8月21日—
8月22日,赵庄镇
8月23日—
8月25日,凤城镇
8月26日—
8月27日,机动办理各乡镇剩余人员。
8月28日开始办理新生助学贷款事宜,地点: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创新中学东门)
8月28日—
8月30日办理新生一本
8月31日-—
9月4日办理新生二本
9月5日—
9月8日办理新生三本
9月9日—
9月12日办理新生一专
9月13日—
9月15日办理新生二专
9月16日—
9月20日机动办理剩余人员。

㈥ 丰县 09年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谁知道怎么还利息么 麻烦知道的说下

如果是助学贷款,在大学期间是没有利息的!!从你毕业开始计息!!如果你办理的时候有卡片,直接往里面存钱就可以了,银行会自己扣的!!如果是你们当地的,可能要到行里还!!正常情况下是,贷款时会给你卡或是存折。

㈦ 怎么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大学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和省学生资助网站均可下载,也可到院各学部领取)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一),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通过县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
5、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7、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纸质文档及电子件一份);
8、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9、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10、借款学生(新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填写回执,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11、借款学生(新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12、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各一份)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3、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5、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6、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7、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㈧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助学贷款的起止时间

七月十五开始。开始分批办理。 真正的结束时间到 国庆节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