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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主要包括下列哪项内容

发布时间: 2022-04-29 10:31:10

⑴ 商业银行贷款条件

一)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指银行对哪些部门、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放贷款。其实质是选择贷款投向,确定贷款范围和结构。

商业银行贷款对象的确定:

一要反映信贷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贷款出去要能保证偿还付息;

二要符合商业银行贷款原则的要求,贷款发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三要体现货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贷款的投向要服从国家产业政策。

因此,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必须是经营性企业单位,即具有经济收入,预付的价值能够得到补偿和增值,有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来源。凡非经营性、没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只能作为财政拨款对象,而不能成为银行贷款对象。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从事生产、流通和为生产流通提供劳务服务的经营性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都可以成为贷款对象。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对象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是指具备什么条件的对象才能取得贷款。是对贷款对象提出的具体要求。凡在“对象”之内,而又满足“条件”要求的企业单位就可取得银行贷款。确定贷款条件的依据是:企业单位设置的合法性、经营的独立性、自有资本的足够性、经营的盈利性及贷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我国商业银行现行贷款条件为:

1.经营的合法性

2.经营的独立性

3.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

4.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5.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八、贷款用途和种类

(一)贷款用途

贷款用途是指贷款在企业资金占用中所表现出来的使用方向和范围。它是具体规定企业什么样的资金需要可以便用贷款,以及这些资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

现行贷款用途主要是用于存货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资金需要。从流动资金看,工业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原材料储备、在产品和产成品存货的资金需要。商业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商品存货的资金需要以及工商企业在商品销售过程中结算在途资金需要。从固定资金看,主要用于企业技术进步、设备更新的资金需要,企业新建、改造、扩建的资金需要,以及企业进行科技开发的资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动资金)。在消费领域主要用于民用商品房和汽车的购置而引起的资金需要。

九、贷款种类

现行贷款种类的划分标准及种类如下:

(一)按贷款经营属性划分

1,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二)按贷款使用期限划分

1.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2.中、长期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

(三)按贷款主体经济性质划分

1.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贷款

2.集体企业贷款。

3.私营企业贷款。

4.个体工商业者贷款。

(四)按贷款信用程度划分

1.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指按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指按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五)按贷款在社会再生产中占用形态划分

1.流动资金贷款。

2.固定资金贷款。

(六)按贷款的使用质量划分

1.正常贷款。指预计贷款正常周转,在贷款期限内能够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2.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包括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

呆账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账的贷款。

呆滞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并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来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七)按国际惯例(风险度)对贷款质量的划分

将银行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等级,后三类贷款称为“不良贷款”或为“有问题贷款”。

十、贷款期限、利率、贴息和结息

(一)贷款期限

金融机构贷款的期限主要是依据企业的经营特点、生产建设周期和综合还贷能力等,同时考虑到银行的资金供给可能性及其资产流动性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贷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标明。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发放的贷款最长期限可到2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B起到票据到期日止。贷款到期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算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二)贷款利率

贷款人应当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范围内,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标明。贷款利率的上下限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规定一个浮动幅度,在这个幅度内,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协商后确定贷款利率。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支付利息。

(三)贴息及结息

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地方、部门可以对某些贷款补贴利息。贷款的贴息,实行谁确定、谁贴息的原则。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当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十一、贷款方式

(一)贷款方式的含义

贷款方式是指贷款的发放形式。它体现银行贷款发放的经济保证程度。反映贷款的风险程度。

(二)贷款方式的选择依据

贷款方式的选择主要依据借款人的信用和贷款的风险程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不同风险程度的贷款,应选择不同的贷款方式,以防范贷款风险。

(三)具体贷款方式

我国商业银行采用的贷款方式有信用放款、保证贷款、票据贴现,除此之外,还包括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1.信用贷款方式

信用贷款方式是指单凭借款人的信用,无需提供担保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没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保证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因而,贷款风险较大。

2.担保贷款方式

担保贷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保证人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质押),或凭保证人的信用承诺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具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建立在抵押(质押)物及保证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

3.贴现贷款方式

贴现贷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银行直接贷款给持票人,间接贷款给付款人,贷款的偿还保证建立在票据到期付款人能够足额付款的基础上。

十二、贷款程序

(一)贷款申请

(二)贷款审批

(三)签定合同

(四)贷款发放

(五)贷款的管理和收回

十三、信贷监督与制裁

(一)信贷监督

贷款监督,是银行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分析、督促、制约的行为。其实质是运用信贷、利率杠杆,对企业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和制约作用。

⑵ 商业银行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目前各商业银行主要提供的个人贷款种类
一、 个人住房贷款.包括:
(一)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三、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⑶ 商业银行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

商业银行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确定指导银行贷款活动的基本原则,即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2)明确信贷政策委员会或贷款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职责;(3)建立贷款审批的权限责任制及批准贷款的程序;(4)规定贷款限额,包括对每一位借款人的贷款最高限额、银行贷款额度占存款或资本的比率;(5)贷款的抵押或担保;(6)贷款的定价;(7)贷款的种类及区域的限制。上述贷款政策的内容应当体现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与经营战略,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和业务方向。

⑷ 贷款政策的贷款政策内容

但其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银行贷款政策首先应当明确银行的发展战略,包括开展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银行希望开展业务的行业和区域、希望开展的业务品种和希望达到的业务开展的规模和速度。
在银行的贷款政策文件中都开宗明义地指出,贷款业务的发展必须符合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并对银行贷款业务开展的指导思想、发展领域等进行战略性的规划。
贷款业务发展战略,首先应明确银行开展贷款业务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在明确了银行贷款应遵循的经营方针的基础上,还必须根据需要和可能,确定银行贷款发展的范围(包括行业、地域和业务品种)、速度和规模。 为了保证贷款业务操作过程的规范化,贷款政策必须明确规定贷款业务的工作规程。
贷款工作规程是指贷款业务操作的规范。
贷款程序通常包含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贷前的推销、调查及信用分析阶段。这是贷款科学决策的基础;
第二阶段是银行接受贷款申请以后的评估、审查及贷款发放阶段。这是贷款的决策和具体发放阶段,是整个贷款过程的关键;
第三阶段是贷款发放以后的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及贷款本息收回的阶段。这一阶段也是关系到贷款能否及时、足值收回的重要环节 评判银行贷款规模是否适度和结构是否合理,可以用一些指标来衡量。主要有:
1)贷款/存款比率。这一指标反映银行资金运用于贷款的比重以及贷款能力的大小。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的这一比率不得超过75%。
2)贷款/资本比率。该比率反映银行资本的盈利能力和银行对贷款损失的承受能力。我国中央银行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国际标准,确定商业银行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
3)单个企业贷款比率。该比率是指银行给最大一家客户或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占银行资本金的比率,它反映了银行贷款的集中程度和风险状况。我国中央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对最大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的15%,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的50%。
4)中长期贷款比率。这是银行发放的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余额与一年期以上的各项存款余额的比率。它反映了银行贷款总体的流动性情况,这一比率越高,流动性越差;反之,流动性越强。根据目前我国中央银行的规定,这一比率必须低于120%。 贷款的种类及其构成,形成了银行的贷款结构。而贷款结构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银行贷款政策必须对本行贷款种类及其结构作出明确的规定。
贷款地区是指银行控制贷款业务的地域范围。银行贷款的地区与银行的规模有关。大银行因其分支机构众多,在贷款政策中,一般不对贷款地区作出限制;中小银行则往往将其贷款业务限制在银行所在城市和地区,或该银行的传统服务地区 。 贷款政策中,应根据有关法律确定贷款的担保政策。贷款担保政策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担保的方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人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留置以及定金;
2)规定抵押品的鉴定、评估方法和程序;
3)确定贷款与抵押品的价值的比率、贷款与质押品的比率;
4)确定担保人的资格和还款的能力的评估方法与程序等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贷款的定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银行贷款政策应当进行明确的规定。
银行贷款的价格一般包括贷款利率、贷款补偿性余额(回存余额)和对某些贷款收取的费用(如承担费等),因此,贷款定价已不仅仅是一个确定贷款利率的过程。
在贷款定价过程中,银行必须考虑资金成本、贷款风险程度、贷款的期限、贷款管理费用、存款余额、还款方式、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资产收益率目标等多种因素。 贷款档案是银行贷款管理过程的详细记录,体现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信贷人员的素质,可反映贷款的质量,在一些情况下,甚至可以决定贷款的质量。一套完整的贷款档案管理制度通常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贷款档案的结构及其应包括的文件;
2) 贷款档案的保管责任人;
3) 明确贷款档案的保管地点,对法律文件要单独保管,应保存在防火、防水、防损的地方;
4)明确贷款档案存档、借阅和检查制度。 对不良贷款的管理是商业银行贷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贷款发放以后,如果在贷后检查中发现不良贷款的预警信号,或在贷款质量评估中被列入关注级以下贷款,都应当引起充分的重视。

⑸ 什么是贷款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贷款政策主要包括政府一些关于贷款了的政策和银行一些贷款类的政策,主要是给贷款了一些优惠,比如免息贷款,贴息贷款等等。

⑹ 商业银行贷款政策的主要依据

商业银行制定贷款政策的主要依据是:(1)所在国的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财政政策和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2)银行的资金来源及其结构,即资本状况及负债结构;(3)本国经济发展的状况;(4)银行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经验。

⑺ 什么叫贷款政策,影响贷款政策的因素是什么

贷款政策是指商业银行指导和规范贷款业务、管理和控制贷款风险的各项方针措施和程序的总称。而影响贷款政策的因素主要有6个方面的因素。

一、贷款政策的影响因素: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在制定该行的贷款管理政策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
1.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财政、货币政策
2.银行的资本金状况
3.银行负债结构
4.服务地区的经济条件和经济周期
5.银行贷款人员的素质
二、贷款政策其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贷款业务发展战略
1、银行贷款政策首先应当明确银行的发展战略,包括开展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银行希望开展业务的行业和区域、希望开展的业务品种和希望达到的业务开展的规模和速度。
2、在银行的贷款政策文件中都开宗明义地指出,贷款业务的发展必须符合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并对银行贷款业务开展的指导思想、发展领域等进行战略性的规划。
3、贷款业务发展战略,首先应明确银行开展贷款业务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在明确了银行贷款应遵循的经营方针的基础上,还必须根据需要和可能,确定银行贷款发展的范围(包括行业、地域和业务品种)、速度和规模。

(二)贷款工作规程及权限划分
为了保证贷款业务操作过程的规范化,贷款政策必须明确规定贷款业务的工作规程。贷款工作规程是指贷款业务操作的规范。
1、贷款程序通常包含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贷前的推销、调查及信用分析阶段。这是贷款科学决策的基础;
第二阶段是银行接受贷款申请以后的评估、审查及贷款发放阶段。这是贷款的决策和具体发放阶段,是整个贷款过程的关键;
第三阶段是贷款发放以后的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及贷款本息收回的阶段。这一阶段也是关系到贷款能否及时、足值收回的重要环节

2、贷款的规模和比率控制
评判银行贷款规模是否适度和结构是否合理,可以用一些指标来衡量。主要有:
1)贷款/存款比率。这一指标反映银行资金运用于贷款的比重以及贷款能力的大小。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的这一比率不得超过75%。
2)贷款/资本比率。该比率反映银行资本的盈利能力和银行对贷款损失的承受能力。我国中央银行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国际标准,确定商业银行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
3)单个企业贷款比率。该比率是指银行给最大一家客户或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占银行资本金的比率,它反映了银行贷款的集中程度和风险状况。我国中央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对最大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的15%,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的50%。
4)中长期贷款比率。这是银行发放的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余额与一年期以上的各项存款余额的比率。它反映了银行贷款总体的流动性情况,这一比率越高,流动性越差;反之,流动性越强。根据目前我国中央银行的规定,这一比率必须低于120%。

3、贷款的种类及地区
贷款的种类及其构成,形成了银行的贷款结构。而贷款结构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银行贷款政策必须对本行贷款种类及其结构作出明确的规定。
贷款地区是指银行控制贷款业务的地域范围。银行贷款的地区与银行的规模有关。大银行因其分支机构众多,在贷款政策中,一般不对贷款地区作出限制;中小银行则往往将其贷款业务限制在银行所在城市和地区,或该银行的传统服务地区 。

4、贷款的担保
贷款政策中,应根据有关法律确定贷款的担保政策。贷款担保政策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担保的方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人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留置以及定金;
2)规定抵押品的鉴定、评估方法和程序;
3)确定贷款与抵押品的价值的比率、贷款与质押品的比率;
4)确定担保人的资格和还款的能力的评估方法与程序等等。

5、贷款定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贷款的定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银行贷款政策应当进行明确的规定。
银行贷款的价格一般包括贷款利率、贷款补偿性余额(回存余额)和对某些贷款收取的费用(如承担费等),因此,贷款定价已不仅仅是一个确定贷款利率的过程。
在贷款定价过程中,银行必须考虑资金成本、贷款风险程度、贷款的期限、贷款管理费用、存款余额、还款方式、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资产收益率目标等多种因素。

6、贷款档案管理政策
贷款档案是银行贷款管理过程的详细记录,体现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信贷人员的素质,可反映贷款的质量,在一些情况下,甚至可以决定贷款的质量。一套完整的贷款档案管理制度通常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贷款档案的结构及其应包括的文件;
2) 贷款档案的保管责任人;
3) 明确贷款档案的保管地点,对法律文件要单独保管,应保存在防火、防水、防损的地方;
4)明确贷款档案存档、借阅和检查制度。

7、贷款的日常管理和催收制度
贷款发放出去之后,贷款的日常管理对保证贷款的质量尤为重要,故应在贷款政策中加以规定。同时,银行应制定有效的贷款回收催收制度。

8、不良贷款的管理
对不良贷款的管理是商业银行贷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贷款发放以后,如果在贷后检查中发现不良贷款的预警信号,或在贷款质量评估中被列入关注级以下贷款,都应当引起充分的重视。

⑻ 商业银行贷款有哪些种类

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商业银行IT 解决方案具有“业务复杂、系统繁多、接口广泛”的特点,要求IT 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对客户需求的理解程度、对系统架构的设计水平、对开发技术及各项标准的掌握程度等多方面有较高的技术能力。

国内具备一定规模的IT 解决方案提供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这些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基础。对于市场潜在进入者,将受到行业经验和知识、产品和技术水平、客户忠诚度等多方面的限制,所面临的行业进入门槛较高。

商业银行的成立实行特许制:

商业银行由国家特许成立,发放银行经营许可证的部门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特许审批过程主要是:首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由中国银监会予以审查。形式审查要弄清各种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实质审查要弄清申请人是否符合各项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条件。审查通过后,由申请人将填写的正式申请表和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报中国银监会特许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

值得一提的是,特许批准的权力完全属于国家,符合成立商业银行的各项条件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取得经营许可证。

⑼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的有关规定

央行宣布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调高贷款利率并建议提高首付成数。不过,各大银行房贷利率并不统一,中信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的贷款利率为5.51%,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招商银行视客户不同,提供不同的房贷利率,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的房贷利率则还未确定。对购房者而言,原本选择哪家银行贷款买房都是一样的。可是,现在各大银行的房贷利率不同,需要偿还的利息差异很大。有必要了解各大银行的房贷利率、提前还贷、跨行转按揭、非指定银行贷款的政策(见下表),寻找能提供优惠
利率的银行贷款买房。

银行 房贷利率 贷款细则 提前还贷款规定 跨行转按揭 非指定银行贷款
工商银行 6.12%(优质客户可下浮) 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将按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执行,并将购买高档住房和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人,将按照6.12%的基准利率执行,并将购买高档住房、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适当提高。 贷款利息每年结算一次,目前还贷,须收取剩余月份的利息。 不能直接办理跨行转按揭,需要办理较烦琐的手续。具体可查询经办银行的房贷业务员。 发展商注册资金100万以上,项目3万平方米以上,才可办理
招商银行 6.12%(优质客户可下浮) 1~3年(含)房贷利率为5.76%,3~5年(含)为5.85%,5年以上为6.12%。根据不同的区域以及房屋,来确定贷款的成数。若银行认定申请贷款的区域或楼盘风险过大,会减少贷款成数。 是否接受提前还款,由经办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的有关条款决定。 受理跨行转按揭业务,但办理时,必须出具担保公司的借款委托书,由担保公司提供的跨行转按揭贷款不可撤消的担保书,具体操作流程可至招行各网点咨询。 申办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预售合同、发票等,具体操作可至营业处查询。
建设银行 6.12% 3月17日以后发放的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一般将执行央行的基准利率6.12%,但可根据具体情况上浮或下调。具体要求,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贷款人购买的是自住房,该房是此人贷款购买的第一套房,同时贷款人资信良好,贷款利率就可下浮,最多下浮10%,即5.51%。对部分风险较高的产品,或信用记录不好的客户执行较高的房贷利率,如第二套住房贷款、高档别墅贷款等。 若还贷未满一年,选择提前还贷,将根据违约天数(最多为一个月)收取利息作为违约金。 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一般要求贷款购买的房屋为现房,会对发展商的资质、以及购房者的信用及收入进行清查,而后决定是否提供贷款。
中国银行 未定 目前贷款人购买第一套别墅按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执行,若已贷款买房者,购买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档次基准利率6.12%执行。对于2005年3月17日以前签定贷款合同,尚未发放贷款的,仍然按照原合同利率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05年3月17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上调后利率,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上调后利率。 若还贷未满一年,收取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接受跨行转按揭,可至各支行查询。 视情况而定。
农业银行 未定 贷款政策尚不明显,不过业内普遍认为建行、工行的房贷动作对四大商业银行有“风向标”的作用。 还贷未满一年,须归还违约金。提前还款额*违约金利率*(12-已还贷月数)。 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不接受该项业务。银行 房贷利率 贷款细则 提前还贷款规定 跨行转按揭 非指定银行贷款
工商银行 6.12%(优质客户可下浮) 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将按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执行,并将购买高档住房和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人,将按照6.12%的基准利率执行,并将购买高档住房、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适当提高。 贷款利息每年结算一次,目前还贷,须收取剩余月份的利息。 不能直接办理跨行转按揭,需要办理较烦琐的手续。具体可查询经办银行的房贷业务员。 发展商注册资金100万以上,项目3万平方米以上,才可办理
招商银行 6.12%(优质客户可下浮) 1~3年(含)房贷利率为5.76%,3~5年(含)为5.85%,5年以上为6.12%。根据不同的区域以及房屋,来确定贷款的成数。若银行认定申请贷款的区域或楼盘风险过大,会减少贷款成数。 是否接受提前还款,由经办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的有关条款决定。 受理跨行转按揭业务,但办理时,必须出具担保公司的借款委托书,由担保公司提供的跨行转按揭贷款不可撤消的担保书,具体操作流程可至招行各网点咨询。 申办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预售合同、发票等,具体操作可至营业处查询。
建设银行 6.12% 3月17日以后发放的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一般将执行央行的基准利率6.12%,但可根据具体情况上浮或下调。具体要求,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贷款人购买的是自住房,该房是此人贷款购买的第一套房,同时贷款人资信良好,贷款利率就可下浮,最多下浮10%,即5.51%。对部分风险较高的产品,或信用记录不好的客户执行较高的房贷利率,如第二套住房贷款、高档别墅贷款等。 若还贷未满一年,选择提前还贷,将根据违约天数(最多为一个月)收取利息作为违约金。 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一般要求贷款购买的房屋为现房,会对发展商的资质、以及购房者的信用及收入进行清查,而后决定是否提供贷款。
中国银行 未定 目前贷款人购买第一套别墅按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执行,若已贷款买房者,购买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档次基准利率6.12%执行。对于2005年3月17日以前签定贷款合同,尚未发放贷款的,仍然按照原合同利率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05年3月17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上调后利率,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上调后利率。 若还贷未满一年,收取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接受跨行转按揭,可至各支行查询。 视情况而定。
农业银行 未定 贷款政策尚不明显,不过业内普遍认为建行、工行的房贷动作对四大商业银行有“风向标”的作用。 还贷未满一年,须归还违约金。提前还款额*违约金利率*(12-已还贷月数)。 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不接受该项业务。
中信实业银行 5.51% 调整中 要支付一年的利息或一月的本息作为违约金。 需要将原先的贷款全部还清,且必须提供2套以上房屋的产权证明。 凭个人收入证明,预售合同等可以办理,具体办理条件及操作流程可咨询各支行房贷业务员。
广发银行 5.51% 调整中 如果还贷时间未满一年,须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依合同规定。 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必须通过与该行签有协议的贷款担保公司办理。
上海银行 一手房贷款6~7成6.12%,6成以下5.51%,二手房6.12% 基准利率初步定为6.12%,如购买的是一手房,且贷款成数在6成以下(含6成),可享受5.508%的优惠利率,最低下限5.51%。如购买的是二手房则不享受优惠利率。 还贷期满半年,可不收取违约金。 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可以办理,须备齐收入证明、婚姻证明、预售合同、发展商营业执照。
浦发银行 第1套5.51%,第二套6.12%,第三套在上调10% 未定 贷款须满一年,才可办理提前还贷。 一般不接受跨行转按揭。 各支行规定不同,可在房屋所在区域的支行咨询。
交通银行 6.12%,VIP客户
5.51% 调整中 视贷款合同有关条款而定。 必须发生房屋交易合同,方可办理跨行转按揭,否则不予办理 发展商必须有一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