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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已有不良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5-02 12:33:25

⑴ 不良贷款客观方面

借款人信用观念不强,偿债能力太低
长期以来,中国企业一直不是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改革开放以后,这一状况虽然有所改善,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加以改变,一些企业吃银行信贷资金"大锅饭"的思想依然比较严重,信用观念不强,主要表现为"倒逼"银行贷款,逃避银行债务。
一些企业信用观念不强,与中国对不讲信用的企业及其负责人缺乏严厉、有效的制裁措施有关,与企业的偿债能力太低有着直接的关系。导致企业偿债能力太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企业外部的原因,如有些企业或项目没有进行周密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结论是不能上,但有些领导却拍着胸脯上了,造成决策失误;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投入产出率低,经营效益不好;企业的社会负担和其他负担沉重,承担着部分政策性职能,使企业举借的大量资金被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等等。
实际上,中国企业的债务负担已经非常沉重,而且有愈来愈重之势,中国许多企业已不具备完全的偿债能力,不可能还清所欠的全部债务,而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设法增加其资金来源,减轻其债务负担,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拖欠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就是必然的。

⑵ 不良企业信用记录会对企业经营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

首先是借款企业出现逾期贷款,银行在催收无效的情况下,根据与担保公司的担保合同要求担保公司履行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担保公司代偿后,银行的债权转为担保公司的债权,同时担保公司会进入代偿程序,冲抵借款企业的保证金,并进行法诉,拍卖借款企业的抵押品。
这个期间银行会将不良贷款信息录入人民银行贷款卡系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同时,法诉及被执行案例会记入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产生不良记录。

⑶ 信用社有不良贷款可以到异地其他银行贷款吗

信用社的不良记录一样会被上传到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系统,你到异地去其他银行还是会查到的。

⑷ 企业信用缺失对公众的影响

一、中小企业信用缺失的原因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企业失信现象较为严重,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本身抗风险能力较弱,失信情况也更加严重。中小企业信用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手段,其信息应该是透明的、对称的,以便交易双方在交易前互相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并作出正确的决策。但信用本身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当绝大多数企业都讲信用时,少数企业不讲信用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而当大多数企业不讲信用,只有少数企业讲信用时,少数讲信用的企业就会单方面受损。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单个企业坚持诚信经营要承担较大的风险。 2.征信体系不健全。企业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转让、信用监管等一系列信用制度在国内还没有完全建立,各市场主体在业务往来中对信用的发展、甄别和防范比较困难。银行已经建立的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尚不完善,税务、海关、工商、统计、技术监督等政府部门的大量企业资信资料未被利用。以信用为经营对象的资信公司十分缺乏,企业信用状况得不到真实评估,交易者要获取企业真实的信用资料十分困难。
3.企业信用的法律约束和保障机制乏力。立法不够完备,不能有效制裁失信者,切实保护债权人利益。现有法律、法规在规范企业信用环境方面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对失信企业责任人的刑事立法几乎空缺,对恶意逃废债务者无法可依。一些基层法院受当地企业与政府的影响,在司法过程中有意偏袒本地企业,审判的公正性受到质疑。重审判轻执行的现象在民事、经济等案件中较为普遍。债权人即使胜诉,也往往会因收费过多或裁决难以执行而导致“赢了官司也赔钱”。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使得法律的规范力和强制力对市场交易中的失信行为毫无办法。
4.信用中介服务十分落后。目前我国仍是非征信国家,社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虽然也有~些为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的市场运作机构(如征信公司、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等)和信用产品(如信用调查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但其不仅规模很小,经营分散,而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导致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的评估,市场不能发挥对信用状况的奖惩作用,企业也缺乏加强信用管理的动力。
5.地方保护主义和部分官员不正确的政绩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对所属企业恶意欠逃债的行为千方百计地予以包庇,甚至为其出谋划策:对于外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是依法加以保护,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横加干预。一些地方干部出于政绩和私利的考虑,对所辖范围内的制假售假现象听之任之,极少数干部甚至为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干预行政执法部门的查处,成为制假售假的保护伞。这导致一些地方制假售假企业形成了相当的规模,达到了产业化、规模化的水平,其生产者和销售者毫不掩饰,甚至有些制假售假企业还作为地方的利税大户受到地方政府的表彰。

二、中小企业信用缺失的危害

1.信用缺失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效益,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市场经济依靠信用来维持,如果这个社会缺乏信用,就意味着维系市场经济基础的契约失衡,一旦信用缺失,企业交易过程中的操作就会变得十分困难,就必须应付无信用状态,成立专门的清欠追账队伍、打假队伍、法律维权队伍等,增加生产过程中的开支,导致企业运行成本急剧上升,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据专家测算,每年仅由违反公平竞争的失信行为所造成的各种合法税收减免引起的海关税收和其他税收损失就达5700亿元~6800亿元。信用缺失已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败血症”。
2.信用缺失抑制了消费和投资,降低了社会需求增长速度。社会需求直接决定着社会生产规模的大小,影响着经济增长的速度。社会需求包括社会消费需求和社会投资需求两个方面。社会消费需求的变动不仅取决于居民收入水平、商品价格、消费偏好等因素,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受信用状况的影响。在一个信用缺失的社会中,贷款的归还没有保障,贷款消费的存在失去了社会条件,贷款消费也就不可能得到发展。信用缺失现象遏制了居民消费,并最终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同样,信用状况对投资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在某些情况下,信用是投资者最看重的基本条件和投资环境,没有投资者愿意到信誉度不高、坑蒙拐骗盛行、容易上当受骗的地方去冒险。
3.信用缺失制约了中国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制约了中小企业规模的扩大。众所周知,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实力弱,资金缺乏,需要融资和利用银行资本。我国企业中99%是中小企业,它们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着我国国民经济能否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也影响着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有关资料显示,以高科技发展著称的中关村的9000多家企业中,95%以上为中小企业,它们普遍资金严重缺乏,每年因风险过高而倒闭的企业高达30%。由于整个社会信用缺失,信用环境差,造成中小企业担保难、抵押难、融资难。据调查,2004年我国县级中小企业共申请贷款856亿元,实际只获得557亿元,贷款满足率只有64.3%,其重要原因就是信用缺失。
4.信用缺失有损我国形象,不利于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进程大大加快。全球经济一体化体现的不仅是资源配置、产品生产、市场销售的全球化,而且是经济活动规则的标准化、共同化,即参与国际经济活动必须按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办事。但这些规则和惯例的通行是以信用可靠、真实为前提,以交易者双方承认和执行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可靠的信用作保障,这些规则和惯例就不可能真正得到执行,甚至有可能变成欺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因此,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交易者非常重视对方的信用状况,国外的大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不会与信用不佳的公司进行合作或业务往来。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随着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范围的扩大和程度的加深,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信用缺失现象损害了中国及中国企业的形象,不利于中国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5.信用缺失危害金融机构,伤害银企互利关系。银行要靠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自身效益增长,企业也要靠银行的资金支持发展壮大,一个发达的经济体系背后必定少不了发达的融资服务体系的支撑,银行与企业之间是共生共荣的关系。然而现实经济生活中诚信的缺失现象严重损害了银行与企业之间互利互惠的良性循环。由于银行信贷占据信用体系的主导地位,因此银行成为不良社会信用最大的直接受害者。目前,绝大部分国有企业有应还未还的银行借款,所有的银行都有巨额被悬空的信贷资产变为不良贷款。企业信用差使得金融机构对企业缺乏应有的信任。为规避风险,银行只能惜贷。
6.信用缺失危害客户,损害消费者利益。企业经营不讲诚信,坑害的首先是消费者,由于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消费者消费起来畏手畏脚,结果造成内需不足,严重影响了消费。此外,客户也是企业经营不讲诚信的受害者。企业如不慎购进假冒伪劣商品,会造成库存商品积压和处理商品损失。

三、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1.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企业信用评估就是由合格的专业评级机构或部门受评估对象的委托,根据“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以评估事项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有关标准化规定为依据,采用规范化的程序和科学严谨的方法,对受评企业履行相应经济承诺的能力及可信任程度进行调查、审核及测定,对同评估事项有关的参数值进行横向比较和综合评价,并以简单、直观的符号表示其评价结果,公布给社会大众的一种评价或咨询行为。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主要包括企业素质、企业偿债能力、企业经营能力、企业获利能力、企业信用状况、企业发展前景六大指标体系。
2.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1)规范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的行为,信用担保业务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资金投入。但如果政府直接干涉具体担保业务,影响到担保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则会出现政府失灵。因此,应制定明确的运行管理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则来约束政府行为,协调政府、担保机构、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政府资金投入与规范政府行为两者之间的关系。(2)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担保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代偿的发生难以避免,仅仅依靠担保机构微薄的保费收入很难弥补可能发生的代偿损失。因此,省、市、县各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内都要从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建立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担保机构的代偿损账补助。(3)建立和完善再担保机构。目前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的再担保机构,已经开展再担保业务的部分省级机构实际上仍在做担保业务,造成我国担保资金放大倍率严重偏低。目前国内担保机构资金的放大倍率只有2.53,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资金放大倍率一般是10,而日本通过完善的再担保体系,资金放大倍率高达60。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全国性的再担保机构,不断规范和完善省级已有的再担保机构,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4)理顺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与协作银行明确保证责任形式、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担保范围、责任分担比例、资信评估、违约责任、代偿条件等内容,建立一种休戚相关的合作关系。
3.规范发展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与否关系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能否真正建立。因此,推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培育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应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一个重点。规范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适时公布政府部门拥有的企业信用记录,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同时,推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工商企业年检登记和信用管理体系、户籍与个人信用管理系统及质检、税务、海关等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部门之间和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共享。(2)探索组建国家企业信用服务中心,对分散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企业信息记录进行收集、分析和发布,建立政府企业信息采集和披露系统。(3)选择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进行示范,探索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实现信用公开与保护商业秘密的具体措施,目前可选择社会信誉较好的中介机构进行中介层面的调查、征集、评价、管理等示范。(4)培育企业信用中介服务市场,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平台。(5)加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的建设,积极推动信用中介服务组织行业协会的建立,充分发挥其组织管理、协调服务、行业自律的作用,统一执业标准和行业道德规范,加强信用中介服务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加强业务培训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培养一支能够与世界接轨的高水平的信用中介服务人才队伍。
4.信用缺失有损我国形象,不利于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进程大大加快。全球经济一体化体现的不仅是资源配置、产品生产、市场销售的全球化,而且是经济活动规则的标准化、共同化,即参与国际经济活动必须按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办事。但这些规则和惯例的通行是以信用可靠、真实为前提,以交易者双方承认和执行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可靠的信用作保障,这些规则和惯例就不可能真正得到执行,甚至有可能变成欺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因此,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交易者非常重视对方的信用状况,国外的大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不会与信用不佳的公司进行合作或业务往来。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随着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范围的扩大和程度的加深,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信用缺失现象损害了中国及中国企业的形象,不利于中国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5.信用缺失危害金融机构,伤害银企互利关系。银行要靠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自身效益增长,企业也要靠银行的资金支持发展壮大,一个发达的经济体系背后必定少不了发达的融资服务体系的支撑,银行与企业之间是共生共荣的关系。然而现实经济生活中诚信的缺失现象严重损害了银行与企业之间互利互惠的良性循环。由于银行信贷占据信用体系的主导地位,因此银行成为不良社会信用最大的直接受害者。目前,绝大部分国有企业有应还未还的银行借款,所有的银行都有巨额被悬空的信贷资产变为不良贷款。企业信用差使得金融机构对企业缺乏应有的信任。为规避风险,银行只能惜贷。
6.信用缺失危害客户,损害消费者利益。企业经营不讲诚信,坑害的首先是消费者,由于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消费者消费起来畏手畏脚,结果造成内需不足,严重影响了消费。此外,客户也是企业经营不讲诚信的受害者。企业如不慎购进假冒伪劣商品,会造成库存商品积压和处理商品损失。

三、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1.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企业信用评估就是由合格的专业评级机构或部门受评估对象的委托,根据“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以评估事项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有关标准化规定为依据,采用规范化的程序和科学严谨的方法,对受评企业履行相应经济承诺的能力及可信任程度进行调查、审核及测定,对同评估事项有关的参数值进行横向比较和综合评价,并以简单、直观的符号表示其评价结果,公布给社会大众的一种评价或咨询行为。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主要包括企业素质、企业偿债能力、企业经营能力、企业获利能力、企业信用状况、企业发展前景六大指标体系。
2.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1)规范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的行为,信用担保业务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资金投入。但如果政府直接干涉具体担保业务,影响到担保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则会出现政府失灵。因此,应制定明确的运行管理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则来约束政府行为,协调政府、担保机构、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政府资金投入与规范政府行为两者之间的关系。(2)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担保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代偿的发生难以避免,仅仅依靠担保机构微薄的保费收入很难弥补可能发生的代偿损失。因此,省、市、县各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内都要从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建立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担保机构的代偿损账补助。(3)建立和完善再担保机构。目前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的再担保机构,已经开展再担保业务的部分省级机构实际上仍在做担保业务,造成我国担保资金放大倍率严重偏低。目前国内担保机构资金的放大倍率只有2.53,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资金放大倍率一般是10,而日本通过完善的再担保体系,资金放大倍率高达60。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全国性的再担保机构,不断规范和完善省级已有的再担保机构,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4)理顺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与协作银行明确保证责任形式、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担保范围、责任分担比例、资信评估、违约责任、代偿条件等内容,建立一种休戚相关的合作关系。
3.规范发展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与否关系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能否真正建立。因此,推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培育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应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一个重点。规范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适时公布政府部门拥有的企业信用记录,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同时,推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工商企业年检登记和信用管理体系、户籍与个人信用管理系统及质检、税务、海关等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部门之间和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共享。(2)探索组建国家企业信用服务中心,对分散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企业信息记录进行收集、分析和发布,建立政府企业信息采集和披露系统。(3)选择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进行示范,探索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实现信用公开与保护商业秘密的具体措施,目前可选择社会信誉较好的中介机构进行中介层面的调查、征集、评价、管理等示范。(4)培育企业信用中介服务市场,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平台。(5)加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的建设,积极推动信用中介服务组织行业协会的建立,充分发挥其组织管理、协调服务、行业自律的作用,统一执业标准和行业道德规范,加强信用中介服务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加强业务培训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培养一支能够与世界接轨的高水平的信用中介服务人才队伍。
4.信用缺失有损我国形象,不利于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进程大大加快。全球经济一体化体现的不仅是资源配置、产品生产、市场销售的全球化,而且是经济活动规则的标准化、共同化,即参与国际经济活动必须按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办事。但这些规则和惯例的通行是以信用可靠、真实为前提,以交易者双方承认和执行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可靠的信用作保障,这些规则和惯例就不可能真正得到执行,甚至有可能变成欺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因此,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交易者非常重视对方的信用状况,国外的大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不会与信用不佳的公司进行合作或业务往来。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随着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范围的扩大和程度的加深,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信用缺失现象损害了中国及中国企业的形象,不利于中国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5.信用缺失危害金融机构,伤害银企互利关系。银行要靠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自身效益增长,企业也要靠银行的资金支持发展壮大,一个发达的经济体系背后必定少不了发达的融资服务体系的支撑,银行与企业之间是共生共荣的关系。然而现实经济生活中诚信的缺失现象严重损害了银行与企业之间互利互惠的良性循环。由于银行信贷占据信用体系的主导地位,因此银行成为不良社会信用最大的直接受害者。目前,绝大部分国有企业有应还未还的银行借款,所有的银行都有巨额被悬空的信贷资产变为不良贷款。企业信用差使得金融机构对企业缺乏应有的信任。为规避风险,银行只能惜贷。
6.信用缺失危害客户,损害消费者利益。企业经营不讲诚信,坑害的首先是消费者,由于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消费者消费起来畏手畏脚,结果造成内需不足,严重影响了消费。此外,客户也是企业经营不讲诚信的受害者。企业如不慎购进假冒伪劣商品,会造成库存商品积压和处理商品损失。

三、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1.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企业信用评估就是由合格的专业评级机构或部门受评估对象的委托,根据“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以评估事项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有关标准化规定为依据,采用规范化的程序和科学严谨的方法,对受评企业履行相应经济承诺的能力及可信任程度进行调查、审核及测定,对同评估事项有关的参数值进行横向比较和综合评价,并以简单、直观的符号表示其评价结果,公布给社会大众的一种评价或咨询行为。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主要包括企业素质、企业偿债能力、企业经营能力、企业获利能力、企业信用状况、企业发展前景六大指标体系。
2.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1)规范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的行为,信用担保业务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资金投入。但如果政府直接干涉具体担保业务,影响到担保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则会出现政府失灵。因此,应制定明确的运行管理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则来约束政府行为,协调政府、担保机构、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政府资金投入与规范政府行为两者之间的关系。(2)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担保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代偿的发生难以避免,仅仅依靠担保机构微薄的保费收入很难弥补可能发生的代偿损失。因此,省、市、县各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内都要从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建立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担保机构的代偿损账补助。(3)建立和完善再担保机构。目前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的再担保机构,已经开展再担保业务的部分省级机构实际上仍在做担保业务,造成我国担保资金放大倍率严重偏低。目前国内担保机构资金的放大倍率只有2.53,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资金放大倍率一般是10,而日本通过完善的再担保体系,资金放大倍率高达60。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全国性的再担保机构,不断规范和完善省级已有的再担保机构,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4)理顺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与协作银行明确保证责任形式、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担保范围、责任分担比例、资信评估、违约责任、代偿条件等内容,建立一种休戚相关的合作关系。
3.规范发展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与否关系到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能否真正建立。因此,推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培育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应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一个重点。规范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适时公布政府部门拥有的企业信用记录,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同时,推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工商企业年检登记和信用管理体系、户籍与个人信用管理系统及质检、税务、海关等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部门之间和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共享。(2)探索组建国家企业信用服务中心,对分散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企业信息记录进行收集、分析和发布,建立政府企业信息采集和披露系统。(3)选择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进行示范,探索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实现信用公开与保护商业秘密的具体措施,目前可选择社会信誉较好的中介机构进行中介层面的调查、征集、评价、管理等示范。(4)培育企业信用中介服务市场,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平台。(5)加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的建设,积极推动信用中介服务组织行业协会的建立,充分发挥其组织管理、协调服务、行业自律的作用,统一执业标准和行业道德规范,加强信用中介服务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加强业务培训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培养一支能够与世界接轨的高水平的信用中介服务人才队伍。
参考http://www.12e.cn/lunwen/gsgl/200807/197415_2.shtml

⑸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解决途径——以农行为例 谁能帮帮我

一.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产生原因
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除了部分国有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和财务管理遇到困难以外还可以分为外部经济环境和商业银行内部的因素。
第一.外部经济环境为不良信贷资产的产生提供了赖以生存的条件。
1.市场机制的不健全扭曲了政府、企业、民众的经济行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或多或少地充当了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调解人,过多干预银行事务,从而变相误导了银行的经营作为,扭曲了部分贷款的合理投和向。同时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基础薄弱,市场机制不够健全,政府、企业和民众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商业化、贷款市场化、交易的诚信原则不能很好理解和贯彻,从而形成的经济、金融、法律、社会和民事环境,银行的权益受到伤害,不良贷款日积月累,积重难返。
2.一些国有企业资本金严重不足,银行贷款被用作铺底资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占用的资金是不等量的,其最低额是企业必须经常占用,在需在资金最少的时候也不会空闲出来,这种最低限额的铺底资金,应该使用资本金,而不宜使用银行贷款,使用了贷款就无法归还。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安排的经济建设资金绝大部分用于基本建设方面,老企业需要增加的流动资金几乎完全依靠向银行贷款,甚至于有的新企业基本上是使用银行贷款建成的 。这就使得一些国有企业负债过高,大量银行贷款无法到期收回。
3.信用观念的扭曲。由于企业拖欠贷款的现象存在多年,而且大多数拖欠者都没有受到利益的损害,有些甚至还得到了好处,天长日久就使得人们的信用观念转变、扭曲、颠倒,加之少数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维护社会信用不力,默许一些国有企业把自己的损失转嫁给国有商业银行,而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不正确的观念,对贷款能否及时收回注意不够,对到期的贷款催收的工作也抓得不紧,这些都严重损害了银行的利益,致使银行的不良贷款加重。
第二.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因素对不良贷款的增加和膨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1.贷款管理机制落后,自我约束力不够。近十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突飞猛进,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贷款管理上存在着重数量规模,轻质量效益的粗放经营倾向,重贷轻管,重放轻收,跟踪不到位,约束力不够,特别是违规操作比较多。可以说贷款管理机制的落后、管理环节上的薄弱是不良贷款产生的一个根本原因。
2.贷款风险监测机制不健全。认为信贷管理重物不重人,缺乏对企业法人或经营主管的品质、素质和个性等方面的综合考虑:信贷风险监测制度不完备,限于风险贷款的统计工作,缺乏贷前、 贷中和贷后环节的风险评估,不能做到及时掌握贷款企业的资产、负债、盈亏情况的变化:预警机制没有建立,很大程度上不能有效监测信贷风险。
3. 防范和化解不良信贷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眼睛向内,找准突破口,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更新观念,把不良信贷资产提升到一种可挖掘利用资源的高度加以认识。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存在带来的后果
2006年外资银行在中国正式享受国民待遇,国有商业银行将面临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如果不良贷款比例不降下来的话,银行的经营效益首先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不良贷款的贷款利息难以收回,银行还须支付储户存款的利息,另一方面,银行大量的资产沉淀在不良贷款上,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大大地降低,影响银行的经营效益。随着银行商业化进程加快。银行的政府色彩将会越来越淡,银行要凭自身在社会上的信誉,靠银行的经营效益和服务质量来蠃得客户,如果不良贷款的比例高而效益下降,银行就会难以生存,将会在和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1.不良贷款的存在不利于银行业及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银行发放贷款的资金主要来自存款,不良资产过多,许多贷款无法收回或不能按期收回,就有无法支付到期存款、发生存款支付危机的可能。我国商业银行现在存款支付没有发生问题是因为有多年来形成的良好信誉,加之有国家作为其强大后盾,能吸收到大量新的存款,可以利用新存款支付老存款。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某家银行的新存款减少,老存款的支付就可能出现困难。如果国有商业银行出现支付困难,则我国银行甚至于整个国民经济就可以出现动荡。
2.不良贷款的存在会助长企业互相拖欠贷款,使社会信用恶化。企业相互拖欠贷款和国有企业拖欠国有银行贷款,是当前社会信用恶化的两种主要表现,而且它们的根源是相通的、互为因果的。企业相互拖欠,销货企业不能及时收回销货款,归还银行到期贷款,银行的不良资产就会增加。反之,银行不良资产增加,等于接受了被拖欠企业转嫁过来的损失,减轻对企业催收贷款的促进和推动力度,等于银行放纵和助长了企业相互拖欠贷款。因此,只有采取坚决措施解决企业拖欠银行贷款问题,才能促进和推动企业间清理贷款拖欠,使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得到了改善。
3.不良贷款的存在损害了银行和经济的发展。经济要加快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信贷支持。如果银行的不良资产越来越多,则银行不仅要用于贷款的资金减少,而且不敢放手发放信贷,从而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银行不良资产的增加,对银行业务的发展危害也很大。一些国有企业信用状况不好,主要表现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不守信用,而对外资银行却是守信的。加入WTO后,我国同外资银行的竞争加剧,外资银行必然千方百计地同我国商业银行争业务。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国有银行同国有企业的借贷关系,彻底消除企业拖欠银行贷款的 现象,则我国商业银行将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4.不良贷款的存在使银行改革无法进一步深入。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方向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实现股份制,已实行股份制并具备上市条件的其他商业银行逐步实行股票上市。实行股份制和股票上市需要增加透明度,公开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达到有关标准。如果不能把不良资产降下来,就达不到上市标准,就不可能上市,即使上市了,股票的出售也将成为问题,这就会推迟我国银行业的改革进程。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银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为了迎接竞争,把我国商业银行建设成世界一流的银行,就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解决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过多的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将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

三.运作盘活不良贷款的方式方法
要充分应用市场和法律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消化不良资产,通过落实债权,建立不良资产垡回收责任制,依法处置贷款抵押品及垡企业资产,出售债权或更换债务人,资产证券化,减免贷款本息及核销等方式,盘活不良资产。
1.银行自身成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催收,加大对不良资产的冲销力度。银行应成立专门机构,调集专人催收,对主动想办法归还拖欠贷款的企业,应积极给予其所需的新的贷款的支持,以鼓励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风气。对已无收回可能的不良资产,用各种方法冲销,适当提取呆帐准备金,增大冲销力度。
2.国有企业可实行股份制改革。国有企业银实行股份制的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企业经营机制,公开发行股票在,用所得资金冲销不良资产,偿还银行贷款,还可以使企业增加资本金,降低负债率。
3.在企业、银行界和全社会开展遵守信用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应 采取有效措施,使破坏信用的企业借不到款,打击逃债赖债,破坏信用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逃债赖债行为,依法办理,并形成声势,给意欲破坏信用者以震慑。
4.国有商业银行应逐步实行股份制。国有商业银行应变成真正经营货币的企业,实行自主经营,不再承担政策性贷款的业务,实行政企分开,建立健全股东监督制度,以提高新增贷款的质量。
5.对不良贷款进行分层处理,对现有的不良资产不能简单粗放地处理,而要细化分类,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不良资产在采取措施时要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
6.调整信贷结构,对不良资产增加审查环节。对不良贷款单纯地围追堵截,终究是亡羊补牢的措施,应增大对新增贷款客户的营销、评估、预警、审批、贷后管理。回收监测、中间业务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注入的贷款是安全、有效的。
7.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约束人的行为。权力和责任永远是相伴相随的,构建讲效果和节约的市场经济的贷款营销理念,责任到人,逐级考核,合理奖惩。建立和完善信贷经营管理体制,形成审批。经营。风险控制相互制约,权、责、利相结合,分级管理。分级经营的新型信贷经营管理体制,实行审批个人负责制,使权责统一。

四.借鉴美国如何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方法
我国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存大大增加了我国的金融风险,因此探索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有效方法,对于尽快处理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1.美国政府机构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采取的措施。面对日益深化的银行业危机,美国政府部门采取了包括收购和接管、存款清偿以及营业银行救援三种方式。美国政府依靠公开拍卖和暗盘竞标的方式 ,将其接管的大批破产商业银行的资产(贷款和不动产)出售给了民间企业,并与民间投资者共同组成合资公司,美国政府作为有限公司的合资者,以其所持有的破产金融机构的资产作为股本投入,并负责安排融资:民间投资者则作为一般合资人注入现金股本,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另外美国政府还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和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成功地处置了商业银行的大量不良资产。
2.美国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措施。在银行业危机中,美国一些大银行内部也产生了大量不良资产问题,它们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了这些不良资产,摆脱了困境。
提取坏帐准备金。坏帐准备金的足额提取增强了银行消除贷款损失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调整债权结构。根据贷款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和程度,银行与债权人重新协议商业银行贷款条件,或减免利息,或延长贷款期限,或追加担保和资产抵押,以尽量增加项目的潜在价值,提高商业银行的优先清偿地位。
通过法律手段。商业银行通过法律手段,取得贷款抵押物的所有权,并以资产拍卖收入偿付贷款损失。
好银行加坏银行模式。将母银行的不良资产按公平市价连同已经分配好的储备一并转让给一家单独成立的子公司,母银行由于转让了不良资产而成为资产优良、资产充足的好银行,而子公司由于接受了不良资产而成为坏银行。
3.美国处理不良资产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是政府机构的主导作用。美国机构从全国性和制度性的角度出发,在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加快了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步伐,大大减弱了银行倒闭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动荡。改善了银行的经营环境,增强了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能力。
其次是建立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为迅速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
再次是及时地解决。面以严重的银行业危机,美国政府采取措施,及时对商业银行进行解决,处理得及时,效果明显,还创造出新的处理措施使不良资产得到很好的解决。
这些富于创新的措施和手段为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市场,在追求不良资产处理速度的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对于新的措施可以对我国处理不良资产的措施带来一些新的方向和解决途径。

⑹ 商业银行如何控制新增不良贷款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通过债转股,资产剥离方式解决,只是事后无奈的办法,要彻底根治新增不良贷款这一顽症,需要切实做到风险控制的前移,在未形成不良贷款之前加以防范。主要措施有:
(一)商业银行要树立风险意识,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采取有力措施整顿社会信用。第一,银行自身应提高风险意识,克服“国有银行不可能倒闭”的麻痹思想。第二,要在商业银行内进行信用教育,把强化信用意识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人人讲信用的风气,使不讲信用的人和单位,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处。
(二)用法律手段保障落实银行债权,严厉打击骗贷行为。银行要加大贷款清收力度,对到期不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诉讼,采取保全措施,查封帐户资金和抵押资产。对骗贷企业和个人,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三)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贷款证管理制度和开户管理制度,防止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贷款。人民银行要利用现代先进科技手段,将借款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的开户和贷款情况联网,量化企业信用指标,对信用程度不高,在一个商业银行有逃债倾向或产生过不良贷款的企业,通过上“黑名单”使其他银行不再对其贷款。
(四)商业银行内部应加强管理,提高风险意识和信贷资金管理水平,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建立审贷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实行审贷分离制度,按照贷款“三查”原则,严格审查新增贷款企业的信用情况,落实担保和有效抵押,防范不良贷款的产生,使金融风险在贷款前得到控制。二是银行要关注企业转制、兼并和破产清算,参与其全过程,防止转制悬空银行债权,维护银行利益。三是要重视贷款的投向问题,贷款除应考虑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国有企业及重点项目建设外,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注重支持效益和信用都好的中小企业,积极发展消费信贷。四是建立集体决策程序下的个人责任制和贷款责任终身追踪制,层层落实贷款的审、贷、收责任,使责权利相结合,调动职工对贷款管理和催收的积极性、五是商业银行决策者和信贷管理人员注意对相关新知识的学习,增强对风险的分析、预测能力,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人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决定贷款的质量。领导者要克服刚愎自用、一意孤行的作风,注意倾听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要经集体讨论,避免决策失误;信贷人员要增强责任感,爱岗敬业,敢于坚持原则,加强对各行业整体运行情况、变动趋势等资料的搜集整理,及时提出风险管理的目标和措施。

⑺ 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次级能贷款吗

  1. 不能贷款

  2. 征信中出现次级,说明有不良贷款,是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3. 直接是黑户了,不能贷款了

⑻ 企业不良贷款记录保存年限是多少

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时限设定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删除。此外,该条例的实行也将意味着第三方的征信机构将有法可依,未来将发放征信机构牌照。
对于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年时限设定,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设定这一期限的目的在于促使个人改正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期限过长,信息主体信用重建的成本过高;期限太短,对信息主体的约束力不够。据介绍,国际上一般都对个人的不良信息设定了保存时限,但期限并不相同。如英国规定保留6年;韩国规定保留5年;美国规定,个人破产信息保留10年,其他负面信息保留7年,15万美元以上的负面信息不受保存期限限制。我国香港地区的规定是,个人破产信息保留8年,败诉信息保留7年。
而除此之外,条例的执行还将意味着国内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将有法可依。目前,中国最具有权威的征信中心是央行征信中心,其运行8年,拥有8亿多个人和1800多万企业的信用记录。但从3月15日起的6个月内,各征信机构可以向央行申请经营许可,央行将根据法律审批。根据规定,对于个人征信业务的规则包括:除了依法需要公布的个人信息,采集个人信息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的,应当事先告知本人,征信机构的不良信息不得超过5年。明确规定了禁止和限制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信息,包括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史等。对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违反规定,侵犯个人权益的,由监管部门依照《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⑼ 企业征信个人征信有什么区别吗 在贷款方面

1.贷款方是企业的则需要核实企业征信,若贷款人是个人的则需要核实个人征信。

2.企业征信是指征信机构作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

个人信用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

3.企业征信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把依法采集的信息,依法进行加工整理,最后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询人提供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

(9)企业信用已有不良贷款扩展阅读:

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最基础产品,它记录了客户与银行之间发生的信贷交易的历史信息。

只要客户在银行办理过信用卡、贷款、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贷业务,他在银行登记过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就会通过商业银行的数据报送而进入个人征信系统,从而形成了客户的信用报告。

报告中的信息主要有六个方面: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结果、个人基本信息、银行信贷交易信息、非银行信用信息、本人声明及异议标注和查询历史信息。

企业信用报告是全面记录企业各类经济活动,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文书,是企业征信系统的基础产品。

企业信用报告客观地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以及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其信用状况,是信息主体的“经济身份证”。

报告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公共信息和声明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企业征信

网络-个人征信